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 发布日期:201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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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随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扶贫办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2019年预算编报说明 
  第一部分    市扶贫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湖北省扶持老区建设条例》;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制定各类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指导全市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社会扶贫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社会扶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 负责扶贫专项资金的项目备案;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扶贫信贷项目和外资扶贫项目及其它扶贫项目;负责对财政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并组织年度绩效考核。
  4. 负责全市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负责组织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雨露计划”、老区建设等重点工作检查指导。 
  5.组织开展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对口驻村扶贫工作,组织全社会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指导各级党政机关组织开展定点扶贫工作;联系市老区建设促进会、扶贫基金会、扶贫协会等社会团体参与扶贫济困活动。
  6.拟订全市老区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规划,组织指导老区贫困地区和扶贫系统干部培训工作;参与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扶贫计划。 
  7.负责组织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
  8.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持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市农村小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下设综合科、扶贫开发科、老区建设科、扶贫信息中心。共有机关人员9名。其中9名机关人员中,有行政编制人员7名( 5名在编在岗,2名不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2名。
  应扶贫攻坚工作需要,2017年经市委研究决定,选派了5名干部到市扶贫办挂职,其中副处级干部2名,科级及以下干部3名,挂职期为2年。
  第二部分  市扶贫办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为224.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7.33万元,减幅25.6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年度用于扶贫信息化建设经费。
  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219.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2.93万元,减幅27.4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年度用于扶贫信息化建设经费;其他收入5.6万元,增幅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人员编制。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总额为224.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7.33万元,减幅25.6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年度用于扶贫信息化建设经费。
  按经济分类情况,工资福利性支出101.52万元,较上年增加28.49万元,增幅39.0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人员编制;商品和服务支出17.5万元,较上年减少8.34万元,减幅32.2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进行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坚持厉行节约;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3.08万元,减幅1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进行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坚持厉行节约。
  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15.18万元,较上年增加4.08万元,增幅36.7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卫生健康支出9.02万元,较上年增加3.55万元,增幅64.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人员编制;农林水事务183.04万元,较上年减少93.62万元,减幅33.8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年度用于扶贫信息化建设经费;住房保障支出11.78万元,较上年增加8.72万元,增幅35.0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19.12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301.95万元,减少82.83万元,减幅为27.4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年度用于扶贫信息化建设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7.5万元,其中办公费0.75万元,印刷费0.12万元,水费0.13,电费0.22万元,邮电费0.24万元,取暖费0.2万元,物业管理费0.36万元,差旅费1.1万元,维修费0.18万元,会议费1.8万元,培训费0.72万元,公务接待费0.82万元,工会经费1.4万元,福利费0.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7万元,公务交通补贴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2万元。总额较上年增加1.66万元,增幅10.4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随州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随州市精准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随州市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扶贫办合署办公。
  从构成情况看,有6项减少:办公费减少0.35万元,减幅31.8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进行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坚持厉行节约;印刷费减少0.93万元,减幅88.5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进行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坚持厉行节约;电费减少0.43万元,减幅66.1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进行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坚持厉行节约;邮电费减少0.36万元,减幅6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进行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坚持厉行节约;差旅费减少1.4万元,减幅5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进行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坚持厉行节约;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0.04万元,减幅2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进行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坚持厉行节约。
  有11项增加:水费增加0.13万元,增幅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取暖费增加0.2万元,增幅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物业管理费增加0.15万元,增幅71.4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维护费增加0.1万元,增幅125%,增加的原因主要新增人员;会议费增加1万元,增幅12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随州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随州市精准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随州市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扶贫办合署办公;培训费增加0.12万元,增幅2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对中央、省、市脱贫攻坚相关政策进行业务培训;公务接待费增加0.22万元,增幅36.6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脱贫攻坚进入拔寨阶段,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加大;工会经费增加0.47万元,增幅50.5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 福利费增加0.7万元,增幅411.7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42万元,增幅258.18%,增加原因主要是公务车辆为2008年购置且使用年限长,日常维护保养频繁;公务交通补贴增加0.66万元,增幅11.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
  (七)政府采购情况
  上年政府采购预算主要用于扶贫信息化建设,本年无政府采购具体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部类总额账面值为3043789.73元;固定资产总额账面值为784990元;无形资产总额账面值为2000000元。我单位各固定资产清查分类情况(1)通用设备总值495623元;(2)车辆总值236415元;(3)家具、用具、装具、总值52952元。
  相比较,固定资产增加328250元,增幅71.8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340视频会议室322200元、102电脑一台4600元及403办公桌椅1450元。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79万元,较上年增加1.64万元,增幅142.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脱贫攻坚进入攻坚拔寨阶段,工作任务繁重。其中:公务接待费0.82万元,较上年增加0.22万元,增幅36.6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脱贫攻坚进入攻坚拔寨阶段,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加大;公车运行维护费1.97万元,较上年增加1.42万元,增幅258.18%,增加原因主要是公务车辆为2008年购置且使用年限长,日常维护保养频繁;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相比无差异;因公出国经费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差异。
  第三部分 随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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