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广泛深入开展调研。2020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启动了《通知》的制定工作,成立工作组,开展广泛行业调研,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有关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中暴露出的“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问题,约谈相关企业、认真分析原因,组织行业技术专家了解分析国内主要生产企业产品情况及技术现状,对货车车厢结构、轮胎承载能力等技术问题进行深入论证,制定合理的技术指标;结合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车辆实际问题,以及物流运输企业、货车司机反映的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进行剖析,从车辆端对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相关技术标准和指标进行梳理,对实施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在此基础上起草了《通知》草案。
二是充分听取各方意见。2021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两次组织汽车协会以及18家主要货车、客车生产企业参加的专题研讨会,向行业企业介绍了《通知》草案有关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并听取了企业意见建议。2021年3月-8月,根据企业意见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经反复协商,对《通知》草案作了多轮修改完善,形成了《通知》征求意见稿。2021年8月,《通知》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是修改完善形成《通知》。2021年10月-11月,根据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对企业、行业诉求比较集中的轻型自卸式货车、发动机排量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进一步修订技术指标;对小微型载客汽车,经与行业协会多轮探讨,完善、明确有关技术条款适用范围,形成了目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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