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发改发〔2023〕12号
关于印发《随州市“十四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随州市“十四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6日
附件: 关于印发《随州市“十四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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