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监测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市经济运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贯彻实施。
(3)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物价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并提出建议;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论证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方案;负责有关专项改革开放方案实施中的衔接工作;组织对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以及开放开发城市和地区建设发展中涉及全局性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有关问题。
(5)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全市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安排市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负责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
(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的责任,提出促进消费需求增长的政策建议;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提出全市对外贸易发展战略。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承担市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
(11)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2)参与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13)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有关工作。
(14)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机构编制有1个机关和2个二级单位: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农业区划办公室(参公编制),节能监察中心(事业编制)。发改委机关行政编制31人,行政工人编制1人,工勤人员2人;农业区划办公室参公编制3人;节能监察中心公益一类编制3人。机关内设科室如下: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二)政工人事科
(三)国民经济综合科(发展规划科)
(四)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开发区管理科)
(五)固定资产投资科(项目稽查办公室、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对外经济科(市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办公室)
(七)地区经济科
(八)农村经济科
(九)交通能源科(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工业科(国民动员办公室)
(十一)高技术产业科
(十二)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市人民政府节能办公室、应对气候变化科)
(十三)社会发展科(就业和收入分配科)
(十四)市鄂西圈办综合协调督办科
(十五)财金贸易科
(十六)经济技术协作科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随州市农业资源区划委员会办公室
随州市节能监察中心
第二部分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发改委三个预算单位收入预算总计99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7.12万元;其他收入30.34万元;上年结转191.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81.68万元。
2017年,发改委本级机关收入预算914.99万元,比上年增加34.28万元,增长3.89% ,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0.42万元;其他收入9.83万元;上年结转184.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75.74万元。收入增长主要是因为2016年财政拨转结转列入本年度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发改委三个单位支出预算总计99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8.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4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2.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65万元。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72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40.74万元,公用支出179.26万元;项目支出279万元。
2017年,发改委本级机关支出预算914.99万元,比上年增加34.28万元,增长3.89%。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4.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0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96万元。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635.9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67.69万元,公用支出168.3万元;项目支出279万元,其中信用体系建设10万元,对口支援三峡建设10万元,项目前期费150万元,项目评审费65万元,信息化建设14万元,学习考察经费30万元。本级支出预算增加主要是因为根据2016年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本年度单位职工薪酬支出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发改委三个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5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7.12万元,财政拨款结转81.6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0.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2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2.74万元;社会保障支出41.65万元。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688.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10.4万元,公用支出178.4万元;项目支出170万元。
2017年,发改委本级机关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96.16万元,比上年增加233.11万元,增长41.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0.42万元,比上年增加157.37万元,增长27.95%;财政拨款结转75.7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5.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2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1.2万元;社会保障支出35.96万元。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626.1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57.86万元,比上年增加105.21万元,增长22.98%;公用支出168.3万元;项目支出1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是因为2016年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用于本年度单位职工薪酬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发改委三个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公用支出总计178.4万元。其中,办公费8.96万元;印刷费0.34万元;水费0.38万元;电费3.15万元;邮电费4.58万元;取暖费0.59万元;物业管理费1.02万元;差旅费92.95万元;因公出国费用3.44万元;维修费0.41万元;会议费3.35万元;培训费2.1万元;公务接待费用3.36万元;工会经费4.69万元;福利费5.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0.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1万元。
2017年,发改委本级机关一般公共预算公用支出总计168.3万元,比上年增加30.7万元,增长22.31%。其中,办公费8.8万元;印刷费0.32万元;水费0.35万元;电费2.87万元;邮电费4.4万元;取暖费0.54万元;物业管理费0.96万元;差旅费87.73万元;因公出国费用3.2万元;维修费0.38万元;会议费3.2万元;培训费1.92万元;公务接待费用3.17万元;工会经费4.37万元;福利费5.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8.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7万元。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由于公车改革,新增加公务交通补贴;二是2017年公用支出预算中新增加了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等细小支出科目内容;三是2017年发改委新增易地扶贫搬迁、汉十铁路等项目建设,从而导致差旅费和公务交通补贴费用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没有新增政府采购项目。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发改委三个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总计1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3.3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3.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万元。
2017年,发改委本级机关“三公”经费预算总计13.47万元,比上年减少87.05万元,同比下降86.6%。其中,公务接待费用3.17万元,比上年增加0.7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3.2万元,比上年减少7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万元,比上年减少14.96万元。“三公”经费大幅下降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是2017年暂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二是公车改革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第三部分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发改委机关2017年预算表
二、市发改委部门汇总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收入等。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医疗卫生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说明》明确的口径计算,即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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