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建安审示〔2019〕第32号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关于下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批事项的通知》(鄂建办[2014]129号)、《关于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企业资质(资格)实行网上审批的通知》(鄂建文[2013]56号),我局于2019年12月26日组织专家对湖北盛荣威建设有限公司、随州市鼎晟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大随建设有限公司、随州市三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湖北和晟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久盛电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3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
三、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116号,邮编:441300 ,电话:0722-3326465。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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