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省级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
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省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等工作,督促指导承储单位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库存省级储备物资数量真实、质量合格、账实相符。承储单位根据省防办或者应急管理厅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对相关经费组织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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