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过程中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 发布时间:2024-06-13 10:46
  • 信息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 编辑:罗皓月
  • 审核:罗皓月
打印

一是广泛深入开展调研。2020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启动了《通知》的制定工作,成立工作组,开展广泛行业调研,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有关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中暴露出的“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问题,约谈相关企业、认真分析原因,组织行业技术专家了解分析国内主要生产企业产品情况及技术现状,对货车车厢结构、轮胎承载能力等技术问题进行深入论证,制定合理的技术指标;结合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车辆实际问题,以及物流运输企业、货车司机反映的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进行剖析,从车辆端对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相关技术标准和指标进行梳理,对实施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在此基础上起草了《通知》草案。

二是充分听取各方意见。2021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两次组织汽车协会以及18家主要货车、客车生产企业参加的专题研讨会,向行业企业介绍了《通知》草案有关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并听取了企业意见建议。2021年3月-8月,根据企业意见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经反复协商,对《通知》草案作了多轮修改完善,形成了《通知》征求意见稿。2021年8月,《通知》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是修改完善形成《通知》。2021年10月-11月,根据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对企业、行业诉求比较集中的轻型自卸式货车、发动机排量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进一步修订技术指标;对小微型载客汽车,经与行业协会多轮探讨,完善、明确有关技术条款适用范围,形成了目前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