一、《实施方案》起草依据
《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令第716号)、《湖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年)》(鄂政发〔2020〕12号)、《湖北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数字湖北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21〕21号)等文件精神。
二、《实施方案》起草过程
收到克克市长对《国内部分地方政府政务数字化发展经验借鉴》批示意见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先后与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大数据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会商,组织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商开展座谈,征求华为、阿里巴巴、浪潮等国内头部网络公司意见,赴襄阳、咸宁兄弟市州学习借鉴,结合我市实际,形成《数字随州建设实施方案》(前为《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期间,甘国栋常务副市长、熊桢副市长多次调研相关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市政府于9月9日召开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专题汇报会进行研究,初步同意方案整体框架,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再度修改后,征集各地各部门意见建议21条,采纳和部分采纳14条,未予采纳7条。9月18日,司法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建设思路。
第二部分是建设原则,遵循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应用驱动、急用先行四个原则。
第三部分是重点任务,聚焦“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数字生态”四大重点,提出24项重点任务。一是着力打造“整体智治”的数字政府,优化政府数字化服务、运行、治理、决策体系,建成现代化数字政府。二是大力发展“园区引领”的数字经济,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塑造数字经济新优势。三是努力构建“普惠共享”的数字社会,提供多样、均等、便捷的全链条全周期社会服务,构建新型数字社会。全力培育“持续发展”的数字生态,着力提升数字化发展能力,全方位赋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赋能随州高质量发展。
第四部分是实施步骤,具体为资源整合、深化应用、数据聚合三个阶段,建设内容迭代进行。
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分为领导协调、经费保障、人才保障、项目管理和资源分配、长效管理和安全防范等五块内容,致力解决数字随州建设面临的基础资源薄弱、资金投入分散、技术人才短缺等现实问题。最后参照省的模式,明确了数字随州建设领导小组及专项协调机制责任分工。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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