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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1-41258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日期
2021-06-25
发文字号
随政发[2021]9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编辑
随州市政府办公室
审核
罗皓月
发布机构
随州市政府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加快推进随州教育现代化(2019—2022年)工作责任清单》精神,深化随州教育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助力“汉襄肱骨、神韵随州”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立德树人,落实“五育并举”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发展素质教育。开展党史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炎帝文化”“编钟文化”“随州文化”“树家风·传校魂·记乡愁”等系列主题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建设书香校园,凸显“一校一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二)加强健康教育和预防管理。坚持健康第一,加强体育艺术、劳动实践、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设置学校心理咨询室;实行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包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按照相关要求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费从综合预算中解决。做实做强学校传染病等防控工作,提高学生心理和身体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二、强化监测评价,提升教学质量

(一)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和优质均衡发展。压实县级责任,改善办学条件,加快补齐短板,努力实现城乡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和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创新办学模式和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实施“集团化办学”“一校多区”“委托管理”“对口帮扶”等办学模式,充分发挥名校集团的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对公办“集团化办学”牵头学校领导班子职数、教师编制,根据工作业绩和实际需要给予统筹安排。(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二)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制度和评价体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出台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面向全体学生,每年对小学开展学生能力发展抽测,对初中各学科进行统测统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大力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加快推进学校评价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三)实行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目标管理。建立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价制度,制定普通高中各学段教育教学质量目标,推动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和特色化发展,建设理念新、师资强、课程优、管理精、质量高、特色明、声誉好的高品质示范高中。完善“从入口看出口”的评价办法,强化教学质量监测,建立教学研究指导机制。市教研室每学期组织全市普通高中各学科教学质量检测,实行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评价,通过质量分析,及时指导高中教学。探索推进在省级示范高中同一年级设置2个以上级部,推行级部竞争管理机制,实行优劳优得,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加大县域高中建设力度,推行优质高中与薄弱高中结对帮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四)因材施教,助推学生个性化发展。探索初中与普通高中基础教育质量链延伸途径,建立普通高中优势学科基地学校。注重面向人人和因材施教,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助力学生特长发展。市教研室牵头组织,培养学科竞赛指导教师,逐步建成专家团队和备考试题库,开展试题评选活动。建立系统完整、对接高校单独招生考试、强基计划等类别的竞赛课程体系及运作模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有效监管。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聚焦资质、安全、内容、队伍等办学重点领域,依法处置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网络,落实以县(市、区)为主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社区网格排查、归口受理分派、部门联动监管、综合执法、信息公开机制,实施有效监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六)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建立学校、家庭和社区参与的课后服务体系。根据课后服务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绩效工资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予以适当倾斜。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三、强化教研支撑,深化教学改革

(一)加强教研队伍建设。科学制定市、县教研部门编制,配齐配强各学科专职教研员,引进优秀人才,优化教研队伍结构,在人员编制、工资待遇等方面予以保障。建立健全教研员准入机制和绿色通道,鼓励市、县两级从基层学校名师、学科带头人中选聘兼职教研员。充分考虑教研员岗位专业要求高的特点,适当提高教研部门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加大教研员培训力度,建立市、县两级教研经费保障机制、教研员培训目标和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二)创新教研工作方式。大兴教研之风,完善区域、校本、网络等教研制度,建立区域内校际联合集体备课机制,加大区域、校际间教研交流合作力度,构建全市一体化的教研体系。大力开展科研课题研究,探索区域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的新路径,打造高效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效率。聚焦课堂教学,注重培育、遴选和推广优秀教学模式,推动教育科研成果及时有效转化应用。创新教研方式,坚持深入一线,建立教研员乡村学校联系点制度,探索教研员定期到基层学校任教挂职机制。开展“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研月”活动,举办“名师讲堂”,深入实施语文阅读能力、英语能力、体育和艺术教育、幼儿园“五常”管理、“家校共育”和书法教育“5+1”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四、创新教师管理,盘活用人体制

(一)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落实教师“县管校聘”管理,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以县为主”的统筹管理体制,引导县域内教师校长合理流动,促进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形成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打通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人员流动限制。建立引进人才机制,面向全国招聘名校长、名教师。支持市直学校创新机制引进优秀教师。(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二)完善师资补充机制。县域内教职工编制实行区域、城乡统筹和动态管理,原则上县级机构编制、教育等部门每3年重新核定编制总量,建立健全县域内教职工编制统筹管理和跨区域调整机制。探索岗位和编制适度分离改革,推动实现编制资源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人社部门按照“缺额全补”的原则及时确定每年用编进人计划,确保县域内中小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建立专家临时周转编制专户,由编制部门单列管理,设立特岗津贴,引进特级和高水平教师。市直学校特聘教师的人事关系和工资由市教研室代管代发。尽快推进定向培养本土师范生补充教师队伍,与师范院校开展合作,面向随州籍学生,采取定向招录、公费培养师范生、定向就业、设置服务期等措施,入学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考核聘用,以提升基础教育教师队伍素质。(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五、建立激励机制,稳定教师队伍

(一)建立乡村教师激励机制。健全以师德师风为第一标准,教育实践能力和教学业绩为导向的荣誉激励和职称评审机制。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统筹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建立中小学校长、班主任考评激励机制,设立校长管理绩效奖和“注重实绩、劳酬匹配”的班主任考评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二)建立教育教学质量突出贡献激励机制。建立教育教学质量考评激励机制,对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和教师实行激励。财政部门在专项预算时向高品质高中、特色高中予以倾斜。对教育教学质量连续两年在低位徘徊或持续大幅下滑的学校加大督导、视导工作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学校整改提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三)全面推行竞聘上岗和聘后管理制度。建立教师职务“能上能下”聘用机制、奖惩机制和退出机制。对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予以低聘或转岗到其他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对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学校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学校可按有关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各学校应制定竞聘上岗和聘后管理的具体措施,报当地教育局、人社局备案。(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四)提高教师实际待遇。各地要依法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适当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班主任、高中学校走班教学教师待遇。鼓励各地采取财政补贴、校友捐赠、社会募集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奖教助学。着力改善农村教师住宿条件,支持普通公办高中学校建设周转房。建立教师荣誉体系,每年对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予以通报表扬。(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六、健全培训体系,促进专业发展

(一)建立健全教师培训体系。加强市、县继续教育中心队伍建设,构建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管理人员发展培养体系。创新教师培训内容和方式,科学设置培训课程,着力做好学科教师培训。开展新教师、新班主任、校长任职资格和学科课程标准等系列培训,继续做好“领航工程”。加快教师人才梯队建设,培养一批名校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加大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作室的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其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二)落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资金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分级落实培训经费。财政部门要按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的1.5%预算安排教师继续培训经费;幼儿园、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七、加强组织领导,优先保障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作为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推进落实。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和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随州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各地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优化教育发展要素保障,选优配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干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中小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突出党组织在把大局、议大事、做决策方面的领导核心作用,努力建设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

(二)落实部门职责。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切实解决编制、经费、教师待遇、教育环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各级发改部门要加大对学校收费的指导和管理力度;各级机构编制、人社、教育等部门要科学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建立以教绩为导向的职称评聘管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为基础教育建设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资金保障,足额预算、保障教师工资、教学教研、教师培训、教学质量监测等经费;各级教育、民政、人社、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

(三)强化督导考核。市政府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加大督查力度。强化教育教学督导,将其作为对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把结果作为评价政府履职行为、学校办学水平、实施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

(四)营造良好环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控制、统筹管理涉及学校的检查评估项目,减轻学校负担。支持学校、教师在坚持教育规律的前提下,严格教育管理学生。支持校长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学校领导人员在改革创新工作中的失误,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营造有利于校长工作的良好环境。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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