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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随州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16-03-11
  • 信息来源:网站编辑部
  • 编辑:许静
  •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关于随州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1月17日在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随州市财政局局长杨天兵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 25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坚持“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的工作总要求,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措施,全力服务“圣地车都”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任务。
  (一)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2015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66.85亿元,同比增长15.5%。
  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2015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3.34亿元,为预算的101.9%,同比增长18.2%。
  3、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情况。2015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42.5亿元(含中央、省级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为预算的116%,同比增长37%。
  (二)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2015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18.85亿元,同比增长9.8%。
  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2015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4.52亿元,为预算的102.1%,同比增长18.5%。
  3、公共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15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1.23亿元(含中央、省级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为预算的99.2%,同比增长9.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937万元,为预算的99.5%,同比下降3%。
  (2)国防支出280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5.7%。
  (3)公共安全支出17992万元,为预算的99.8%,同比增长2.5%。
  (4)教育支出23211万元,为预算的99.7%,同比增长13.7%。
  (5)科学技术支出4155万元,为预算的99.4%,同比增长15.4%。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746万元,为预算的99.5%,同比增长8.6%。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35万元,为预算的99.8%,同比增长14.8%。
  (8)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991万元,为预算的99.1%,同比增长13.8%。
  (9)节能环保支出5264万元,为预算的99.8%,同比增长10.7%。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6711万元,为预算的99.9%,同比增长97%。增幅较大的原因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比2014年度增加较多。
  (11)农林水事务支出19132万元,为预算的99.4%,同比增长3.4%。
  (12)交通运输支出24067万元,为预算的99.2%,同比下降31.9%。下降的原因是,2014年度一次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较多,2015年度有所减少。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1414万元,为预算的99.9%,同比增长143%。增幅较大的原因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比2014年度增加较多。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5637万元,为预算的99.6%,同比增长11%。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3253万元,为预算的99.9%,同比增长271%。增幅较大的原因是,国土部门二级单位参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其收支管理由财政专户调整到公共预算,增加了公共预算支出。
  (16)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00万元,为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17)住房保障支出10723万元,为预算的99.9%,同比增长17%。
  (18)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889万元,为预算的99.8%,同比增长20.5%。
  (19)其他支出1575万元,为预算的99.8%,同比增长72%,增幅较大的原因是,根据财政部要求,将债券付息支出调整到其他支出科目。
  4、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2015年,市本级预算资金来源213417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5200万元,统筹结余结转资金1581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2398万元。市本级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2312万元。收支相抵,略有结余。
  (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67178万元,为预算的96%。市本政府性基金支出76527万元(含上年结转收入安排的支出),为调整预算的101%,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5457万元、农林水支出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64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250万元、其他支出734万元。
  (四)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本级社保基金总收入35591万元,其中:五项基金征收30594万元,为预算的127.4%,同比增长12.3%;具体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570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43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174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911 万元,生育保险基金801万元。企业养老金财政补贴收入4997万元。
  201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33322万元,为预算的 136.1%,同比增长15.7%。其中:企业养老基金支出20731万元(2015年企业养老提标支出2800万),失业保险基金支出976万,医保基金支出1073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1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57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269 万元,累计结余66279万元。
  (五)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按照新修订《预算法》制定了《随州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对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市国资委委托会计中介机构对国有出资企业的财务进行了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和《随州市市级国有资本预算管理办法》规定,征收国有资本收益2748万元,为预算的100.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748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以上预算执行数据,在市级决算办理、省财政结算批复后还有变化,我们将依法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5年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稳步增长。面对经济进入新常态、财政收入增速回落的严峻形势,财税部门坚持一手抓服务发展,一手抓收入征管,打破收入征管惯常思维,实行“三抓三补”:即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一起抓,市域收入与县域收入一起抓,重点税种与零星税种一起抓;大税种掉收小税种补,税收收入掉收非税收入补,税源下行征管补,保持了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势头。2015年全市财政总收入突破60亿元大关,达到66.8亿元,同比增长15.5%;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突破40亿元大关,达到43.3亿元,占市人大既定目标任务104.1%,同比增长18.2%,超额完成年初目标任务,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居于全省第四。
  (二)助推发展成效显著。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综合运用财政政策、资金、服务等手段,着力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一是强化政策激励。落实企业发展专项资金6000万元,保障招商引资、精品名牌、驰名商标、突出贡献等激励发展的政策兑现;落实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推动全民创业;落实出口退税政策,推行出口退税担保融资机制,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二是强化项目支撑。积极策划、包装、申报项目,争取中央和省无偿资金8.1亿元、中央专项基金15.9亿元,保障我市一批重大项目落地;落实科技创新奖励960万元,支持专用汽车研究院等科研机构联合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攻关;落实人才奖励资金230万元,实施人才引领项目,推动人才强市战略实施;落实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支持淘宝•特色中国随州馆、苏宁云商随州馆等电子商务项目拓展;积极筹措资金,保障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汉十铁路、华能火电、光伏发电、东风车轮、青岛啤酒等重点项目顺利推进;支持市城投、建投、高新投三大公司融资40亿元,支持中心城区、高新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高新区成功升级国家高新区;三是强化风险防控。针对经济下行、企业融资困难局面,争取省财政调度资金11.2亿元,增加企业流动资金;分两批设立企业续贷周转金7500万元,为85家企业续贷资金10.5亿元;设立风险补偿金1.1亿元,支持建行、工行、湖北银行开展“助保贷”、“政银集合贷”、“成长贷”等信贷业务,为117家企业发放贷款11.3亿元;全市新增信贷投放超过80亿元,有力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题。四是强化减费让利。认真落实中央、省取消收费政策,清理取消和暂停行政事业性收费102项、政府性基金6项,减少企业负担7200万元;建立收费及基金目录清单,并在财政、物价网站公开,大力清费治乱,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
  (三)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全市用于民生方面的公共财政支出突破百亿元大关,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79%。一是加大“三农”投入。市级预算安排4940万元,支持“绿满随州”、农产品加工、木本油料、菜篮子工程和洁美家园等新农村建设;安排资金1.7亿元,支持农田水利建设、低丘岗地改造、饮用水源地保护,土地整治10万亩,除险加固病险水库161座,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加大社保投入。发放各项社会保险资金37711万元,落实了社会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提标政策;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达100.5万人,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安排资金3303万元,落实积极就业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安排资金4258万元,支持社会福利中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设立道路救助基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安排资金9153万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三是加大教育投入。安排1.8亿元,落实教育生均经费保障机制,完善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支持高新区季梁学校建成开学;安排1.6亿元,支持市职业技术学院和市直高中化债,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四是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安排配套资金5246万元,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落实;安排550万元,推进“两室联建、医养融合”,支持建成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36个和农村互助式照料活动中心176个;安排142万元,支持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特殊群体。五是加大文化旅游事业投入。安排3000多万元,保障寻根节、兰博会顺利举办,支持旅游宣传促销和5A、4A级景区创建,支持博物馆、图书馆免费开放和重点文物、大遗址保护工作,加强社区文化活动室、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六是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安排专项资金2284万元,支持消防、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健全城区社会治安防控和网格化管理体系,推进平安随州建设。
  (四)财政改革纵深推进。一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将政府性专项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完善全口径预算;将地方教育附加等5项政府性基金转列公共财政预算统筹使用,增强公共财政预算统筹能力;对“三民工程”等项目试编制三年滚动项目预算,积极探索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推动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市直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算公开步入常态化。二是推进预算绩效评价机制。对68个重大民生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资金62337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的32%。对卫计委等15个单位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综合评价,扩大财政性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范围。三是完善财政支出管理机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清理各类结转结余资金11.45亿元,分类逐笔盘活10.4亿元用于重点项目建设,盘活率达91%;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统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11.6亿元,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了涉农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14个市直重点项目审减投资2406万元;全面推进公务卡改革,严格实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151个部门办理公务卡910张。四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争取置换存量债务债券资金10亿多元,对融资平台2016年底前到期的银行贷款置换为政府债券,降低利息负担5000多万元。建立政府债务管控机制,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加强风险防控。五是稳妥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推动污水处理、就业培训、公益岗位、养老服务、残疾人康复、保障性住房、旅游促销、公共文化产品等项目实行政府购买服务,购买服务规模达5000多万元。
  (五)财政监督深入展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预算法》,开展专题培训班6批次,培训500多人次,强化部门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突出财政部门的监督责任。充分发挥财政监督作用,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实行部门收支月报计划,强化全过程监督管理。开展涉农资金、财务票据专项整治,共查处问题122个,涉及金额798万元,整改资金145万元,处理人员13人。会同市纪委、人社局等部门开展津补贴检查,对全市“三公经费”开支情况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规范部门财务支出行为。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帮助下,全市财政预算完成情况总体较好。但我们也清醒看到财政预算执行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经济增长新动力不足与旧动力减弱的结构性矛盾突出,经济下行压力向财政传导,财政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压力很大。二是政策性减收增支因素增多,收支矛盾比较突出。三是财政监管力度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虚心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较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财政预算编制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较多,实现收支平衡的压力较大。
  一方面,收入面临经济换档与政策减收双重压力。一是由于近几年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受高基数影响,财政持续增收难度加大。二是随着经济增速由高速向中高速转变,房地产持续低迷,基础税源不确定因素增加。三是政策性减收因素增多,国家大量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仅市本级就减收7000万元以上,同时,进一步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直接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四是传统税源增长乏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尚不足以弥补传统产业的“掉位”,可用财力增长十分有限。
  另一方面,支出面临各项政策性增支因素密集叠加。一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公务员奖励性补贴等刚性政策,需增支5600万元。二是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仅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就需10586万元。三是支持圣地车都建设、保障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社保、节能环保等法定支出和政策性支出,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需要增加项目支出4亿元以上。市级预算收支平衡的矛盾比往年更为突出。
  (一)2016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综合考虑财政收支增减因素,根据2016年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2016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关于深化财税改革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各项财税政策措施,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支出、政策支出和重大建设项目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资金,提高预算支出绩效;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推进部门预算公开,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6年财政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
  1、依法编制的原则。按照新《预算法》要求编制预算,加强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衔接,体现中央、省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2、加强统筹的原则。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将各类结余结转资金纳入2016年预算统筹安排,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强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的统筹协调,避免资金安排交叉重复。
  3、零基预算的原则。收入预算编制坚持实事求是,与2016年国内生产总值等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相匹配。支出预算编制原则上不考虑上年基数,根据政策要求和财力许可安排,有保有压,有增有减。
  4、保证重点的原则。预算安排重点保工资发放、保正常运转、保民生支出、保改革支出,保证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出台政策的落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5、注重绩效的原则。更加注重预算执行的效率和效益,项目支出安排与资金使用效果相结合,加强对列入预算安排的大额支出项目跟踪进行绩效评价。
  6、跨年平衡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要求,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二)2016年度财政预算安排
  综合考虑全市主要经济预期指标和财政收支增减因素,本着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有保有压、综合平衡的原则, 2016年全市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48.1亿元,比上年增长11%。其中:国税部门6.86亿元,增长13%;地税部门27.35亿元,增长11%;财政部门13.88亿元,增长10%。全市地方公共预算支出计划159亿元,比上年增长12%。
  1、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
  (1)2016年公共财政收入预算
  按照市级财政收入预期目标和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16年市级公共预算总收入238700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23851万元。其中: 税收财力收入85000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5909万元;省专项补助10000万元;统筹结转结余资金25522万元(上级转移支付结转结余318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14455万元、部门结转资金5200万元、统筹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2687万元);转列公共财政预算的政府性基金收入4393万元;国债转贷收入303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6464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7932万元);根据现行政策和上年执行情况,预计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及其他收入84291万元。
  (2)2016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2016年,市级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237789万元,比上年增加12%。其中:市本级公共预算支出223015万元,转移性支出14774万元。
  市本级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402万元,主要是保障市直机关相关部门正常运转。
  ②国防支出330万元,主要用于军分区、工兵团设施维护补助。
  ③公共安全支出19277万元,主要是保障市直公安、消防、武警等部门正常运转和平安随州建设、城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④教育支出22067万元,主要是落实高职、中职、高中学校学生资助及在校生生均拨款,保障市属学校正常运转。
  ⑤科学技术支出4584万元,主要是支持科技研究开发、实施重点科技专项和科学技术普及。
  ⑥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895万元,主要是支持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
  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715万元,主要是用于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
  ⑧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781万元,主要是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保障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
  ⑨节能环保支出5333万元,主要是支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环境治理等方面。
  ⑩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6202万元,主要是支持城管执法、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筑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方面。
  ⑪农林水事务支出1856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扶贫等方面。
  ⑫交通运输支出2151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市级公路建设和水运发展。
  ⑬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8208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
  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5531万元,主要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和涉外发展服务等方面。
  ⑮金融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金融服务等方面。
  ⑯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30万元,主要用于对口援助三峡、援疆项目。
  ⑰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5322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规划与管理、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国土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
  ⑱住房保障支出104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改革支出等方面。
  ⑲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851万元,主要用于粮食政策性挂账贴息、地方粮食储备、化肥储备贴息等。
  ⑳预备费2500万元,按规定用于突发性自然灾害及年初不可预见事项支出。
  21其他支出21250万元,主要为年初预留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地方政府债券付息、正常增人增资和暂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详见附件1)
  转移性支出安排情况:
  ①对上结算支出7520万元。其中:地方债券还本支出5770万元,法院、检察院上划基数1750万元。
  ②安排对下转移支付863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安排7254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1380万元。主要为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洁美家园、农村文化广场建设、绿满随州、村主职干部报酬配套、新农村建设、“两室”联建、网格化管理、菜篮子工程建设、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建设、社区补助、农产品加工技改和升级补助、背街小巷保洁等项目,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提高县市保障能力,
  (3)平衡情况
  按上述预算口径,2016年市级公共预算收入238700万元,公共预算支出237789万元,收支相抵,结余911万元。根据国发[2014]45号、国发[2015]3号文件规定,预算结余911万元转入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按规定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缺口,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6年,市级纳入编制范围的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10619万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992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921万元、公用住宅维修基金10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1296万元、人防异地建设费1200万元、福彩公益金1492万元、体彩公益金178万元、排污费645万元、污水处理费2553万元、水资源费34万元。
  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10619万元,包括:城乡社区事务106419万元、农林水支出3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96万元、其他支出2870万元。(详见附件2)
  3、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
  根据省财政厅、人社厅2016年社保基金预算编制要求和口径,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局分类编制了社保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收入36049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38967万元,当年结余-2918万元(原因是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大于征收的企业养老保险费),累计结余67211万元。(详见附件3)
  4、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经市国资委测算,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8.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8.8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168.8万元,费用性支出90万元。收支相抵平衡。(详见附件4)
  5、其他需说明情况
  (1)政府性专项债务预算。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政府性债务实行分类纳入预算管理。经测算,2016年政府性专项债务收入90.5亿元,其中:政策性银行贷款67.5亿元,企业和公司债券资金23亿元。政府性专项债务支出90.5亿元,其中:项目支出66.54亿元,债务还本付息支出7.45亿元,征地及拆迁补偿支出14亿元,结转下年续建2.46亿元。(详见附件5)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变动情况。根据国发[2014]45号、国发[2015]3号文件规定,市本级2015年开始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5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金额1105万元,加上2016年预算转入911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总余额将达到2016万元。
  (三)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
  2016年财政预算加大了财政性资金统筹力度,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更加突出以人为本,更加突出公共服务。一是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切实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相关政策规定,按照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的要求,今年统筹专项转移支付、政府性基金、各部门等结转结余资金和转列基金2亿多元,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继续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一般性项目只减不增,取消小、散、乱项目资金3600多万元,提高项目资金的整体配置效益。二是加大“保吃饭、保运转”力度。坚持首先保吃饭,将国家集中出台的政策性增支因素和奖励性补贴都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近6000万元,财政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坚持着重保运转,适应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要求,适当提高部分单位公用经费负担水平,保障部门正常工作需要。三是加大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保障力度。全力保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绿满随州、平安随州建设、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村主职干部报酬补助、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地方粮食储备、5A景区创建、公共旱厕改造、全民创业、农业、科技、文化旅游等项目支出,确保市委、市政府实施重大发展战略所需重点支出。四是加大对改善民生和社会管理投入力度。继续加大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社会保障、教育、环保、安全监管、保障性住房等投入,对中央、省、市出台的民生政策基本保障到位。
  四、完成2016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2016年是纵深推进财政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三五”时期的开局之年,全市财政部门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常态下财政领域趋势性变化,突出问题导向,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和培育发展新动力的重要作用,提高公共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财政管理,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加大收入征管力度。加强收入分析和监控,健全财税部门征管协调机制,狠抓税收征管,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推进非税收入税式管理,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土地出让金等政府基金收入的征缴,不断壮大地方财政实力;围绕政策热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继续加大对上争资力度,保持上级专项资金持续增长。
  (二)加大培植财源力度。紧紧抓住国家“一带一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国智造2025等有利机遇,充分发挥财政在资源、资金配置方面的职能作用,大力推进财源建设。一是坚持扩大内需与拓展出口并重,促进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的基本收入,加快实施消费倍增计划,以现代物流、特色旅游、信息服务、金融保险、养老健康、社区服务等行业为重点,引导消费观念转变,推动服务业大发展。落实出口退税和财政补贴政策,支持企业挖掘出口潜力,引导企业巩固主体市场,开拓新兴市场,推动出口结构升级。二是坚持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并重,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整合财税资源,更多地采取以奖代补、贴息、参股等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推动转方式、调结构,促进产业升级,积极培育壮大一批稳定的优质财源,不断提高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发展新能源、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推进“互联网+”行动,积极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用好节能减排优惠政策,加大对节能技改项目的奖补力度,引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支持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强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培育绿色财源。三是坚持政策激励和优化服务并重,促进发展环境改善。进一步加大对招商引资、精品名牌、驰名商标、突出贡献等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落实清费治乱政策,支持招商引资、骨干企业做大做强,提高龙头企业带动力。继续强化融资服务,加强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切实用好、做大中小企业续贷周转金,推广助保贷、政银集合贷等金融产品模式,扩大融资规模,降低融资成本,努力破解融资瓶颈。全力支持城投、建投、交投、高新投经营城市,全面推进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进一步增强产业支撑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城市综合承载力。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城市建设,缓解建设资金困难。加强服务专班力量,做好“一企一策”、“大企业直通车”和“绿色通道”服务,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不断提升财政服务质量。四是坚持市域经济与县域经济并重,促进区域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大对县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形成区域良性互动发展格局。
  (三)加大公共财政保障力度。一是加大“三农”保障力度。支持农田水利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农村环境整治、农村危旧房改造,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优势特色农产品规模化建设、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农业增产增效;落实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和种养业保险财税优惠政策,助推“三农”改革发展;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扶贫开发,切实提高贫困农民生活水平。二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加快构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福利事业相互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主体的社会化养老体系,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鼓励创业和自谋职业优惠政策,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加大财政投入,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更多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三是加大社会事业保障力度。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完善针对不同教育类型的财政支持政策,支持解决教育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适当提高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引导企业、社会多渠道投资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先支持涉及农村和基层群众利益的文化建设,保障图书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加大对文化遗产、文物遗址的保护力度,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文化大繁荣;完善公共卫生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进一步减轻群众的大病医药费用负担。加大城乡医疗救助投入,扩大救助范围。推进社会事业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是加大民生工程保障力度。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决策的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和民生实事,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更加注重保障基本民生,更加关注低收入群众生活,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实,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四)加大财政改革力度。全力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工作,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实行预决算公开;切实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统筹各类结余结转资金,提升资金配置效益;优化支出结构,完善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体系;不断扩大绩效评价范围,逐步建立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的绩效评价体系;严格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等事项的法定程序,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二是推进财政支出管理机制改革。加快推进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建立以县市为主的统筹使用财政资金管理平台,结合深化预算制度、中期财政规划等改革,促进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国库资金流量监控和预测,确保支付保障能力,提高国库资金效益;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公开、公示制度;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落实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建立财政国库动态监控机制,强化部门决算的约束,全面建立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批复制度。三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设置科学合理的债务风险预警指标,更加全面、准确地反映债务的整体风险状况,实现对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的实时监控与评估,促进政府性债务监管的科学化、动态化、常态化。四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把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政府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切实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五是强化财政监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严执行已出台的"三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规范财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发放、监管程序,加大监管问责力度。六是坚持统筹兼顾。把深化财政改革与推进其他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财政改革对整体改革的支撑作用,使各项改革推进与财政、社会承受能力相一致,释放积极的改革红利。
  各位代表:2016年财政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一定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强化责任,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好今年的预算任务,为促进“圣地车都”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预算相关名词解释
  2、市本级2016年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
  3、市本级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明细表
  4、市本级2016年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草案
  5、市本级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6、市本级2016年政府性专项债务预算明细表
  7、高新区2016年预算草案
  8、大洪山风景名胜区2016预算草案

预算相关名词解释
  1、财政政策
  财政政策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政府进行反经济周期调节、熨平经济波动的重要工具,也是财政有效履行配置资源、公平分配和稳定经济等职能的重要方法,主要通过税收、补贴、赤字、国债、收入分配和转移支付等手段对经济运行进行调节。按照不同的政策目标,财政政策可分为积极财政政策、稳健财政政策、适度从紧财政政策和紧缩财政政策。
  2、财政管理体制
  财政管理体制也称为政府间财政关系,是划分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政府之间,以及国家与企事业单位之间资金管理权限、收支范围的规范性、根本性制度。
  3、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
  指将全部政府收支纳入预算,并接受与其性质相适应的管理和监督,使政府预算做到体系完整、结构清晰、权责匹配、公开透明。其基本内容包括,一是所有政府收支应当纳入预算,二是政府预算体系包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基金预算。
  4、公共预算
  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政府性基金预算
  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利、股息和国有产权(股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支出主要用于对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弥补一些国有企业的改革成本等。
  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指政府通过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政府公共预算安排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收支预算。
  8、预算绩效管理
  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它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
  预算绩效管理是一个由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共同组成的综合系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要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使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一起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9、地方公共预算收入
  指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财政的税收和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共享税收地方分享部分,营业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等地方固定税收,以及非税收入。
  10、地方公共预算支出
  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省以下各级人大批准,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预备费、国债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11、税收收入
  指国家依据其政治权力向纳税人强制征收的收入。目前我国共有19个税种,其中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等17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部门代征。
  12、非税收入
  指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以外的财政收入。
  13、转移支付
  指上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的对下级政府无偿的资金拨付。现行我国中央、省、市州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主要可分为两类: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可由地方作为财力统筹安排使用,旨在促进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保障国家出台的重大政策实施;二是专项转移支付,为了实现中央、省、市州特定政策目标,专款专用。
  14、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指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和扩大政策投资的能力,经国务院批准同意,2009年开始发行,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使用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并代办本利息和支付发行费的可流通记账式债券。省以下地区由省级转贷,并由地方向省还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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