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4年9月28日在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上
随州市财政局局长 杨天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发行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有关工作的通知》,经省政府审定和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批准,核定转贷我市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额度为61357万元,其中:市本级19282万元、曾都区6968万元、广水市27377万元、随县7730万元。按照《预算法》、《监督法》和中央、省关于地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债券资金应纳入预算管理,需要相应调整2014年市本级预算方案,现将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一)市本级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根据省规定的债券资金使用方向及分配情况,市本级政府债券资金19282万元具体安排为: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1亿元、铁路建设项目5000万元、普通公路建设发展项目4000万元(含交通投资公司建设发展资金1000万元)、饮用水源地保护282万元。
(二)市本级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市本级财政预算收入由69985万元调整为89267万元,调增19282万元为债务收入。
(三)市本级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市本级财政预算支出由69976万元调整为89258万元,调增19282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调增1028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调增9000万元。
按上述方案,2014年市级调整预算收支相抵,略有结余。
二、切实做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工作
(一)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落实工作。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严格按照批复的调整预算方案,尽快将政府债券资金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二)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健全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机制,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管理和使用资金,防止债券资金被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防范债务风险。提前制定政府债券资金偿债计划,积极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按时做好还本付息工作,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以上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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