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6年度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 发布时间:2017-09-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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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黄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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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9月26日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市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含《关于2016年度高新区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2016年度大洪山风景名胜区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会议认为,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度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含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的2016年度财政决算(草案)),批准《关于2016年度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依法完善全口径预算决算编制体系,强化预算执行力度,规范预决算管理工作,加快预算联网步伐,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高使用绩效,为打造特色产业增长极和创建经济转型升级创新驱动示范城市提供坚强的财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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