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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16-01-11
  • 信息来源:网站编辑部
  • 编辑:许静
  •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关于201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4年9月28日在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上
  随州市财政局局长  杨天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发行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有关工作的通知》,经省政府审定和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批准,核定转贷我市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额度为61357万元,其中:市本级19282万元、曾都区6968万元、广水市27377万元、随县7730万元。按照《预算法》、《监督法》和中央、省关于地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债券资金应纳入预算管理,需要相应调整2014年市本级预算方案,现将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一)市本级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根据省规定的债券资金使用方向及分配情况,市本级政府债券资金19282万元具体安排为: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1亿元、铁路建设项目5000万元、普通公路建设发展项目4000万元(含交通投资公司建设发展资金1000万元)、饮用水源地保护282万元。
  (二)市本级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市本级财政预算收入由69985万元调整为89267万元,调增19282万元为债务收入。
  (三)市本级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市本级财政预算支出由69976万元调整为89258万元,调增19282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调增1028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调增9000万元。
  按上述方案,2014年市级调整预算收支相抵,略有结余。
  二、切实做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工作
  (一)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落实工作。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严格按照批复的调整预算方案,尽快将政府债券资金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二)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健全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机制,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管理和使用资金,防止债券资金被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防范债务风险。提前制定政府债券资金偿债计划,积极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按时做好还本付息工作,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以上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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