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办市委和上级政协交办的工作,负责与市委、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和部门的信息交流、联系和协调工作。
2、依照《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负责政协日常工作。
3、负责区政协党组会议、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主席办公会议等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
4、负责以市政协名义组织的涉及全局工作的调查、视察、考察、座谈、参观访问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5、负责协调专门委员会开展专题调研和相关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6、负责市政协党组会议、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及其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
7、负责委员会的换届工作。
8、负责政协领导讲话、报告、文件、拟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材料的打印。
9、以市政协委员会的名义举办座谈会及重大政治活动和节日活动计划、组织工作。
10、筹办党政领导机关和人民团体邀请政协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委员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的联系组织工作。
11、负责机关的文书档案、文印通讯、考勤、人事、秘书、翻译等工作。
12、负责做好接待工作和处理政协委员的来信来访。
13、负责机关安全保卫、保密、值班、财务管理、干部职工生活、离退休人员生活、医疗保健、环境卫生等工作。
14、负责政协机关的汽车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和有关交通安全事宜。
15、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16、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政协办公室设七个专委会(经济委员会、社会发展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团结联谊委员会、学习和文史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一个研究室和四个科室(秘书科、调研信息科、委员工作科、老干科)
第二部分 市政协办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政协办公室2016年度收入总计1924.2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714.07万元,较上年增长258%;本年收入合计1210.17万元,较上年降低13.07%,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较多。本年收入构成:财政拨款收入1210.17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政协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72.67万元,决算数为147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88.4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市政协办公室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79.7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95.89万元,决算数为135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7.71万元,决算数为7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69%;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49万元,决算数为4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6%。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政协办公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1.74万元,决算数为50.63万元,完成预算的35.72%,决算数较上年降低68.8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决算数为15.97万元,公务组团2团次,共3人,超预算支出;
(二)公务接待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4万元,决算数为19.64万元,公务接待19批次,196人次,完成预算的320%,决算数较上年降低25.71%,主要原因是来访人数减少,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35.6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保有19台,决算数为15.02万元,完成预算的11.08%,决算数较上年降低87.39%,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用车数量减少,运行维护费用降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市政协办公室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408.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6.02万元,比上年增加18.37万元;印刷费5.38万元,比上年减少4.38万元;水费0.58万元;电费12.81万元,比上年增加12.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起,开支政协委员之家电费;邮电费8.77万元;物业管理费15.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起,开支政协委员之家物业费;差旅费39.33万元,比上年减少4.82万元;维修费8.99万元;租赁费1.69万元;会议费28.61万元,比上年减少50.53万元,主要原因是八项规定,精简会议,厉行节约;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9.64万元,比上年减少6.81万元;劳务费5.48万元,比上年减少5.97万元;委托业务费17.42万元;工会经费5.64万元;福利费6.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8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0.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起,代缴个人所得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98万元,比上年增加27.41万元,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资金增多。
六、政协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无政协采购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9辆。
八、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能够根据《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部门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使用效率和实施效果,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得到了较好的制度保障。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 市政协办2016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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