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随州市教育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9号)和《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随发〔2010〕2号)精神,设立随州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拟订地方性、规范性文件或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协同市财政部门编制全市教育系统经费预决算;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组织指导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经授权及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检查实施全市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的落实情况。
(五)指导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工作。组织指导对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及专业的设置、合并、撤销的组织论证和申报指导工作;参与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结构布局调整的指导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市中小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所属学校的综合治理、档案保密工作。
(八)配合做好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行和实施教师全员聘用制;
(九)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中等及其以下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在核定的编制内,承办直属学校人事调配工作;负责全市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十)主管全市高中阶段及以下学历教育工作;统筹管理隶属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全市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普通、成人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组织协调招生管理工作;承担各类中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指导隶属于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大中专学校开展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指导并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承担国家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宣传工作。负责外国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隶属于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工作、电化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的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组织推广普通话工作、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五)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教育局2017年预算单位构成为:教育局机关,随州市教育考试中心、随州市教研室、随州市电教馆、随州市中小学教师(校长)继续教育中心、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5个二级单位,随州一中、随州二中、湖北现代教育集团、随州市幼儿园4个直属学校和随州职业技术学院。
局机关单位人员编制26人,实有人员25人,离退休人数16人。
第二部分随州市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局系统汇总财政收入35290.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523.29万元,其他收入10618.76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9832.9万元,上年结转3315.92万元。
本级部门(指局机关,下同)财政收入1777.81万元。其中人员和公用经费拨款603.64万元,用于人员工资、公用支出等局机关正常运行支出;项目拨款800万元,用于局机关和二级单位教学督导、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扶贫助学、招生考试等21个项目工作经费支出;上年结转374.17万元。收入比2016年1406.49万元增加了371.32万元,增长了26.4%,原因是上年结转做入了年度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局系统汇总支出35290.8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4824.93万元,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4935.0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1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1.5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3650.73万元,上缴上级支出46万元。
本级部门支出1777.81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629.02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2.8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7.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9万元。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了371.32万元,增长率为26.4%。支出增加原因:2017年职工增资。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局系统汇总财政预算拨款13884.85万元,其中:本级部门财政预算拨款1508.7万元,与上年1322.73万元增加185.97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2017年职工增资。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7年,局系统与本级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局系统汇总机关运行经费1147.02万元。其中办公费44.11万元,印刷费33.27万元,水费62.54万元,电费111.41万元,邮电费39.94万元,取暖费8.35万元,物业管理费34.36万元,差旅费338.1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0.68万元,维修费125.05万元,会议费36.14万元,培训费20.8万元,公务接待费7.28万元,工会经费75.45万元,福利费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5.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5.96万元。
本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30.32万元。其中办公费3.2万元,印刷费0.26万元,水费0.29万元,电费2.33万元,邮电费3.69万元,取暖费0.44万元,物业管理费0.78万元,差旅费74.1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6万元,维修费0.31万元,会议费2.6万元,培训费1.56万元,公务接待费2.52万元,工会经费3.66万元,福利费4.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35万元,主要是差旅费标准提高。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市教育局机关政府采购预算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
加油3.5万元,车辆保险0.5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2万元,一般会议服务20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局系统汇总“三公”经费预算25.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4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0.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万元。
本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6.9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2万元,比上年2.28万元增加0.24万元,原因是省厅调研项目;因公出国(境)费2.6万元,比上年增加2.6万元,原因是上年因公出国在预算项目中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比上年22.06万元减少20.2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单位公务用车由上年3辆减少到1辆,减少了公务用车交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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