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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22164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2-12-14 14:51
  • 信息来源: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编辑: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审核: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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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小丽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提案已收悉,综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单位回复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州市政府牢固树立“大健康”和“健康优先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关于医养结合决策部署,立足市情,先行先试,推进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建设,着力打造医养结合随州特色。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围绕“四个加强”,统筹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卫健、民政、人社、财政、发改、医保等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的职责,高位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二)加强政策支持。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随州市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随政办发〔2017〕32号)、《关于印发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措施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随卫通〔2021〕10号)等文件,为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在项目、税费、投融资、用地,用水电气、养老床位补贴等方面给予医养结合机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医养结合发展。

(三)加强科学谋划。着力构建医养结合新格局,明确通过“养中有医、医中有养、两院一体、养医签约”等多种形式,推进覆盖养老机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的全方位医养结合,实现医、养、康、护有效衔接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四)加强合理引导。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建设,落实社会力量投资医养结合服务的相关政策支持,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对医养结合机构给予准入。2021年,市政府对随州老年康复护理医院发放医养结合奖励资金30万元。财政部门支持人社部门开发相应的公益性岗位,按政策落实补助资金,支持医保部门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缓解老年人就医负担。医保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支持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签约合作。

二、搭建平台夯实医养结合基础

一是搭建城乡“两室联建”医养平台。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村卫生、农村日间互助照料中心“两室联建、医养融合”的实施意见》,全市按照村卫生室“四室一房”(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公共卫生室、药房)、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四室一厨”(日间休息室、休闲娱乐室、图书学习室、健身康复室和厨房)标准,建成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29个,实现了农村医疗卫生与养老资源的有效整合。2020年,市政府又将提升“两室联建”试点养老服务功能列入政府“十件实事”,投入800余万元,对全市124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提档升级,并建立了常态化运营机制,较好解决了农村(社区)老年人老有颐养、病有所医的问题。

二是搭建社会化医养结合机构平台。市民政、卫健部门相互支持协作,大力推进城市公办及民办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改革,通过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护理站)、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签订医养合作协议等形式,推进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目前,以随州市老年康复护理医院、随州汇仁康养中心为代表的城市公办、社会民办养老机构已成为我市机构医养服务的中坚力量。

三是搭建居家养老智慧平台。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全市初步建立了覆盖主城区的“12349”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居家老年人通过“一键通”手机呼叫,信息平台中转诉求,老年人健康信息共享,第三方落地服务“四大环节”,即可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急等多项上门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共同推动医养结合工作。二是借鉴外地经验,出台有关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服务,探索建立医疗养老联合体等方式,提升我市医养结合服务水平。

随州市卫生健康委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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