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发布日期: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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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 黄振忠

2023年度,市水利和湖泊局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普法清单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政府组织;强化依法履职,落实法治政府职责;强化制约监督,深化行政权力监督;强化带头守法,模范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政府组织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局机关全体干部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专题学习;市局召开了法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开展了学习培训,组织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二级单位负责人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反组织犯罪法、民法典、“谁执法谁普法”等内容。

(二)扎实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成立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法治建设日常工作。制定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自觉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推进、同督办、同检查,将法治建设融入到水行政执法办案实际工作中去。压紧压实水利系统法治建设各级主要负责人责任,定期听取汇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将机关各科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考核指标内容之一。落实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学法计划,并切实按照年初计划组织落实。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年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我局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召开案件集体讨论会议和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对河道采砂、取水许可等重大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并作出决议,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政策法规科、市水政监察支队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相关会议。

(三)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活动,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局机关均开展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活动,每人撰写学习心得体会2篇,抄录学习笔记1万字以上。

(四)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开展了湖北省、随州市《法治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工作建设实施方案》、《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方案》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法治建设工作重大决策,把中央、省、市法治重大决策落实到日常学习、日常工作和水利行业建设管理之中。

(五)统筹法治政府重点工作。突出抓好水利和湖泊系统法治规划、法治责任、法治会议、谁执法谁普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法律顾问制度、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法治“三项制度”等重点工作的落实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二、强化依法履职,落实法治政府职责

(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公示我局所有的职权信息,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职权事项。二是认真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执法的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处理、听证、送达和执行等环节的文书全部标准化处理,在开展河道采砂、水土保持等监督检查与执法时,通过执法记录仪将执法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配置了有监控的办案室,在办理信访、执法调查时,将办理过程进行记录。三是认真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编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并明确了法制审核机构。聘请了专业律师作为局法律顾问,重大执法案件时,由局法律顾问负责出具法律意见书,局政策法规科开展法制审核。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局制定《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制度(试行)》、《市水利局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试行)》、《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试行)》,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落实集体研究、重大决策公示等制度,严格按重大决策程序执行。

(三)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通过政府采购,落实法律顾问单位,签订法律顾问合同,重大决策、重大案件、重大合同组织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定了政务服务公开制度,落实政务公开公示制度,优化行政审批制度。今年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调整了我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实现了精简高效,实现了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全省通办、一事联办。

三、强化权利监督,完善行政权力制约机制

(一)督导班子成员依法行政。组织局班子成员参加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参加法治重要会议、重大案件讨论,要求班子成员率先示范,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二)加强内部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依法进行公示;局政策法规科依法开展重大执法法制审核;局机关党支部加强党内法规监督;纪检组加强法纪监督。通过一系列的内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防止乱作为。

(三)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司法人员违规插手干预案件三个规定,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案件均由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四、加强法治宣传,模范守法用法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制定年度普法学习清单,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水法》、《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长江保护法》等,强化水资源、水生态保护、水利建设管理的各项重要法律制度支撑;加强依法行政法治学习,重点开展《行政处罚法》、《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学习。

(二)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一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月22日在随州市小十字街利用“世界水日”的契机开展了水利法规宣传,现场摆放展板8块、发放水土保持、河长制、水资源管理等宣传册500余份、设立咨询台接受市民咨询150余人次,在随州日报刊发刊发了2个专版的宣传文章,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开展“12.4”宪法日学习宣传。组织10名执法人员(其中协调曾都区执法人员5人)参加市宪法日宣传方阵及系列宣传活动,组织法治宣传展牌5块,在局机关开展电子屏幕宪法宣传活动。三是抓好网上法宣在线学习。组织开展网上法宣在线学习,确保考试优秀率100%。组织开展了《宪法》、《民法典》等视频学习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视频学习,切实增强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

(三)落实行政自由裁量和首违不罚制度。我局严格执行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清单。省首违不罚清单已征求各市州意见,等待下发执行。

(四)开展涉企执法专项整顿。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顿,实行国有平台公司对河砂进行统一经营,杜绝沙霸、河霸现象,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丰收”。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顿,突出抓好水利工程招投标、水利工程征占地、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专项整顿,规范招投标、征占地、建设施工市场秩序。开展涉企保证金整治,按照“谁收取、谁清理”的原则落实涉企保证金专项清理工作。

五、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法制化营商环境

一是抓任务分解。局党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召开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对依法行政和营商环境涉及到的水利重点任务进行分解,强化水利和湖泊系统营商环境任务、责任、措施的落实;我局出台《市水利和湖泊系统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出台营商环境水利政策21条;出台《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表》,对随州市营商环境任务清单进行再分解再落实。

二是抓赋权下放。今年5月,为支持随州高新区快速发展,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我局还将22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给随州高新区,真正实现了赋权基层,应放尽放。

三是抓规范性文件和公平性竞争审查。对局所有规范性文件、重要规划、重大事项等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之后,方可发布或实施。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对2022年以来以我局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

四是落实电子证照。局取水许可、河道采砂全面实行了电子证照,由局水资源与农村水利科和市水政监察支队集体负责落实。

五是加强营商环境评价填报。出台了2022年水利营商环境评价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抓好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填报工作。

六是落实政务服务清单。今年按照省统一要求,对水利部门的53项政务服务清单进行了清理和对接,做到依法审批,依法监督。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跟踪督办“一规划两方案”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法治宣传进机关、进水库、进工地、进社会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三)进一步细化营商环境措施。细化落实措施,抓好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的优质服务。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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