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随州市2015年部门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3月20日在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上
随州市财政局局长 杨天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报告随州市2015年部门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5年财政预算面临的形势
2015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仍然复杂,财政预算编制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较多,实现收支平衡的压力较大。
从收入看,减收因素较多:一是我国步入经济发展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结构调整深化,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基础税源不确定因素增加;二是房地产市场趋冷,对财政增收拉动逐步减弱;三是政策性减收因素逐年增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不断扩大,实行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直接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四是我市产业结构不优现状尚未改变,新兴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服务业发展水平不高,招商引资企业目前税收贡献有限,新增税源较少。
从支出看,各项政策性增支因素密集叠加,财政支出的压力特别大。一是国家、省先后出台了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和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基本工资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医疗保险提标等10项刚性增支政策,经初步测算,需增支2亿元以上。二是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仅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就需8003万元。另外,政府融资平台债务也进入还本付息高峰期,根据国务院要求,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后,其债务还本付息由财政兜底的风险较大。三是支持圣地车都建设、保障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科技、农业、社保、节能环保等法定支出和政策性支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需要增加项目支出4亿元以上。市级预算收支平衡的矛盾比往年更为突出。
从财政预算管理看,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措施密集出台,近期,国务院先后出台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加上新预算法的贯彻实施,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任务繁重艰巨。
二、2015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政策要求
综合考虑财政收支增减因素和市委、市政府2015年经济工作部署,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确定2015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优化市级预算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保障民生支出、重大政策支出和重点建设项目支出;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政纪律,硬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
2015年财政预算编制面临一系列新的政策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件规定,要将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二是加强预算统筹。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和《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文件要求,加强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的统筹协调,避免资金安排交叉重复。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从2015年起,将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目前,我市涉及地方教育附加等5项基金。三是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文件要求,对财政及部门往年的结余结转收入清理收回纳入2015年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四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国发【2015】3号)等文件要求,从2015年起,开始编制三年滚动预算,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五是完善预算分配机制。根据国发[2014]45号文件要求,严格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教育、科技、农业、文体、医疗卫生、社保、计划生育等7类重点支出全部取消挂钩,根据政策和财力优先保障。六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到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加强绩效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七是硬化预算约束。新预算法明确了预算调整、虚列收支、违规担保等20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2015年预算编制与执行要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切实做到无预算不支出,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八是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2015年,市与县市区要全部公开政府预算和所有财政性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
三、2015年预算草案
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体系包括公共财政预算(含非税收入预算)、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专项债务预算五套预算。
(一)公共财政预算
1、2015年公共财政收入预算
综合考虑全市主要经济预期指标和财政收入增减因素,2015年,全市公共财政收入计划为416333万元,比上年增长13.5%。其中:国税部门61827万元,增长13%;地税部门253787万元,增长14%;财政部门100719万元,增长13%。
按照全市财政收入预期目标和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15年,市级公共预算收入为196356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42886万元。其中:预算内收入为79091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9106万元;统筹结转结余资金15819万元(历年结转结余1255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结转资金3264万元);转列公共财政预算的基金收入3750万元;取消到期体制结算补助收入200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为34396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2928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及专项收入61300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9283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及专项收入具有不确定性,以对上结算数为准)。
2、2015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2015年,市级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为19525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41790万元。按资金来源分:预算内收入安排支出9955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29579万元;非税收入安排支出34396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2928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及专项收入61300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9283万元。
(1)预算内支出安排情况
预算内收入安排支出9955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29579万元,具体情况为:
——人员经费安排51325万元。2015年继续将市直预算单位划分为三类,即公务员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一般事业单位。其中,一般事业单位又分为全额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定额补助三类。经测算,2015年市直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安排51325万元,比上年增加15325万元。
——公用经费预算安排4160万元。公用经费继续实行分类分档管理,财政负担标准维持上年不变,共安排公用经费4160万元,比上年减少438万元,减少额为检察院、法院上划省级支出。
——项目预算安排44070万元。2015年项目预算按照零基预算、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不考虑上年支出基数,根据政策要求和财力许可从紧编制,重点保障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必须支出的项目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以及教育、科技、农业等重点支出,其他一般性项目支出严格控制。2015年市直各部门累计申报的项目金额76000万元,按照上述原则,经过审核,实际安排44070万元,比上年增加14692万元。加上调减上年项目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3007万元,实际增加项目预算17699万元。一是落实中央、省有关政策规定,增加项目支出11229万元。二是落实市委、市政府会议纪要和文件要求增加项目支出6348万元。三是部门项目正常增加122万元,考虑部门发展需求对部分单位急需项目适当增加。
(2)非税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按照有关政策要求,2015年继续编制非税收支预算,根据以收定支和保工资、保运转以及事业发展支出的原则,经过审核汇总,市直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总额为3439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安排18222万元,公用支出安排4041万元,项目支出安排12132万元。
(3)上级转移支付及专款支出安排情况
按照有关政策要求,2015年编制上级转移支付及专款收支预算,根据往年结算情况测算,市直上级转移支付及专款收入安排支出6130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9283万元,用于上级政策规定的相关支出。
(4)平衡情况
按上述预算口径,2015年,市级公共预算收入196356万元,市级公共预算支出195251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105万元。根据国发[2014]45号、国发[2015]3号文件规定,将预算结余1105万元设立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该基金作为预算储备资金,按规定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缺口,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二)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预算
2015年,市级纳入编制范围的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共有12项。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公用住宅维修基金、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新材料专项基金、人防易地建设费、文化设施建设费、福彩公益金、体彩公益金、排污费、污水处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水资源费。
经过审核汇总,市级政府性基金2015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49739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2015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49739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下面重点汇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城市维护配套费两项基金预算。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预算
(1)收入预算。根据2014年国有土地出让情况,结合商住用地市场变化等因素,2015年市本级拟计划出让土地2500亩,土地出让总收入预计为137070万元。
(2)支出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5年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总预算为137070万元,其中:成本性支出77649万元,收益性支出为59421万元。
2、城市建设配套费
(1)收入预算。考虑2015年增减收因素,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2015年城市建设配套费收入计划为2810万元。
(2)支出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4年市级城市建设配套费支出预算为2810万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
根据省财政厅、人社厅2015年五项基金预算编制要求和口径,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局分类编制了社保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为32801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为26663万元,当年结余6137万元,累计结余76758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根据有关规定,市本级从2014年开始正式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5年继续编制该项预算,经市国资委测算,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2740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2740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2650万元,费用性支出90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五)政府性专项债务预算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政府性债务要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市本级2015年起将政府性专项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经测算,2015年政府性专项债务收入40.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29亿元、债券资金11.5亿元。政府性专项债务支出40.5亿元,其中:项目支出20.07亿元、债务还本付息支出8.85亿元、征地及拆迁补偿支出6.58亿元。
四、预算安排的主要特点
2015年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性资金统筹力度,在支出安排上倾力“保吃饭、保运转”,更加突出以人为本,更加突出公共服务,体现出以下特点:
(一)加大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力度。切实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相关政策规定,按照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的要求,今年大力统筹各类结转结余资金和转列基金,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继续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提高项目资金的整体配置效益。
(二)加大对人员经费的投入力度。坚持首先保吃饭的原则,将国家集中出台的政策性增支因素和奖励性补贴都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三)加大全口径预算力度。在编制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本预算的基础上,将政府性专项债务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
(四)加大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投入力度。全力保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城区饮用水源地治理、第五轮“三万”活动、绿满随州、平安随州建设、市级健身设施和农村文化广场建设、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公共旱厕改造、摩托车道路改造、全民创业、农业、科技、文化旅游等项目支出,确保市委、市政府实施重大发展战略所需重点支出。
(五)加大对改善民生和社会管理投入力度。继续加大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社会保障、教育、环保、安全监管、保障性住房等投入,对中央、省、市出台的民生政策基本保障到位。
(六)加大压缩一般性支出力度。继续贯彻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对公用经费实行零增长, “三公”经费不断压缩,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五、完成2015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为完成好2015年预算任务,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着力服务经济发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支持经济发展。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支持发展的各项激励政策,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导向作用,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提质增效。二是加大融资服务力度。完善金融机构信贷增长激励机制,支持融资担保企业发展,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加大对上争资力度。千方百计对上争政策、争项目、争专款,扩展地方可用财力。四是加大项目服务力度。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全力支持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汉十城际铁路、华能火电、光伏发电、500千伏变电站和“神韵随州”重点项目建设。
(二)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一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支持特色农产品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加快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继续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三是支持社会事业发展。重点加大教育、科技、文化和社会发展投入,推进社会事业均衡发展。四是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实事的落实,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着力深化财税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相关要求,全面深化财税改革,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公共财政预算与政府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的统筹力度,建立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制。二是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探索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继续扩大绩效管理范围,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四是稳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五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实行规模控制和分类预算管理,将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六是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营改增、消费税、资源税等改革。
(四)着力加强收支管理。一是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全面清理规范税费优惠政策,切实加强收入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二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按照中央清理规范财政支出挂钩事项的要求,不再按挂钩方式安排财政预算;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民生资金的整合统筹使用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公务支出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办法,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推进厉行节约工作长效化、常态化。三是全面推进依法理财。进一步健全预算编制、收入征管、资金分配、国库管理、政府采购、绩效评价、财政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强化责任追究;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提高预决算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各位委员,2015年财政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一定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强化责任,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好今年的预算任务,为促进“圣地车都”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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