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5年度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 发布时间:2016-09-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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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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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9月28日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5年度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包含《关于2015年度高新区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2015年度大洪山风景名胜区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会议认为,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含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的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批准《关于2015年度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含《关于2015年度高新区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2015年度大洪山风景名胜区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严格预算编制,实行全口径全覆盖的预算管理,增加预决算公开透明度;实施精准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缩小预算决算差异;强化财政监管,健全问责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建设“圣地车都”和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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