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随州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1月14日在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随州市财政局局长 杨天兵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全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坚持“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的工作总要求,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项措施,全力服务“圣地车都、神韵随州”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任务。
(一)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2014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57.9亿元,同比增长16.5%。
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6.7亿元,占预算的103%,同比增长23.6%。
3、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情况。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11.7亿元(含中央、省级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占预算的101.7%,同比增长11.7%。
(二)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2014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17.16亿元,同比增长16.6%。
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2.26亿元,占预算103.4%,同比增长24.1%。
3、公共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9.5亿元(含中央、省级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为调整预算的100.8%。同比增长2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933万元,为预算的102%,同比增长17.5%。增幅较大原因:落实行政及参公单位规范调整津补贴政策。
(2)国防支出265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减少70%。下降原因:减少军分区民兵武器仓库建设等一次性资金645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18050万元,为预算的101.2%,同比增长14.9%。
(4)教育支出20424万元,为预算的102.6%,同比增长26.2%。增幅较大原因:上级职业教育专款增加3500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3599万元,为预算的100.9%,同比增长11.4%。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693万元,为预算的101.7%,同比增长22.2%。增幅较大原因:上级专项资金增加1000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40万元,为预算的100.8%,同比增长5.5%。
(8)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38万元,为预算的100.5%,同比下降10%。下降原因:2013年一次性安排债券资金4553万元支持中心医院新院建设。
(9)节能环保支出4757万元,为预算的100.8%,同比下降25%。下降原因:上级减少一次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484万元,为预算的101.6%,同比增长19.9%。增幅较大原因:落实规范调整津补贴政策。
(11)农林水事务支出18016万元,为预算的102.4%,同比增长41.6 %。增幅较大原因:安排债券资金10282万元支持鄂北水资源配置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12)交通运输支出35366万元,为预算的102.7%,同比增长71.6%。增幅较大原因:安排债券资金9000万元支持铁路和普通公路建设,上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专款增加7000万元。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5337万元,为预算的100.3%,同比增长5%。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5159万元,为预算的102.3%,同比增长46.9%。增幅较大原因:上级专款新增1300万元。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876万元,为预算的102.6%,同比增长59%。增幅较大原因:国土二级单位部分收费由专户管理改缴金库管理,收支调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16)住房保障支出9167万元,为预算的101.1%,同比增长12.1%。
(17)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504万元,为预算的100.5%,同比减少59%。下降原因:上级减少一次性专项补助资金348万元。
(18)债务付息支出775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66.3%。增幅较大原因:近几年债券资金规模不断扩大,付息支出相应增长。需要说明的是债券资金本金支出按用途在公共财政预算相应的支出科目中反映,不再在本科目中反映支出。
(19)其他支出135万元,为预算的102.3%,同比增长255%。增幅较大原因:上级征兵经费补助新增80万元。
(三)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2014年,市本级预算资金来源为195348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25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3516万元,地方债券收入19282万元。市本级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95318万元。收支相抵,略有结余。
(四)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本级基金总收入为18.32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31%。市本级完成基金支出15.4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2.8%。收支相抵,当年基金结余2.92亿元,主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结余。结余主要原因为:根据国务院相关要求和2014年全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审计精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权责发生制记账改由收付实现制记账,当年未实际支出资金不再列支,转结余记下年支出。
(五)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完成 32081万元,占年度预算的 111.7 %,同比增长 4 %。其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6944 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 200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 1139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完成 916 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完成 818 万元。
201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 30576万元,占年度预算的 102.4 %,同比增长 19.7 %。其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17342 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261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985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47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298 万元。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 1505 万元,累计结余 57865 万元。
(六)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从2014年开始试编,预算收入需按规定由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的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申报。按照《预算法》和《随州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征收范围为首批纳入国资监管的8家国有出资企业,由于其中四家企业2013年无经营活动,市国资委委托会计中介机构对其余4家国有出资企业的2013年度财务进行了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和《随州市市级国有资本预算管理办法》规定, 2013年度国有资本收益应征收2703万元,占预算的68.4%。目前市国资委正在按规定组织征收,下一步将对收支任务完成情况,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以上预算执行数据,在市级决算办理、省财政结算批复后还有变化,我们将依法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4年预算执行与管理的主要特点
分析2014年预算执行与管理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财政收入较快增长。2014年,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各种减收因素不断增加的形势下,财税部门努力适应新常态,加强收入监控分析,细化征管工作举措,创新征收方式方法,全市财政收入仍保持了较快增长势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同比增长23.6%,增幅居全省第三位。财政收入质量不断提高,全市地方税收收入完成27.02亿元,同比增长24%,税收收入占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3.7%,比上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县域财政收入增长提速,2014年,县市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4.43亿元,同比增收4.64亿元,占全市增收额的66.2%。
——服务发展持续给力。一是强化政策激励。从土地出让、项目扶持、税费减免、财政奖补等方面完善兴工举措,并安排专项资金5000多万元,用于招商引资、精品名牌、驰名商标、突出贡献、信贷投放等各类奖励。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预算安排资金300万元,争取小额担保贷款777万元,推动全民创业。落实出口退税政策,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二是助推产业升级。争取省级调度资金3.34亿元,支持骨干企业技术改造和农产品加工;安排资金600万元,支持专用汽车研究院和泰晶纳米实验室建设,落实科技创新奖励,促进企业技术升级;安排资金230万元,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科技创新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争取专项资金20573万元,支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三是优化发展环境。改善融资环境,投入小额贷款担保基金4312万元,争取省级借调资金3000万元,支持担保公司壮大实力。完善财政性资金存放与金融信贷挂钩考核奖励机制,筹措1.6亿元,支持推广“助保贷”、“集合贷”,引导担保公司和金融机构贷款21.07亿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改善发展环境,加强土地出让征管,筹措土地出让收入18.1亿元,协助城投公司、建投公司融资近30亿元,支持东外环、编钟大道、滨湖体育场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减轻企业负担和治理乱收费工作,依法取消13个部门41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四是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加大对县级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市本级安排对下专项资金1.3亿元,占市级可用财力18.6%。
——民生保障继续加强。一是加大人员经费保障力度。将预算内新增财力84%用于增加人员经费,切实改善人员经费保障水平偏低的状况。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规范调整机关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落实。二是加大“三农”投入。市级预算安排3737万元,向上争取122474万元,支持农业产业化、农田水利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洁美家园等,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放各类强农惠农补贴补助资金2亿多元,提高农民收入;统筹整合各级涉农财政专项资金11.5亿元,增强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大社保投入。落实社会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提标政策,发放各项社会保险资金32081万元;预算安排9400万元,向上争取专项资金29667万元,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完善社保体系;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多方筹措资金25749万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着力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四是加大教育投入。预算安排5870万元,向上争取专项资金9230万元,全面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五是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向上争取专项15559万元,落实地方配套3754万元,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制度的覆盖面,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六是加大文化旅游事业投入。安排资金6208万元,保障第六届寻根节顺利举办,支持旅游宣传促销和5A、4A级景区创建,支持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和重点文物、大遗址保护工作。七是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安排专项资金1800万元,支持消防、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健全城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平安随州建设,保障公共安全。八是安排资金4676万元,保障市政府十件实事落实。
——财税改革稳步推进。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目标,不断深化财税改革。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力度,对2013年度已执行完的33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部门22个,资金40322万元,占财政公共支出的25%。对政务中心等11个试点单位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综合评价,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加强;推动建立规范透明的预算制度,实行财政预决算报告、预算调整方案、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网上公开,市直一级预算单位的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已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二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采购的审批程序、审批权限和采购方式,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2014年,市本级共完成政府集中采购项目410个,部门集中采购项目103个,采购额42230万元,同比增长15.61%,节支率达13.59%。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全覆盖,实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严格公务卡财务报销程序,对列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公务消费支出和报销事项进行动态监控。四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组织开展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的清理甄别工作,研究制定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等相关措施。五是推进税制改革,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
——财政监管力度加大。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明确部门作为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责任,贯彻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37.6%。组织工作专班,对惠农补贴、财政专项资金开展重点检查,对全市26家行政、企事业单位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处理处罚7家问题单位。加强专项整治,联合纪委、审计、行管等部门在全市开展对违反财经纪律、“三公”经费、“小金库”治理、财政票据检查、超面积办公用房等方面的专项整治,达到了治理效果。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帮助下,全市财政预算完成情况总体较好。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确保财政增收的压力较大。二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投入大幅增加,收支矛盾比较突出。三是财政改革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相比,任务十分艰巨。四是预算支出特别是项目支出监管力度需进一步加大,部门存量资金规模过大,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有待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虚心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我市经济将持续向好发展,同时财政收支也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从收入方面看,减收因素较多:一是我国步入经济发展新常态,进入大改革和大调整的攻坚期,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结构调整阵痛显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基础税源不确定因素增加。二是国家土地、林地政策趋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提速,房地产对财政增收拉动逐步减弱。三是政策性减收因素逐年增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不断扩大,结构性减税力度继续加大,新的减税减费政策持续出台,直接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四是产业结构调整任务艰巨,新兴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近几年招商引资企业大都在政策优惠期内,新增税源较少。从支出方面看,全面深化各项改革,支持“圣地车都”建设,保障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科技、农业、社保、节能环保等法定支出和政策性支出,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地方政府债券进入还本付息高峰期,增加了财政支出压力。减收增支的双重压力,对2015年财政预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综合考虑财政收支增减因素,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2015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2015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各项制度,切实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加大预算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综合考虑全市主要经济预期指标和财政收支增减因素,本着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有保有压、综合平衡的原则,2015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期目标41.6亿元,比上年增长13.5%,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计划122.8亿元,比上年增长10%。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3.9亿元,比上年增长13.5%,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计划21.4亿元,比上年增长10%。
四、完成2015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2015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市财政部门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化财政改革,创新服务经济发展手段,加强民生保障,规范财政管理,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着力深化财税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和新《预算法》,全面深化财税改革,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公共财政预算与政府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力度,建立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制。二是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探索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一般公共预算审核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严格实行公务卡制度,健全完善预算执行监控体系,全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规范国库资金管理。四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继续扩大绩效管理范围,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五是稳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国办发[2013]96号文件精神,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六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认真落实国发[2014]43号文件精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实行规模控制和分类预算管理,将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部门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七是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营改增、消费税、资源税等改革。
(二)着力服务经济发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打好财政政策、资金、服务等“组合拳”,培育多角度“增长极”。一是加大对上争资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策划、包装、申报项目,千方百计对上争政策、争项目、争专款,扩展地方可用财力。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支持发展的各项激励政策,完善实施办法,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导向作用,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提质增效;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完善高新区财政体制,支持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三是加大融资服务力度。积极争取省级调度资金,解决企业流动资金困难;完善金融机构信贷增长激励机制,激活金融市场,提高地方金融机构存贷比;支持融资担保企业发展,落实有关贴息政策,提高企业融资担保能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四是加大项目服务力度。落实财政扶持政策,统筹安排土地出让金、专项收入等资金,全力支持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武西高铁、华能火电、光伏发电、500千伏变电站和“神韵随州”重点项目建设,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进一步释放民间投资潜力。
(三)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一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支持农田水利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农村环境整治等,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特色农产品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落实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和种养业保险财税优惠政策,助力“三农”改革发展;加强政策扶持,稳妥推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率;支持建立多元可持续的城镇化建设资金保障机制,积极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与企业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机制。根据物价水平等因素,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及个人缴费标准,加快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资金使用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倾斜;继续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三是支持社会事业发展。重点加大教育、科技、文化和社会发展投入,推进社会事业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是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实事的落实,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着力加强收支管理。一是加强财政收入管理。认真落实国发[2014]62号文件要求,全面清理规范税费优惠政策,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停止执行,切实加强收入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二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按照中央清理规范财政支出挂钩事项的要求,对各部门支出中涉及人均费用达标或与财政支出比例挂钩的项目予以清理规范,据实安排相关支出,不再按挂钩方式安排财政预算;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民生资金的整合统筹使用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公务支出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办法,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严格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工作长效化、常态化。三是全面推进依法理财。进一步健全预算编制、收入征管、资金分配、国库管理、政府采购、绩效评价、财政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的篱笆;认真学习新预算法,严格遵守新预算法规定,硬化预算约束,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将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予以公开,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提高预决算透明度;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强化责任追究,严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各位代表:2015年财政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一定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强化责任,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好今年的预算任务,为促进“圣地车都”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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