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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发布日期:2025-03-17
  • 信息来源: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 编辑:生态环境局法规科
  • 审核: 杨文明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悉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以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为重点,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思想根基。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等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内容,利用集中学习时段,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二)强化专业学习,提升履职能力。一是组织理论学习。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系统“一月一法”集中研学安排,组织干部职工在视频会议室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有效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在全局形成了“学法、守法、敬法、用法”的良好法治建设工作格局。2024年,我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2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12次,集中研学5次。二是坚持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以“全年、全员、全过程”执法大练兵为重要抓手,强调实战练兵、规范练兵,突出实训、实战、实效,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强化监督帮扶,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全员争先的练兵氛围,以练代学,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养。

(三)四个“落实”,全面推进随州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一是落实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实施《随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公示规定(试行)》《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试行)》《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试行)》,实现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公开、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以《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处罚集体审议办法》为保障,全面落实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集体审查制度。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工作。对2018年以来对我局起草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及本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梳理,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根据实际分别提出继续实施、废止、修订的意见并进行公示。重新清理修订“随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4年版)”并公示,确认行政审批事项9项、行政处罚事项146项、行政检查事项270项、行政强制事项18项,行政奖励事项1件。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常年聘请法律顾问,负责对我局日常工作中涉及的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意见,参与研究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协助草拟、修改、审查法律文书,协助审查我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诉讼等行政事务工作。

(四)聚焦主业主责,规范行政执法。一是立足本职积极参与立法工作。2024年,我局组织编制《随州市城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草案)》并通过市政府审议发布,该办法是针对当前城市噪声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专门制定的规章,厘清了各部门管理职责,明确了管理手段和途径,为环境噪声日常管理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二是每季度开展实施全市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活动并发布评查通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了行政处罚案件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的实施,落实规范执法工作。三是优化执法方式,严格执行执法计划管理,大力推行清单式执法,努力做到“只进一次门,一次全查清”。动态调整更新执法正面清单,建立涵盖重点排污单位、一般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三种名录的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和执法人员抽查对象库,科学设定抽查比例频次。四是组织开展执法证考试工作。2024年政府机构改革后,我局按有关工作要求组织17名划归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变更行政执法证。

(五)推进包容审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执法帮扶,实施“四个一”柔性执法。通过一封工作提示函、一次帮扶体检、一场守法普法培训、一张有奖举报公告牌,对重点排污单位“敲门”提醒,不断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通过与重点排污单位“联学联建”、在“六五”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送法入企”“以案释法”,组织115家生态环境监管重点单位负责人,开展为期2天的生态环境守法普法集中培训,向“关键少数”开展环境普法,将守法关口前移。一年来,先后累计发放守法指南等普法宣传册200余份,上门帮扶服务193家(次),召开座谈会、培训会4场(次),宣传受众300余人(次)。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坚持把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一是带头学法,强化思想引领。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深入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二是提前计划,抓好工作部署。主要负责人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提前进行谋划部署,规范有序推进。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对企业宣传仍有待加强。部分企业和群众生态环境守法意识淡薄,存在环境违法未必被发现、即使被发现未必被处理的侥幸心理,特别是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有个别企业心存侥幸,偷排等违法行为仍有发生,需要加强宣传,提高企业守法意识。

(二)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存在不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能力保障,目前存在执法队伍人员素质有待加强、先进执法技术应用水平有待提高的不足,还需加大对法治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尝试性应用DeepSeek等新技术软件,以科技力量驱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5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生态环境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实践,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培训内容贯穿各类干部业务培训,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专题教育,提升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思维。

(二)进一步抓好执法监管。应用法治思维,严密防控环境风险隐患,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常态化开展各类实战练兵活动,推进干部队伍成长帮带机制,通过互学互促、比学赶超,强化执法能力建设。突出依法行政“三项制度”落到实处,完善执法监督各项机制,持续开展执法稽查和案卷评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进一步夯实法治社会基础。依托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及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媒体,同时结合“六五”环境日、宪法宣传周等重大活动,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内容和形式,营造全民知法、懂法、守法的法治化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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