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建安审告〔2019〕第14号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关于下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批事项的通知》(鄂建办〔2014〕129号)、《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批实施办法》,现将经审查核准的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结果予以公布。
请核准的企业,按照市住建局相关要求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特此公告。
2019年12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