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依据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抽查方式 | 抽查内容 |
1 | 对取用水户的监督检查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市级许可(含水资源论证审查)取水用户(市场主体) | 20% | =2(次/年) | 实地检查 | 1.取水用户是否按照取水许可要求进行取水。 |
2 |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 《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第十三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三条《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强化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 市级许可生产建设类项目建设单位和个人(市场主体) | 20% | =1(次/年) | 实地检查 | 1.生产建设单位或个人是否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情况。 |
3 | 对河道(湖库)管理范围内修建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 市级许可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市场主体) | 30% | =2(次/年) | 实地检查 | 1.建设活动是否办理审批手续。 |
4 | 对河道采砂的监督检查 | 《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一条 | 市级许可的采砂项目(市场主体) | 30% | =2(次/年) | 实地检查 | 是否按许可证要求作业。 |
5 | 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监督检查(事项调整) |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四条、第二十一条 | 参与市管项目监理活动的市场主体(市场主体) | 30% | =2(次/年) | 实地检查 | 1.是否建立健全了质量管理体系及内部管理制度。2.是否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水利监理业务、是否存在借用资质分包监理业务、现有监理人员数量是否满足相应监理资质的规定要求、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备案表是否一致,现场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专业是否配套,人员是否在岗,有无违反规定调整更换人员的行为。项目部是否配备开展监理工作相应设备。 3.是否按照工程监理的有关规定及监理合同履行了相关义务,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监理工作程序符合监理规范情况、监理抽检跟踪检测与平行检测情况、质量评定及工程验收及时情况、工程计量及工程款支付严格把关情况、监理人员实际到位及驻工地时间情况、监理人员是否存在违规审核签字及吃拿卡要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及外观质量控制效果等。 |
6 | 对市管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 市管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法人(市场主体) | 70% | =2(次/年) | 实地检查 | 1.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履行了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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