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财政局预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18-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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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随州市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定和执行全市财政、税收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参与制定有关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与各市(区),财政的分配政策。(二)拟定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规章;制定和执行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执行有关财会法规。(三)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预决算及其执行情况;管理省级拨款和全市级财政收支;会同物价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参与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负责承办及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管理市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四)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按照授权范围,协调、审核地方性税种的开征、税目税率调整及减免;负责全市农业税收、非税性财政收入规章制度的拟定及市级收入的征收管理。(五)管理由市级财政承担的和上报拨付的专项基本建设支出、农业支出、工商贸易性支出和公共支出等;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财务及资金;负责国债转贷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及粮食挂帐处理;制定全市支出政策及相应财务制度;拟定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并负责指导、监督、执行。(六)参与全市社会保障制度的研究制定;分配和管理市级社会保障资金;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管理市级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七)组织全市国债发行、兑付和宣传工作;监管地方性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国债市场;对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国外金融机构贷款项目的确认和资金的管理;负责全市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外汇的管理。(八)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及行业会计规章制度执行;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组织会计人员业务培训。(九)负责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工作;拟定和执行全市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有关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国有股权管理办法;组织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组织实施全市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和国有预算单位的股权管理、清产核资、产权交易、资本金权属界定和资产登记;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非转经"的审批及占用费征收管理;负责实施企业绩效评价、国有资本金营运监测;拟定国有资本金保值增值考核指标体系;负责城镇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监督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业务。(十)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本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各项预算收入情况,负责审批市级预算收入退库和提取代扣、代收、代征手续费,对擅自减征、免征、退税及压库的行为进行查处;检查财政支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管理财政监督办事机构。(十一)制定落实全市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全市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指导全市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所属单位人事教育、党群工作。(十二)负责全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制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规章制度;编制和下达政府采购预算;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财政监督检查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上级财政监督政策和制度;负责协调财政监督检查与其他有关经济监督部门的工作关系;研究拟定全市强化财政监督的建议或措施;负责检查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财税政策、法令、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并提出完善财税法规、财会制度和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国有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情况进行核查;受理对违反财税政策、法令、制度的举报事宜;办理财政干部以及财务会计人员因认真贯彻执行财政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而受打击报复的重点案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财政局设2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法规税政科、综合科、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农业科、农村科、社保科、企业科、金融科、商贸科、会计科、行资科、综改办、采购科、监督局、工会;5个二级单位: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市国库收付中心、市票据管理中心、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市财政局信息中心。。
  随州市财政局编制人数98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参公编制44人,事业编制7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人数88人,其中:行政和参公编制79人,行政工人1人,事业编制7人,以钱养事1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2117.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1.67万元,减幅15.61%,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在职人员奖励工资未纳入年初预算,于年中追加预算;二是退休人员的工资纳入社保统筹,人员经费减少。其中:经费拨款(补助)1496.25万元,较上年减少98.07万元,减幅6.15%;上级转移支付611.16万元,较上年增长331.16万元,增幅118.27%,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由于本级安排不够,主要来源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上年结转10.56万元,较上年减少624.76万元,减幅98.34%。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总额2117.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1.67万元,减幅15.61%,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在职人员奖励工资未纳入年初预算,于年中追加预算;二是退休人员的工资纳入社保统筹,人员经费减少。
  按经济分类情况,工资福利性支出916.22万元,较上年增加35.72万元,增幅4.06%,主要由于养老保险改革,人员经费有所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15万元,较上年减少151.98万元,减幅79.10%;商品和服务支出951.7万元,较上年减少123.31万元,减幅11.47%,主要因为要节约经费支出,减少开支;其他资本性支出209.9万元,较上年减少152.1万元,减幅42.02%,主要由于采购的固定资产减少。
  按功能分类情况,财政事务支出1718.8元,较上年减少517.67万元,减幅23.15%,主要因为奖励性工资和退休人员工资未纳入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58万元,比上年增加61.1万元,增幅77.8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养老保险改革,2018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医疗卫生支出101.59万元,较上年增加48.95万元,增幅92.99%,主要原因为医保缴费基数有所提高;农林水事务支出50万元,与上年持平;住房保障支出108万元,比上年增加15.95万元,增幅17.33%,主要由于工资有所调整。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107.41万元,较上年减少203.91万元,减幅8.82%,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在职人员奖励工资未纳入年初预算,于年中追加预算;二是退休人员的工资纳入社保统筹,人员经费减少。其中:经费拨款(补助)1496.25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611.1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15.72万元,较上年增加21.66万元,增幅5.50%,原因:2018年有新进人员,按标准计提数有所增加。其中:办公费30.35万元,印刷费50.7万元,水费3.5万元,电费14万元,邮电费8.67万元,取暖费1.67万元,物业管理费2.94万元,差旅费59.6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2万元,维修(护)费21.38万元,会议费28.1万元,培训费37.5万元,公务接待费8.14万元,工会经费14.09万元,福利费1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61.6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59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117.4万元,较上年减少103.78万元,减幅46.92%,主要因为2018年严格控制经费使用,需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服务减少。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3.7万元,主要是系统维护升级需采购固定资产;服务预算13.7万元。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5.64万元,较上年减少15.01万元,减幅41.04%,主要原因是2018年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其中:公务接待费9.44万元,较上年减少21.53万元,减幅69.52%,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务接待不能用酒,并要求尽量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次;因公出国(境)经费12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原因为2018年根据市政府计划,单位有出国(境)考察学习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较上年减少1.12万元,减幅21.05%,主要原因是对公车使用更加规范严格;目前,单位保留1辆公务用车,2018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第三部分  随州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财政事务(20106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20106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十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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