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次申请资质审查公示
  • 发布日期: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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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建安审示〔2019〕第31号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关于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企业资质(资格)实行网上审批的通知》(鄂建文[2013]56号),我局于2019年12月20日组织专家对湖北虹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初次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7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

  三、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116号,邮编:441300 ,电话:0722-3326465。

  附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次申请资质审查意见公示表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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