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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1-34626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电子政务
发布日期
2021-04-02
发文字号
随政发【2021】5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编辑
随州市政府办公室
审核
罗皓月
发布机构
随州市政府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优化政务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随州市优化政务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3月30日

随州市优化政务环境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21〕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21〕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64号)、《2021年市(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考核指标》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1年,持续深化“一网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市县乡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综窗”受理、“一窗通办”,大力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面深度整合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加快建设“鄂汇办”随州旗舰店,加强“互联网+监管”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营造方便快捷的政务环境,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二、主要措施

(一)深化“一网通办”。

1.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规范管理。对照《湖北省省市县乡村五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形成市县乡村实施清单,依法依规管理政务服务事项。严禁超清单审批和各种变相审批。向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下放更多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按照省政府要求在随县开展县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精简试点。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大力推进“照后减证”。(牵头单位:市政数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2.推进政务服务平台提质增效。扩大电子证照应用,激活电子签章能力。夯实数据支撑,进一步完善数据管理、治理、共享体系,为政务服务提供更加丰富、便捷的数据资源和服务接口,推动政务数据在政务服务领域的深度应用。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体验,推动更多事项实现网上办。推广行政审批“及时预警、超时默认、自动用印”模式。(牵头单位:市政数局、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3.加快建设“鄂汇办”随州旗舰店。落实上级要求,在“鄂汇办”APP上建设随州旗舰店,梳理重点领域高频事项和特色公共服务事项至少200项,上线“鄂汇办”随州旗舰店,方便企业群众“指尖办”。(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4.全面整合政务便民热线。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步实施,全面深度整合全市非紧急政务服务热线,归并到12345热线系统,并统一更名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做好机构整合和人员、编制、经费划转等工作。组建专门机构,升级改造12345热线平台。提供全天候人工+智能服务。完善“12345+营商环境专席”,在“随州12345”微信公众号设置“办事申请”和“企业直通车”功能,健全工作机制,实现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政数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二)深化“一窗通办”。

5.线上实现统一平台受理。市级自建系统与统一受理平台对接打通,积极配合国省垂事项测试、对接工作,逐步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统一受理平台受理。严格考核督办,实现办件数据、办事材料全量归集。完成自建系统与办件量感知填报系统对接联通,摸清办件量底数,精准评估实际服务质效,推动服务效能不断提升。(牵头单位:市政数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6.线下实现事项综窗受理。对外包公司人员实行轮岗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完善帮办代办功能。优化窗口受理模式,分类设置综合窗口,各窗口平行受理。设置企业开办“210”、工程建设审批、投资联审等联办事项专区,设置更多“一事联办”主题专区。(牵头单位:市政数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7.加强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根据省定业务规则和标准,按照“应用强服务、感知促管理”原则,建设全市统一的自助服务管理系统,部署自助终端机,推广集成式24小时自助服务。各县(市、区)要在主城区开辟24小时自助服务专区,上线更多的便民事项,并根据实际延伸到人口密集、办事量大的镇(街道)、村(社区)、银行网点等场所。同时,建设2个以上镇(街道)高标准示范点,各镇(街道)建设2个以上村(社区)高标准示范点。积极主动开展预约、延时服务,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帮办、代办服务。(牵头单位:市政数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三)深化“一事联办”。

8.上线更多“一事联办”主题。推广应用已上线“我要开药店”等8个联办主题事项。落实省定“新能源汽车牌照申领”联办主题的业务梳理、流程再造、统筹定标、测试实施等任务,完成省定10个“一事联办”主题事项全市推广落地。各县市区在省定100个事项推荐清单中至少选取4个高频主题事项(不重复)开展业务梳理、流程再造、实施应用等工作,条件成熟的在全市推广。(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数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9.推进重点领域“一事联办”。巩固扩大企业开办“210”改革成果,确保企业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发票申领、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环节线上全程网办,线下“一窗联办”。优化登记财产服务,一般登记、抵押登记时间分别压缩至3个、2个工作日,推进更多登记事项“一窗通办、即来即办”。将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类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政府投资市政类(非独立占地)线性项目、改造类(规划条件不变)工程建设项目、一般工业类投资建设项目等5类工程项目的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30、45、40、35、30个工作日,并细化审批流程。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项目“主题式”“情景式”审批。(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四)深化“跨省通办”。

10.梳理通办事项清单。聚焦企业和群众普遍关切的异地办事事项,编制“跨省通办”事项清单,按照“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类型分别明确业务审批或服务模式,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牵头单位:市政数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11.推动事项跨域通办。设置“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收件窗口,开展代收代办业务。明确窗口进驻事项,建立通办授信体系,制定通办操作规程,建立通办事项常见问题知识库,组织业务培训,提升窗口人员办理通办事项的业务能力。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省“跨省通办”线上审批系统,汇聚通办事项电子证照,实现通办事项线上收件受理,远程传输审批,结果推送反馈。(牵头单位:市政数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12.畅通通办工作机制。建立通办合作沟通机制,各级组建工作专班,建立省际、省内定期或不定期协商沟通机制,对照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表、路线图,因地制宜大胆实践,形成各具特色经验做法,探索通办、联办新模式。(牵头单位:市政数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五)强化“互联网+监管”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

13.夯实“照单监管”基础。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标准,加强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权力清单中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的融合,梳理监管事项“一张清单”。对各地各部门自建监管业务系统进行事项标准化改造,确保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中监管事项统一。(牵头单位:市政数局、市委编办、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14.构建“一网通管”平台。以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为核心,构建随州市“互联网+监管”市级平台。推广平台应用,积极探索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联合监管以及监管风险预警、移动监管、信用监管等,提升全市“互联网+监管”规范化、高效化、智能化水平。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扩大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严格执行各级政府批准的联合抽查计划。(牵头单位:市政数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15.提升“精准监管”能力。建设市级监管数据库,汇聚各地各部门监管数据,逐步完善监管信息。关联整合各地各部门履职过程中形成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以及司法判决、违法失信、抽查抽检等信息,归集到相关市场主体名下,形成监管信息链条,不断提升监管数据分析能力。(牵头单位:市政数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16.推进对监管的“监管”。督导各地各部门利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移动监管APP等平台,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监管数据、信息全量上传,对整个执法流程,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外,实现依法公开。对于监管动态和违规违法信息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各类门户适时发布,推动对监管的“监管”。(牵头单位:市政数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17.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电子化。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发挥招投标协会的作用,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加强评标专家库建设和管理,扩充市县两级专家库,做好评标专家招聘、教育、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强化评标专家现场考评,加强专家信用管理。加大公共资源交易联动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活动。依法依规做好投诉、举报的协调处理工作,有效打击和遏制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确保队伍稳定、人员精干。(牵头单位: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二)夯实基础支撑。整合市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和神农云平台,整合政务云资源,并与省政务云平台融合对接。筑牢网络基础,根据省统一规则推进市电子政务外网IPV6升级改造。开展政务数据的监测、预警、应急及处置。规范基层政务网络建设,为“一网通办”提供畅通的网络基础。(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三)深化政务公开。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实现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公开。加快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政务大厅线上线下政务公开一体化。(牵头单位:市政数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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