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1-3478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电子政务
发布日期
2021-03-19
发文字号
随政办发〔2021〕10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编辑
随州市政府办公室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发布机构
随州市政府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市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根据《湖北省省市县乡村五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经各部门梳理形成市级实施清单,其中:大项733项,子项1055项。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理念,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清单之外无审批”的要求,严禁超清单审批和各种变相审批。严格实施清单的动态管理,按照《湖北省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鄂政办发〔2020〕42号)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整。各部门要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加强业务培训,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和“跨省通办”,加强服务方式创新,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

附件:随州市市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2021版)

2021年3月16日


随政办发(2021)10号关于印发随州市市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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