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湖北省认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鄂发改高技[2017]353号)于2017年由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武汉海关、省国家税务局和省地方税务局制定实施,有效期5年,2022年7月18日到期失效;同时,新一轮机构改革,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合并,导致企业技术中心相关职能部门发生变更。为进一步规范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管理,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意见》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我们对《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鄂发改高技[2017]353号)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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