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19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在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以及技术标准。参与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地方规范性文件。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构建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范机制。
(二)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专项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行政许可,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依法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负责药品互联网销售监督管理。
(四)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监督抽验。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组织开展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属随州市政府直属行政机构,共有4个部门预算单位,所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截止2018年12月底,市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工勤编制3名。实有人数:行政编人数24名、工勤编人数1人,以钱养事编人员1名、退休人员5名、劳务派遣人员2名。
所属单位编制情况:市食品稽查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6名、工勤编制1名。实有人数:事业编人员19名、工勤编人员1名;市药品稽查局:行政机构,行政编制5名,实有人数:行政编人员3名;市高新区分局(含淅河所):行政机构,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5人、以钱养事编1名,实有人数:行政编人员8人,事业编人员5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年度预算安排总收入1485.37万元,较上年增加80.55万元,增加比例为5.73%。导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增加,二是从盐业划转了部分人员。其中:本年安排1392.50万元,上年结转92.87万元。按收入资金性质分:财政拨款收入1123.10万元,其他收入269.40万元。
本级年度预算安排总收入823.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49.71万元,其他收入38.16万元,上年结转36.07万元。财政拨款较上年预算增加33.14万元,增加比例为4.62%。导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11.4万元,增加比例为23.00%。减少的原因是上级委托业务减少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年度预算安排总支出1485.37万元,较上年增加80.55万元,增加比例为5.73%。导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增加,二是从盐业划转了部分人员。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29.6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86.04万元,项目支出569.73万元。
本级年度预算安排总支出823.94万元,较上年减少42.19万元,减少比例为4.87%,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92.48万元,较上年增加10.98万元,增加比例为3.90%,增加原因为人员增资。日常公用支出125.39万元,较上年增加0.76万元,减少比例为0.61%,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后,工会经费、福利费等计提增加。项目支出406.07万元,较上年减少53.93万元,减少比例为11.72%,减少原因为项目资金来源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年度市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财政拨款总收入1123.10万元,较上年增加47.75万元,增加比例为4.44%,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增加,二是从盐业划转了部分人员。其中:人员支出611.75万元,公用支出108.35万元,项目支出383.00万元。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财政拨款总支出749.71万元,较上年增加33.14万元,增加比例为4.6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其中:财政拨款补助479.7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90.26万元、公用经费69.45万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120万元(项目预算主要内容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食药安办经费、投诉举报奖励基金、食品药品执法办案经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评价经费、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验及风险监测经费、应急管理经费、行政审批经费、食品药品综合电子监管平台建设经费、执法能力建设经费、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经费等);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2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项目经费和公用经费不足;上级专项转移支付50万元,主要是上级部门补助地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科普宣传和应急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度市直系统机关运行费预算安排资金128.3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6.58万元,增加比例为5.40%,主要增加原因为从盐业部门划转了职能和人员,相应运行成本增加。其中办公费4.39万元、印刷费5.46万元、水费0.71万元、电费8.97万元、邮电费3.82万元、取暖费0.15万元、物业管理费2.53万元、差旅费11.7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6.00万元、维修(护)费3.35万元、会议费4.95万元、培训费4.96万元、公务接待费3.71万元、工会经费9.02万元、福利费21.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6万元、公务交通补贴 26.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6万元。
2019年度预算安排市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89.45万元,与上年持平。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办公费3.00万元、印刷费5.00万元、水费.55万元、电费8.00万元、邮电费3.00万元、物业管理费2.00万元、差旅费9.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6.00万元、维修(护)费3.00万元、会议费4.00万元、培训费4.00万元、公务接待费2.45万元、工会经费6.00万元、福利费1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9.45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27万元,比上年减少172.73万元,减少比例为73.82%,减少主要原因:一是我市专门组建了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食品药品检测政府购买服务减少,二是上年预算行政审批平台已建设完成,维护成本较少。从资金来源分,采购预算均为上年结转资金安排。从采购类型分: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2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监管及办公设备购置;政府采购服务16.07万元,主要为机关信息系统建设及相关监管系统维护。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资产总计10626313.78元,其中:流动资产478433.78元,主要为库存现金44994.36元(与上年持平)、财政国库存款433439.42元(比上年减少247320.32元,减少比例为36.33%,主要是结转资金减少);固定资产10147880.00元(房屋6463676.00元、车辆1006765.00元、通用设备2677439.00元),比上年减少56168.00元,减少比例为0.55%,增减变化主要原因:一是报废药品检测车1辆和电梯1部,原值350458.00元;二是购置了电梯1部及办公设备294290.00元。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直系统“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合计26.07万元,较上年增加3.51万元,增加比例为15.56%,增减主要原因是根据上年支出情况对预算进行了调整。其中:公务接待费3.71万元我,比上年增加0.03万元,增加比例为0.81%,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略有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预算时按比例相应增加;因公出国(境)费6.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万元,增加比例为20%,增加主要原因是参照近三年因公出国支出情况而调整了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6万元,比上年增加2.48万元,增加比例为17.8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二级单位公务车使用年数已久,导致运行维护成本有所增加,另外2019年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车辆使用频率可能会增加。
2019年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45万元,总体较上年减少0.60万元,减少比例为3.74%,增减主要原因是根据上年支出情况对预算进行了调整。其中:公务接待费2.45万元,比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费6.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万元,增加比例为20%,增加主要原因是参照近三年因公出国支出情况而调整了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比上年减少1.6万元,减少比例为18.6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法车辆较少(保有量2辆),执法时,使用公务车平台车辆成本较低,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减少。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第三部分 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部门无重点项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十)“三小”: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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