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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恒大御府小区地下室的A166号车位
  • 发布日期:2024-07-02
  • 信息来源:市金控集团
  • 编辑:市金控集团
  • 审核: 黄振忠

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随州市恒大御府小区地下室的A166号车位

项目编号

GR2024HB1000975

交易机构及报名联系电话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交有限公司,

0722-3283899/杨先生

转让方

随州市城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7.6万元

挂牌公告期

2024-07-02日至2024-07-15日

资产概述

位于随州市交通大道恒大御府小区地下负一层停车场的A166号车位,不动产权证号:鄂(2023)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30953号,证载面积37.56㎡。

需要交纳

保证金金额

1.5万元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1)挂牌截止后,如仅有1个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实物资产转让公告期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各意向受让方在网络竞价期间未登陆竞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③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结果通知书》等文件履行相关义务的。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资产评估机构

湖北弘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

2024-02-29

资产评估价格

7.6万元

重大事项披露

1、车位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在办理过户时需要缴纳的税费按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2、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三)报名人员须携带有效证件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现场填写受让文件。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1.5万元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现场查勘,并对标的现状予以完全认可,且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标的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面积、位置及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标的受让后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3、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湖北弘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报告书(鄂弘正评报字[2024]第1020号)中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不持任何异议。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一一个人中心一一支付订单。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自双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支付完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移交过户,过户由双方约定好时间带好相关证件及资料在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车位过户产生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对应部分。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交纳说明

在成交的3日内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的5日内完成全部价款(含产权交易服务费)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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