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随州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政令,切实履行防惩统计造假主体责任,紧紧围绕统计法治建设目标,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统计法治化、规范化、高效化水平不断提升,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随州篇章提供了有力的统计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普法宣传,依法治统意识显著提升。持续推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新修改《统计法》,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向全市各个部门发送《统计法》宣传学习读本,督促各级部门将《统计法》纳入理论学习和中心组学习内容。拍摄统计法治知识授课视频,分发各部门开展学习。常态化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分别在市委党校春季和秋季培训班专题安排统计法治知识授课,在全市深入落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随州篇章专题培训班、全市机关干部“周周学”和全市组工业务大讲堂上专题讲授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将《统计法》重要精神要义编撰成短信,发送短信200余万(条)次,基本实现社会公众和调查对象的全覆盖,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社会公众和调查对象统计法治意识。
(二)加强队伍建设,统计监督职能有效发挥。一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干部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证考试,提高统计队伍法治工作水平,筑牢统计法治建设“主阵地”,目前全市共22人通过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并获得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证书。二是提升统计执法人员能力素质。选派持证人员参加国家和省局组织开展的各类执法检查活动,通过实战锻炼,以战代训、以战促训,全市统计执法队伍整体能力得到提升。全年先后30余人(次)被省局抽调参与上级统计执法检查活动,工作成效多次得到省局通报表彰。三是坚持“防范和惩治”双管齐下。严格规范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卷宗存档管理,对统计违法行为敢于“亮剑”,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防惩统计造假的高压态势,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统计违纪违法相关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依纪依规对11名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
(三)加强建章立制,防惩造假责任不断压实。严格落实《随州市党委和政府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开展落实情况调研评估,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通报,并督促抓好整改。严格执行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制度,提醒督促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年度防惩统计造假工作情况报告,并积极提请本级党委政府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年度防惩统计造假工作情况报告。制定并严格落实《随州市统计数据质量全程管控责任图(试行)》有关要求,围绕强化数据生产全流程管控,制定各专业数据质量管控办法,进一步压实数据质量主体责任,确保统计数据数出有源、数出有据。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带头加强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落实《2024年全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通过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等方式,明确了年度法治建设任务,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确保法治工作与统计业务同部署、同推进。
二是带头学法普法。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议等形式,主要负责人带头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律法规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4年,市统计局党组先后12次集中学习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和各项法律法规,并开设统计法治专题党课;局党组书记、局长黄钢同志在市委党校春季主体班作《坚持依法统计,提升数据思维》法治专题授课,并在全市深入落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随州篇章专题培训班和全市组工业务大讲堂上专题讲授依法统计相关知识,始终保持法治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
三是带头依法治统。主持制定完善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统计数据发布管理的通知》《随州市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制度(试行)》等多项制度,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文件,以文件形式布置本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并对执法过程和执法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坚持依法依规开展数据生产和统计执法检查活动,同时做好统计分析、数据发布与解读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统计法治思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基层干部对抓经济调度和统计违纪违法之间的界限认识模糊,对从政治高度维护统计数据真实的重要性认识还存在偏差。部分调查对象存在法定义务履行不到位的现象。
二是基层统计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力量比较薄弱,有的县级统计机构不具备独立执法能力。
三是统计法治宣传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方式相对传统,宣传和培训不够系统深入。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把防惩统计造假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实打实的硬措施硬手段,全力做实基础工作、做强统计监督,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二)健全工作机制,压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完善数据质量评估、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统计业务流程,严把数据源头质量。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数据核查、基础工作检查,对各种统计造假行为严肃处理,在全市形成防惩统计造假的氛围态势。畅通统计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加强广大群众对统计工作的监督。
(三)加强教育培训,推动统计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乡镇统计干部和“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全覆盖、“四上”企业统计数据和农村统计数据自查全覆盖、自查发现问题整改全到位行动,不断提升统计队伍能力素质,提升数据质量。积极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干部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提升全市统计执法能力,为全市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队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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