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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
场景3 出入境
服务
场景4 住房
服务
场景5 医疗
保障
场景6 交通
运输
场景7 就业
创业
场景8 婚姻
生育
场景9 证件
办理
场景10 企业
开办
场景11 公积金
服务
场景12 不动产
登记
场景13 社会
救助

出入境场景式服务导读:

这里是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出入境场景式服务,不管您是出入境旅游、探亲或是商务,亦或其他事情,不知道该如何办理出入境证件,那么请您浏览本场景式服务,为您详细指出了窗口办理和线上办理指南。如果您在办理有关证件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本服务提供了咨询和投诉服务电话。

本服务竭诚为您提供办理出入境有关业务的指引性帮助。

请点击下面的办理事项名称,选择您要办理的业务类型。

往来港澳地区:办理港澳通行证和签注

往来台湾地区: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往来其他国家或地区:因私办理普通护照

往来港澳地区场景式服务导读:

随州市居民前往香港、澳门地区探亲、旅游,从事商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具体办理方法和事项请阅读本服务。

第一步 准备材料

第二步 办理渠道

第三步 证件领取

往来台湾地区场景式服务导读:

随州市居民办理往来台湾地区探亲、旅游、学习,从事商务活动或应邀参加其他活动,需要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具体办理方法和事项请阅读本服务。

第一步 准备材料

第二步 办理渠道

第三步 证件领取

往来其他国家或地区场景式服务导读:

随州市市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可由本人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具体办理方法和事项请阅读本服务。

第一步 材料准备

第二步 办理渠道

第三步 证件领取

第四步:申请办理外国签证

随州市居民前往香港、澳门地区探亲、旅游,从事商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具体办理方法和事项请阅读本服务。

办理通行证

办理签注

线下窗口办理

线上自助办理

EMS邮寄送达

办证点领取

随州市居民办理往来台湾地区探亲、旅游、学习,从事商务活动或应邀参加其他活动,需要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具体办理方法和事项请阅读本服务。

办理通行证

办理签注

线下窗口办理

线上自助办理

随州市市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可由本人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具体办理方法和事项请阅读本服务。

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国申请办理外国签证,目前大致有三种途径:

一是本人向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办理;

二是委托签证代办机构,向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办理;

三是由在国外的亲友直接向该国移民局申请签证。 

您办好护照和签证,才能达到能够出入境的目的。

办理出入境通行证

办理护照

线下窗口办理

线上自助办理

办理前往港澳通行证,您需要按照办理要求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

4、香港居民身份证明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明

如果您属于以下特殊人群,还需根据有关规定准备其他材料:

(一) 未满16周岁

未满16周岁人员应当由法定监护人陪同,提交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其父或母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并出具监护人签名的同意该未成年人出境的书面意见。父母不能陪同的,委托他人陪同办理的,还应提交父母委托同意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监护人户口和未成年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或监护人和未成年人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但不能直接证明监护关系的,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二)现役军人、人民警察

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原件,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递交申请材料。

(三)国家工作人员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递交申请材料。

1、探亲类

2、商务类

3、团队旅游类

4、个人旅游类

5、逗留类

6、定居类

7、其他类

受理机构:随州市公安局

办件类型: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到办事现场次数:跑1次

办理地点:湖北省随州市白云大道18号随州市政务服务大厅H区公安综合窗口H01-H1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22-3592029

交通指引公交:乘21路公交到政务服务中心站下

办理流程:预约-取号-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办结-送达

查看流程图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加注)

120元/证

出入境通行证

一次有效15元/证,二次有效50元/证,多次有效80元/证

往来港澳通行证

60元/证

往来港澳通行证加注

20元/项.次

前往港澳通行证

40元/证

签注

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件;一年以上(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证:120元/件;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证:160/件

台湾同胞定居证

8元/证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电子通行证每证80元;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多次签注80元/件

电子证

200元/件

一次有效通行证

40元/证

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点击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点击在线办理,注册登录在线办理系统,提交相应材料进行在线办理,提交申请后,还需到随州市政务服务大厅H区公安综合窗口H01-H10现场进行签字确认。

需要邮寄的,将按照您指定的地址邮寄送达。

快递费用申请人自费。

申请人凭回执单到办证点自行领取;

申请人也可委托他人领取携带身份证到办证点领取。

办理首次申领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您需要按照办理要求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进入台湾事由的相应证明

4、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出境的证明

5、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监护人)

6、监护关系证明

7、原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8、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如果您属于以下特殊人群,还需根据有关规定准备其他材料:

(二) 未满16周岁

未满16周岁人员应当由法定监护人陪同,提交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其父或母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并出具监护人签名的同意该未成年人出境的书面意见。父母不能陪同的,委托他人陪同办理的,还应提交父母委托同意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监护人户口和未成年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或监护人和未成年人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但不能直接证明监护关系的,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二)现役军人、人民警察

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原件,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递交申请材料。

(三)国家工作人员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递交申请材料。

1、探亲类

2、商务类

3、团队旅游类

4、个人旅游类

5、学习类

6、应邀类

7、换补发

办理事项: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受理机构:随州市公安局

办件类型: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到办事现场次数:跑1次

办理地点:湖北省随州市白云大道18号随州市政务服务大厅H区公安综合窗口H01-H1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22-3592029

交通指引公交:乘21路公交到政务服务中心站下

办理流程:预约-取号-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办结-送达 

查看流程图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加注)

120元/证

出入境通行证

一次有效15元/证,二次有效50元/证,多次有效80元/证

往来港澳通行证

60元/证

往来港澳通行证加注

20元/项.次

前往港澳通行证

40元/证

签注

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件;一年以上(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证:120元/件;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证:160/件

台湾同胞定居证

8元/证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电子通行证每证80元;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多次签注80元/件

电子证

200元/件

一次有效通行证

40元/证

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点击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点击在线办理,注册登录在线办理系统,提交相应材料进行在线办理,提交申请后,还需到随州市政务服务大厅H区公安综合窗口H01-H10现场进行签字确认。

您需要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

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居住证;

4、符合出入境证件标准的申请人照片等。

若您属于以下人群,还需根据有关规定准备其他材料:

(三) 未满16周岁

未满16周岁人员应当由法定监护人陪同,提交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并出具监护人签名的同意该未成年人出境的书面意见。父母不能陪同的,委托他人陪同办理的,还应提交父母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监护人户口和未成年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或监护人和未成年人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但不能直接证明监护关系的,还需提交相关亲属关系证明、监护证明。 

(二)现役军人、人民警察

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原件,军官(离退休)证明,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递交申请材料。

(三)国家工作人员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递交申请材料。

1、签发

2、换发

3、补发

4、加注

受理机构:随州市公安局

办件类型: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6个工作日 

到办事现场次数:跑1次

办理地点:湖北省随州市白云大道18号随州市政务服务大厅H区公安综合窗口H01-H1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22-3592029

交通指引公交:乘21路公交到政务服务中心站下

办理流程:预约-取号-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办结-送达 

查看流程图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加注)

120元/证

出入境通行证

一次有效15元/证,二次有效50元/证,多次有效80元/证

出入境证

100元/人

有效期不满一年

400元/人

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内

800元/人

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

1000元/人

增加偕行人

每增加1人按上述相应标准收费

减少偕行人

200元/人

居留许可变更

200元/次

申请费

1500元/人

核发

300元

有效期满,内容变更、申请换发或者补发

300元/证

丢失补领、损坏换领

600元/证

永久居留证

300元/证

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点击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审批(签发),点击在线办理,注册登录在线办理系统,提交相应材料进行在线办理,提交申请后,还需到随州市政务服务大厅H区公安综合窗口H01-H10现场进行签字确认。

探亲类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需要准备材料如下: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国家工作人员提交单位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

4、被探望亲属在香港就学、就业、定居证明

5、被探望亲属在澳门就学、就业、定居证明

6、亲属关系证明

7、居民户口簿

8、出生医学证明

1、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商务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申请商务签注的,须由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并提交下列材料: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交验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

提交本人的《湖北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质量检测回执》;

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商务签注的,还需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与赴港澳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2、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请:需交验本人有效居住证,并提交复印件(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3、商务签注申请条件: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4、商务签注申请材料: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须交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并提交复印件;企业机构人员还须提交企业机构为本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须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本人属于该企业机构的有关证明文件;企业机构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活动事由说明。企业机构在备案时已提交过上述有关证明材料的,企业机构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申请商务签注时无须重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的;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在港澳地区从事违法活动被遣返回内地,未满限制赴港澳期限的人员,按照上述第一项规定不予批准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

随州市市民赴港澳旅游只能申请团队旅游签注,需要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可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居住证)申请材料,持有效“L”签(团队旅游)到港澳也可直接过关。

随州市市民赴港澳旅游只能申请团队旅游签注,湖北省内仅武汉市开放了赴港澳台个人旅游。

逗留类办理签注:

1、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签发多次签注,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入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签注有效期按照进入许可的最长有效期签发,持证人应当按照香港进入许可的规定入出香港。

2、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以及就业人员的亲属,签发多次签注。持证人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澳门逗留许可有效期。

赴澳门随任,签注有效期按照中央人民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上的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签发;

赴澳门就学,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通知书》;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通知书》批准的学习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1年。

赴澳门就业,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申请表》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社会文化司的批准文件原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社会文化司批准的期限签发。就业人员的家属,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批准的期限签发。

3、内地居民持逗留签注赴香港后,在香港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逗留签注(包括同时补、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在香港申请赴澳门其他签注,可以由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简称“深圳签证办”)受理。

4、内地居民持逗留签注赴澳门后,在澳门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逗留签注(包括同时补、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在澳门申请赴香港其他签注,可以由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简称“珠海签证办”)受理。


定居类办理签注:

(一)在港澳地区孤身一人,无人赡养,且在大陆拟定居地有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该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本人的生活费用及住房等能够自理。

(二)与大陆居民结婚3年以上(含3年)的港澳地区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

(三)在大陆投资经济效益好或投资金额巨大的投资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四)国家急需的科技、教育、文化、医学、农业等领域的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所需准备材料如下:

1、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前往澳门(香港)的,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

2、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的,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原件。


申请条件:

1、按需申领;

2、探亲:探望在台湾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亲属;尚未取得台湾居民身份的大陆配偶赴台团聚、居留。

申请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符合出入境证件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交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或亲属关系证明,由监护人一方陪同受理

5、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

6、对被探望人为经台办批准赴台的大陆机构、企业派驻台湾地区人员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被探望人员赴台签注

申请条件:

1、按需申领;

2、商务:经台办部门批准前往台湾进行考察、会议、谈判、履约、培训等商务活动,参加或参观展览等经贸交流活动。

申请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符合出入境证件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交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或亲属关系证明,由监护人一方陪同受理

5、交验与赴台任务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

6、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

申请条件:

赴台湾旅游,除了需要公安出入境部门签发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外,还需要有台湾地区签发的入台许可,只有通行证及签注可不能直接赴台。

目前,随州市民只能办理赴台团队旅游,暂未开放赴台个人旅游。

目前,团队旅游需通过旅行社代为申请,请选择有赴台旅游组团资质的旅行社代为办理!点击查看随州市旅行社名录 (随州市旅行社名录-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详细事宜请咨询旅行社。

申请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符合出入境证件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提交旅行社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亲属关系证明,有监护人一方陪同受理

申请条件:

赴台湾旅游,除了需要公安出入境部门签发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外,还需要有台湾地区签发的入台许可,只有通行证及签注可不能直接赴台。

目前,随州市民只能办理赴台团队旅游,暂未开放赴台个人旅游。

目前,团队旅游需通过旅行社代为申请,请选择有赴台旅游组团资质的旅行社代为办理!点击查看随州市旅行社名录 (随州市旅行社名录-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详细事宜请咨询旅行社。

申请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符合出入境证件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提交旅行社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亲属关系证明,有监护人一方陪同受理

申请条件:

1、按需申领;

2、学习:在教育部批准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学习的省份参加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在上述开放赴台就学省份且毕业于台湾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大陆高校的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

申请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符合出入境证件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入台许可证明

5、台湾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

6、台办部门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

申请条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人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从事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或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参加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的,可在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签注》。

1、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

2、工作单位在我市,持国务院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应邀赴台的非本市户籍居民。

3、暂住在本市的华侨。只要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公安部门将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符合出入境证件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交验与赴台任务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

5、赴台批复证明

6、居住证

(一)申请条件:台湾居民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来大陆的,可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或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

(二)未持有效出入境证件抵达入境口岸的,可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或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

(三)入境后,可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

申请材料: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

2、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未持有效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提交台湾身份证

4、可提供户籍謄本或台湾户口名簿

5、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本次入境的临时住宿证明

7、未成年子女需提交出生证明

申请条件: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本人)

2、符合出入境证件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3、监护证明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监护人)

5、委托书

6、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委托人)

7、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8、军官(离退休)证明

9、居住证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本市户籍直系亲属)

11、相关亲属关系证明

1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申请条件:

1、普通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普通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本人)

2、符合出入境证件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3、监护证明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监护人)

5、委托书

6、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委托人)

7、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8、军官(离退休)证明

9、居住证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本市户籍直系亲属)

11、相关亲属关系证明

12、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暂住证明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14、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符合出入境证件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3、监护证明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监护人)

5、委托书

6、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委托人)

7、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8、军官(离退休)证明

9、居住证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本市户籍直系亲属)

11、亲属关系证明

1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

3、居民户口簿

4、曾用名加注备注页、英文姓名证明材料、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