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2019-11-09
  • 信息来源:
  • 编辑:系统管理员
  • 审核: 杨文明

      按照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有关规定,各主(分)办单位要在收到建议、提案20日内,完成与提出建议、提案的领衔代表、第一提案人的见面工作。2019年5月上旬,市人大选任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和市政府督查室对市政府系统承办的建议提案见面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大多数承办单位严格按照要求,采取集中见面会、登门走访、座谈、现场办理等方式与代表委员见面,截至5月10日,36家主办单位中,23家实现了见面率100%的工作目标。但有13家单位与代表委员见面率未达到100%,其中,随州供电公司与代表委员见面率为零,广水市政府建议提案综合见面率为25%。(各单位见面情况见附表)

      与代表委员见面沟通是办理建议提案的工作要求。各办理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推进办理工作。见面率未达到100%的单位,要立即整改,迅速与代表委员见面,情况说明及整改结果于2019年5月22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

      各承办单位要抓紧办理,规范办理。会办单位应在5月底前向主办单位书面函告会办意见,主办单位应在6月底前将办理答复意见送达代表委员,并征求其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市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市人大选任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就办理工作情况适时开展督查。


督查通报第9期附件:关于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