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随州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制定全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有关地方统计规范性文件、市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2、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县、市、区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市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市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审批市内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涉外调查活动。
9、协助地方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省或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10、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收集、整理外省市统计数据,组织实施与外省市间的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和指导统计学会工作,组织管理和指导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12、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统计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另核定机关“以钱养事”岗位2个,现实有在职行政编制人员16名,以钱养事人员2名,退休人员5名,内设10个科(室)。直属事业单位2个:市普查中心和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2017年工作重点: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开展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开展2017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坚持依法统计,狠抓统计数据质量;加强各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创新统计产品模式和载体;丰富经济发展的研判和预警,拓展社情民意调查分析等。
第二部分 随州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随州市统计局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916.18万元(含2个二级单位: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和普查中心,其中局本级2017年收入预算831.0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585.51万元(其中局本级524.31万元),其他收入10.91万元(二级单位),上年结转319.76万元(其中局本级306.75万元)。较去年收入预算总额减少18.4万元,减少2%。。
(二)支出预算情况
随州市统计局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916.18万元(含2个二级单位: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和普查中心,其中局本级2017年支出预算831.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1.28万元(其中局本级764.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17万元(局本级),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94万元(其中局本级10.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79万元(其中局本级18.51万元)。较去年支出预算总额减少18.4万元,减少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随州市统计局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43.51万元(其中局本级775.91万元),含财政拨款结转258万元(其中局本级财政拨款结转251.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较去年总额减少73.6万元,减少8%,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随州市统计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随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预算机关运行经费88.29万元(其中局本级77.89万元),比上年减少8.57万元,减少9%。其中:办公费2.62万元,印刷费0.25万元,水费0.26万元,电费2.15万元,邮电费2.94万元,取暖费0.4万元,物业管理费0.67万元,差旅费58.6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3万元,维修(护)费0.28万元,会议费2.15万元,培训费1.44万元,公务接待费2.14万元,工会经费2.57万元,福利费3.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9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随州市统计局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6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施更新维护、统计信息化建设。包括办公家具用具10套,办公消耗用品50套,信息技术服务2套,计算机设备及软件20套,其他办公设备10套。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随州市统计局三公经费预算7.99万元(其中局本级7.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3万元,公务用车3.55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比去年预算减少35.62万元,减少82%。主要原因是1.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费用减少13万元,2017年也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2.因公出国(境)计划减少,因公出国(境)费减少2.7万元;3.公务接待费略有增加0.34万元,主要是农业普查等工作上级调研和县市局汇报增加。
第三部分 随州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随州市统计局(含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和普查中心)
2017年市统计局三公经费预算共计7.99万元,2016年预算43.31万元,减少35.32万元,主要是由于实行公车改革,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减少20万元以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减少12.99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减少2.7万元,因为当年因公出国计划减少。
二、随州市统计局局机关本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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