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法》政策问答
  • 发布时间:2024-06-14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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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罗皓月
  • 审核:罗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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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修正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自什么时候起施行?

答:2018 年 8 月 29 日。

2.由谁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3.由谁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

答:国家。

4.对超过国家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怎么做?

答: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依照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的,必须经由谁批准?

答:国务院批准。

6.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严禁什么?

答:禁止焚烧产生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烟尘的物质。

7.哪个部门应该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信息?

答: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依据重污染天气预报信息,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预警等级并及时发出预警。预警等级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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