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2018年度第30批次(政务路)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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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审核: 系统管理员

经《省人民政府关于随州市2018年度第30批次(政务路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0997号)文件批准征收随州市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淅河镇孙家畈村、东门口街居委会总面积0.6617公顷,其中农用地0.4982公顷(含耕地0.4815公顷、其他农用地0.0167公顷),建设用地0.1635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0.6617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方案如下:

一、土地补偿标准:按照鄂政发[2019]22号文件规定执行。

1、征地补偿标准: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裕民社区土地补偿费29.28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43.92公顷,青苗费补偿标准为3.300万元公顷。

2孙家畈村、东门口街居委会征地总费用39.2650万元,支付对象为孙家畈村0.5490万元;东门口街居委会38.7160万元。支付方式为: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90日内以转账方式直接支付。

3地上符着物补偿据实登记合理补偿。

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村组后,由村委(居)会负责安排安置人员的生活、生产。

三、由高新区管委会督促被征地村组按程序确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方案,确保被征地村组按方案将征地补偿落实到户。

四、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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