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对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进行研究部署。2021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向社会公布,这是我国税收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描绘了“十四五”时期税收征管改革和税收现代化建设的蓝图框架,将推动税收征管从合作、合并到合成,税收服务、执法和监管深度融合,税收治理实现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税收改革创新从渐进式到体系性集成的“四个突破”。
为推进《意见》落实落地,湖北省委省政府7月底出台了《湖北省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鄂办文〔2021〕34号),从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大力推行高效智能税费服务、精准实施税务监管、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着力强化税务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提出了28项改革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着力建设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大数据赋能驱动的智慧税务为应用生态,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有力支撑。
在智慧税务方面,构建湖北智慧税务应用生态;上线应用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落实《湖北省政务数据资源应用与管理办法》,建立税务部门与有关方面数据共享的常态化、制度化协调机制;构建湖北经济运行质量税收指标体系,更好服务科学决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精确执法方面,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防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及对税费征收工作进行不当行政干预等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推广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做好省级上市后备“种子”企业培育和服务,制定支持和规范平台经济税收征管措施,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规范健康发展。
精细服务方面,精简税费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资料,实现税费征管资料电子化;基本实现企业税费“网上办”、个人税费“掌上办”;推行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一事联办”和自然人股权变更“一事联办”;进一步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对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手续费退付等业务实行“无申请退税费”;实施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依法加强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护;依托湖北纳税服务综合管理平台,打造集多元办税、远程咨询、在线辅导于一体的智慧办税服务厅,大力推行高效智能税费服务。
精准监管方面,推行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监管方式,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逐步健全以“数据集成+优质服务+提醒纠错+依法查处”为主要内容的自然人费税服务与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及严重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精诚共治方面,规范深化“银税互动”,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完善税务、财政、公安、海关等部门在信息共享、联合办案等方面协同措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作用,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推进警税联合办案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运行;维护“走出去”纳税人合法权益。
市政府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改革工作要求,结合随州实际,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对照《实施方案》附表《改革任务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了我市的责任分工,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在我市落实落地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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