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056632/2024-37017
主题分类
工商
发布日期
2024-07-24
发文字号
随市监发〔2024〕1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编辑
杨文明
审核
罗皓月
发布机构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随州市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培育提升发展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发改局、经信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税务局,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经济发展局、社会事务局、财政金融局、司法分局、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水监管支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相关规定,按照《湖北省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工作实施方案》《湖北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办法》《湖北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市市场监管局等14部门决定在全市全面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工作。现将《随州市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培育提升发展质量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随州市司法局

随州市财政局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随州市农业农村局

随州市商务局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随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随州监管分局

2024 年7月1日

随州市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培育提升发展质量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进一步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精准供给力度和分型分类帮扶培育,提升个体工商户总体发展质量。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依据《湖北省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工作实施方案》(鄂市监注〔2024〕11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当前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服务和发展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堵点,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和成员单位作用,全面落实“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三型和“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的划型认定机制、培育措施和工作流程,拓展融合更多支持促进发展的资源,千方百计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多支持,着力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切实提升个体工商户的稳定经营能力、总体生存周期、活跃度和发展质量。

二、重点任务

(一)有序推进分型分类

1.汇聚数据资源。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分型分类标准所需的经营主体、经营异常等市场监管数据,对接协调税务、人社、金融、司法、知识产权等数据源单位,全面获取个体工商户雇员缴纳社保的记录情况、知识产权情况等数据信息,形成数据资源池,为划型分类判定打好基础。实现精准画像、精准帮扶、精准培育。

2.建设分型数据库。依据湖北省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系统服务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个体工商户分型数据库,汇集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各部门数据资源项,记入同一个体工商户名下,实现数据归集基础上的分型自动遴选入库和对应标注。

3.建设分类名录库。依据湖北省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系统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个体工商户名录库,以分类数据为底册,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个体工商户自主申报等方式,结合商标品牌、专利、荣誉等数据匹配,梳理形成“名特优新”基础名单,通过实地走访和打分排名,按照不超过总量5%的标准,人工遴选入库。

4.开展分型判定。按照“先分型、后分类”的原则,将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全量个体工商户,根据分型判定指标,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分型周期为每年7月,上一年度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结束后7月1日启动,集中进行一次个体工商户分型判定,将分型结果在“个体工商户名录(湖北)”中进行标注,并将数据于8月15日前汇总至全国“个体工商户名录”。为确保分型结果准确性,每年第三季度启动分型结果复核,按照个体工商户反馈、基层工作人员复核结果,于9月30日重新进行一次系统自动分型判定和数据归集。

5.组织分类申报。在分型判定基础上,组织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分类入库。建立完善“政府主导、自愿参与、择优选拔、公正公开”的申报遴选和培育机制。对已纳入“成长型”和“发展型”且诚信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通过自主申报或部门推荐认定,划分为“名特优新”四类。分类申报自每年7月底个体工商户分型判定结束后启动,9月底前完成申报,10月底前完成确认、推荐、公示等各项程序,11月底前统一完成数据归集入库。

6.定期动态调整。根据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及结构特征,按年度动态调整分型分类指标。根据调整后的分型分类结果,进一步研究出台更科学、更精准、更贴合实际的帮扶政策,逐步提升扶持政策的针对性和含金量。

7.加强统计监测。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系点制度,在对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经营情况进行跟踪监测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针对不同类型个体工商户持续开展生产经营情况、吸纳就业情况和活跃度等多维度分析,加强对本地区个体工商户群体基本特征、经营方式、人员结构、社会贡献、利益诉求等问题的基础性研究,提高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的能力。

(二)帮扶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

8.制定扶持政策。依托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各地各成员单位研究出台符合“三型”和“四类”个体工商户特点的专项扶持政策,从创业、财税、金融、信贷、人才、社保、法律维权等方面制定差异化、精准化扶持政策,分类型、分阶段、分行业实施精准帮扶。

9.优化发展环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托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每年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各项活动,持续宣传贯彻《条例》,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政策解读、银商对接等服务。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的引导帮扶,指导个体工商户如实报送年度报告,提高基础数据质量。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对不同类型个体工商户采取不同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强信用修复引导;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落实轻微免罚、“首违不罚”等柔性监管措施。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持续整治各种乱收费行为。各级个私协会要将服务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基本职责,深入开展“问情服务”活动,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和困难。

各级税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各类税费优惠政策。各级人社部门要提供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引导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将个体工商户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并按规定给予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稳岗返还等政策支持。各级金融管理部门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将分型分类结果应用于授信评价、金融产品匹配、预授信等工作,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支持,推动解决融资难题。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个体工商户以专业化分工、服务外包等方式融入各类企业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配套服务体系,实现与中小微企业基于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创新链的融通发展。

10.突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小个专”党委和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站作用,积极开展形势宣传、政策宣讲、走访调研等活动,引导个体工商户稳预期、提信心。充分发挥“小个专”党组织作用,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在凝聚人才、开拓市场、革新技术、提高效益中主动作为。将个体工商户党的建设与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有机结合,积极探索针对不同发展阶段和发展特点的个体工商户开展党建工作的有效路径。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眼个体工商户长远发展的重要制度设计,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加强统筹协调,结合“个转企”、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提升工作,积极制定细化具体化的政策性文件,研究出台更加符合不同类型个体工商户发展特点、更加精准的政策措施,特别是针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专项培育政策,提升含金量,持续深入抓好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地各部门打通数据壁垒,以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数据互通共享支撑跨部门协作。市级市场监管、人社、税务等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数据共享,支撑个体

工商户分型判定。各级税务部门结合分型分类标准,提供不同信用等级、不同经营规模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名单。各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在个体工商户分类工作中,积极推荐本行业领域优秀个体工商户。各级相关部门要研究出台更加符合不同类型个体工商户发展特点、更加精准的政策措施,特别是针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专项培育政策,提升含金量。

(三)坚持公平公正。各地在组织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认定等工作中,要严格遵循自愿原则,依法依规履行申报、推荐和认定等相关程序,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切实做好信息公示和异议处理工作。要严格落实行风建设的部署要求,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得在分类认定、评估确认和扶持政策兑现过程中,向个体工商户收费、摊派或吃拿卡要。能够通过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获得的材料和数据,不得要求个体工商户另行提供,减轻个体工商户申报负担。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政策覆盖面和参与度。要通过多种方式扩大“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宣传他们艰苦创业、诚信经营、党建引领、大胆创新等典型经验和突出事迹,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帮扶政策解读和宣传,营造鼓励个体户创新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营商环境要及时关注舆情动向、加强正面引导,妥善处理个体工商户对分型分类结果的异议和申诉,确保平稳有序。要及时总结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的经

验做法,提出完善各项制度措施的意见建议。各地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联系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任浩宇;联系电话:0722-3257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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