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1-48687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
2021-11-15
发文字号
随政发[2021]1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编辑
随州市政府办公室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发布机构
随州市政府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随州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数字随州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落实。

2021年11月12日

                数字随州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湖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年)》(鄂政发〔2020〕12号)、《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数字湖北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2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随州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设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数字中国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要求,加快推进数字随州建设步伐,聚焦“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数字生态”四大重点,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塑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加快提供多样、均等、便捷的全链条全周期社会服务,构建新型数字社会;加快优化政府数字化服务、运行、治理、决策体系,建成现代化数字政府;加快完善数字化发展生态,着力提升数字化发展能力,全方位赋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赋能随州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成“汉襄肱骨、神韵随州”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原则

(一)统筹规划。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市级统建,分级负担。

(二)分步实施。按照整合现有资源,夯实数据基础,行业深度融合,创新数据应用的步骤实施。

(三)应用驱动。围绕应用进行顶层设计,围绕需求确定基础设施建设。

(四)急用先行。应急与谋远相结合,找准切口和抓手,把高频需求列为“优先级”。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园区引领”的数字经济

1.建设大数据产业园。园内建设智慧城市指挥中心和全市大数据机房,允许不同运营商的传输线路接入,为数字随州建设提供统一的机房、网络、服务器、存储、灾备、安全保障设备,实现终端感知和各系统的互联互通。统一监控城市运行状态,实现全市快速应急响应和协同指挥调度。市大数据中心负责监测管理,为全市提供统一的运行维护安全保障服务。(责任单位: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委、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大数据中心)

2.提升数字运营能力。成立国资控股智慧城市运营公司,具体承担建设运营支撑工作,在需求调研、设计建设、网络安全、数据治理、数据开放上为数字随州建设提供专业的运营服务。(责任单位: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大数据中心)

3.培育数字园区生态。引入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完善园区规划建设,构建宽松发展环境,重点推动一批有代表性的大数据管理、数据应用和服务机构入园,初步形成一定规模的数据服务业产业集群。(责任单位:随州高新区管委会)

4.激发数字经济动能。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巩固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子材料等基础产业。积极推动传统产业向智能制造转型,加快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示范点建设,推广重点行业“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加快企业上云,鼓励企业间数据互通和业务协同。(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创新智慧农业模式。推进5G、北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各环节的推广应用,鼓励发展众筹农业、定制农业、共享农业、云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模式,支持建设智慧休闲农业平台,积极发展乡村旅游新业态。支持农业经营主体与互联网企业融合创新,大力推进农村电商专业化发展。加快农产品流通网络数字化改造,发展“产储运销”一体化发展的农优品销售模式。到2025年,打造若干个智慧农业应用基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努力构建“普惠共享”的数字社会

6.推进智慧教育发展。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深度融合。完善政府购买优质在线教育资源与服务制度,推动社会化高质量在线课程资源纳入公共教学体系,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平台互联、数据互通、应用协同,形成“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建设若干智慧校园示范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探索智慧康养模式。健全防疫数据动态采集、实时共享、深度加工、结果及时反馈共享机制,有效支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高效处置。建设区域医疗一体化平台,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推进智慧医院、远程医疗建设,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科技助老示范工程。到2025年,培育2—3家互联网养老平台运营示范试点企业和一批示范街道(乡镇)、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搭建智慧交通架构。加强综合交通动态运行监测和协调指挥调度,围绕拥堵疏导、换乘接驳等,推动大数据、北斗导航、图像识别等智能创新应用。推广“互联网+”停车新模式,建设一体化的停车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城管执法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打造智慧文旅场景。发展线上展示与线下实体体验相结合的文旅服务新模式。加快动漫、电竞、数字出版、视频直播等泛娱乐产业快速集聚发展。完善“一机游湖北”移动智能旅游平台功能。支持5G、物联网等技术在体育场馆运营中的应用,打造特色鲜明、功能多元、智慧型的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若干数字文旅产业示范企业、智慧旅游试点景区、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建立智慧人社体系。拓宽社会保障卡公共服务应用,深化大数据在人社信用评价、社保服务画像、个性化推荐等方面应用。扩展社会保障卡应用目录清单。完善数字化就业平台功能,实现人才供给和市场需求在更大范围内高效匹配。开展数字产业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试点。到2025年,形成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跨界融合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支持数字乡村创新。推动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协同发展,支撑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新型农村信息综合服务网络,加快农村管理服务数字化进程,提升农民生活数字化服务水平。树立若干特色鲜明的新型智慧城市乡村标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推动基层治理赋能。整合社会治理、平安建设各类业务。构建综合网格信息化支撑体系,优化“多网合一”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建设“条块结合”的统一基层网格治理平台。加快智慧社区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着力打造“整体智治”的数字政府

13.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政务服务流程和服务方式系统性重塑,促进线上线下政府和社会服务各类渠道深度融合,拓展“12345”在线服务平台功能,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事联办”。深化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建立公众评价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强化效能监督。到2025年,建成覆盖全市、市县一体、部门协同、一网通办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一体化、标准化、便捷化、智能化。(责任单位:市政数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政府治理一网统管。全面推动政府部门数字化转型,建设架构一体、标准统一、数据互通的政务管理综合平台,建立“一网统管”标准体系,编制“一网统管”要素地图,建设一批“一网统管”政务应用场景,建立横向全覆盖、纵向全联通“一网统管”新模式。到2025年,实现市、县“一网统管”全覆盖,实现“一网统管”全部汇聚,全市政府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市政数局、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政府运行一网协同。统筹“建管运”,构建“统一领导、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简约高效”的全市“一网协同”管理机制,依托政务服务综合平台,开展数字政府应用服务的管理和运营,实现“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平台企业”的“一网协同”政事企深度合作。将“一网协同”建设工作成效纳入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到2025年,跨地域、跨部门、跨系统、跨业务的协同联动能力大幅提升。(责任单位:市政数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基础网络互联互通。统筹规划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上接部省级,下接县乡村。逐步提高全市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带宽,推进电子政务外网IPV6改造,加强IP地址的统一管理和科学分配。各级各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业务专网,统一依托全市电子政务外网提供支撑。逐步完成各地各部门自建非涉密业务专网的清理、撤销、合并等工作。(责任单位:市政数局、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云平台集约管理。建设全市统一云管理平台,统筹现有基础云资源。推动市直部门已建数据中心(含机房、服务器、存储等)向“神农云”逐步迁移,加快建设“神农云”二期,确保各类数据有效汇聚和集中管理,提升云平台高阶服务能力。各地各单位不再新建数据中心和数据机房,统一依托“神农云”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政数局、市大数据中心、随州高新投公司、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城市中台开放构建。建设集数据、业务、AI智能为一体的城市中台,前期融合汇聚“区域医疗数字一体化平台”和“社会大数据库能力平台”等在建系统数据能力,后期整合对接部门已建业务系统。城市中台整体交由市大数据中心管理,赋能城市精细化治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政数局、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府有关部门)

(四)全力培育“持续发展”的数字生态

19.筑牢数字发展底座。加强全市5G基站布局,加快5G、全光传输网络、北斗卫星导航、卫星通信一体化协同发展,提升新型信息通信网络覆盖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物联网平台在城市和重点行业的广泛覆盖,加快在工业园区、城市路网、街道社区、旅游景区、水库湖泊、生态环保等布设智能感知终端。(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委网信办、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配置数据要素市场。支持数字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创新、标准制定,适时成立国有数据资产专业运营公司,有序推进数据资产化管理、市场化运营和融合应用。健全数据生产、确权、流通、应用、收益分配机制,提高数据要素配置流通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国资委、市政数局、市经信局、市委网信办)

21.完善数字金融体系。支持科技创新、供应链管理、碳交易、征信评级与金融科技融合发展。积极开展智能信贷、智能投顾等智能化金融服务,推动大数据征信与风控、反欺诈、精准营销等产品创新。支持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形成金融和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责任单位:人行随州中心支行、随州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

22.加强数字经济合作。整合电信、移动、联通、铁塔等运营商服务能力,发挥数字经济龙头企业技术优势,扶持本地小微企业参与运营维保、应用推广,带动本地经济发展、人才就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政数局、市大数据中心)

23.深化“襄十随神”融合。探索建立标准统一、业务协同的公共应用平台,实现服务事项四地通办,开展政务数据异地灾备,推进电子签名证书互认,推广电子签名互认证书在公共服务、金融、商贸等领域应用。(责任单位:市政数局、市大数据中心)

24.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实现我市社会信用平台与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互联互通,创新信用建设服务方式,推动信用信息深度开发利用。融合“互联网+监管”,确保信用监管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5.开展数字安全防护。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构建全市统一的安全监管平台,统筹开展系统安全等保测评,推动数据库、操作系统、服务器、终端设备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国产化替代,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密码技术产品,优先采用安全系数高的软硬件产品、系统和服务。(责任单位:市政数局、市大数据中心、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市政府有关部门)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21年11月—2023年11月底):主要任务是整合资源。成立领导小组,制发相关文件。初步完成数据中心机房建设及指挥中心一期建设,实施神农云二期建设,开展市级电子政务外网改造,加快“市区域医疗数字一体化平台”和“社会大数据库能力平台”等项目建设,加快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与城市中台对接,持续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域通办”。

(二)第二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11月底):主要任务是深化应用。开展区级电子政务外网改造,加快数据治理、共享和开放,深化“市区域医疗数字一体化平台”和“社会大数据库能力平台”等行业应用。

(三)第三阶段(2024年12月—2025年11月底):主要任务是数据聚合。培育壮大数据产业生态,一并推进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文旅等行业应用。数据汇聚达到一定规模,通过数据运营,挖掘数据潜在价值,建设大数据交易中心,扶植自身造血功能,实现数据价值的变现。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领导协调机制。成立数字随州建设领导小组,建立统分结合、职责明晰的分工协作机制,统筹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治理等全方位数字化转型。加强数字随州建设重大任务落实情况督办,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现有信息化领导小组和数字政府领导小组等全部整合至该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政数局、市大数据中心)

(二)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多渠道筹措数字随州建设经费,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涉及市本级财政支出的,市财政局将全市信息化相关项目资金纳入年度专项预算,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项目“轻、重、缓、急”程度和财政可承受能力确定年度项目建设清单,提供经费支出建议。各单位涉及云资源的供给由市大数据中心提出经费支出建议。财政不再单独预算相关经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数局、市大数据中心)

(三)建立人才保障机制。优选各类适合人才,聘请外部专业机构人员作为咨询顾问,抽调各部门优秀人才组建内部专业团队,成立数字随州建设专家库,做好全市各级干部的信息化技能培训工作。以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为契机,逐步整合各部门信息机构至大数据中心,汇集专业技术力量。(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政数局、市大数据中心)

(四)建立项目管理和资源分配机制。市发改委负责数字随州建设争资立项,各部门负责建设和管理行业应用,市政数局负责具体项目初步论证,市大数据中心负责项目建设方案的技术审查、监理验收、云资源和电子政务外网IP地址的科学分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数局、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府有关部门)

(五)建立长效管理和安全防范机制。研究制定项目管理、公共数据资源、信息安全、政务网络等配套机制和管理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数据安全信息共享、安全监测预警与信息通报机制。健全政务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责任单位: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市政数局、市大数据中心)

附件:数字随州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专项协调机制责任分工

附件

数字随州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专项协调机制责任分工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克 克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甘国栋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吴超明 副市长

柴普军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成    员: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

(网信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城管执法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民防办、市政府研究室、市乡村振兴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政数局、市大数据中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及随州高新区管委会、随州高新投公司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数字化建设工作,推动经济、社会、治理等全方位的数字化转型,加快形成全市统一的数字化建设体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一般一年召开1至2次,研究审议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重大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讨论审议重大数字化项目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数字化建设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领导小组名义召开专题会议,推动支持数字化建设相关政策落实落地,督促数字化建设重大事项落实到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数局,市发改委主任、市政数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推进、督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政府不另行文。

二、专项协调机制责任分工

在数字随州建设领导小组指导下,建立三项协调机制,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协调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

(一)数字政府协调机制。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甘国栋同志担任召集人,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数字随州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负责构建整体高效的政府运行体系和全域智慧的协同治理体系,以数字化手段推进政府治理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汇聚共享,推动公共数据有序开放流通;统筹推进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市直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日常工作由市政数局负责。

(二)数字经济协调机制。由副市长吴超明同志担任召集人,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数字随州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负责推动5G网络、工业互联网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培育壮大数字经济产业集群,促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培育线上新经济。日常工作由市经信局负责。

(三)数字社会协调机制。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柴普军同志担任召集人,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数字随州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负责组织拟订数字社会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数字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数字化推动教育、医疗、养老、就业、文体等基本民生保障服务均等化;推动拓展数字社会多场景应用;开展社会治理数字化应用,促进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日常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

专项协调机制由日常牵头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建议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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