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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预算公开信息
  • 发布日期:2017-02-10
  •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 编辑: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审核: 系统管理员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9号)和《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随发〔20102号)精神设立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随州市公务员局牌子。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政府规章草案,并负责发布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年度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拟订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拟订中央、省转移支付社会保险资金和市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基金预算的执行,承担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拟订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技工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

  (六)贯彻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总额管理,拟订企业劳动标准政策和劳动定额标准,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七)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宏观管理。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建立健全“博士后产业基地”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监督管理。

  (九)贯彻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中央、省关于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相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贯彻实施国家、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法规、政策,负责全市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贯彻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牵头拟订市级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加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十一)贯彻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有关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贯彻实施有关协调劳动关系的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处理市管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主管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对中央、省在随和市属单位实施监察,组织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三)负责制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金保工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17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单位8个,社会保险局、劳动就业管理局、技师学院、劳动监察支队、人才服务局、人事考试院、信息中心、劳动争议仲裁院。本级单位人员编制36人,实有人员32人,离退休人数12人。

  三、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局系统汇总财政收入7107.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328.92万元,其他收入1885.43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847.77

  本级部门财政收入928.8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86.80万元,用于人员工资、公用支出等局机关正常运行支出。项目拨款75万元,用于局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人才工作经费、业务培训会议等行政工作任务、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收入比2016年增加了186.10万元,增长了20%,原因是上年结转做入了年度预算。经费拨款与上年684.73万元持平。

  (二)部门财务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局系统汇总财务收入7107.73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3305.9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3万元,其他收入1885.43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847.77万元,上年结转1045.61万元。

本级部门财务收入928.83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663.8万元,非税收入23万元,其他收入33万元,上年结转209.03万元。

  2017年,局系统汇总支出7107.7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745.01万元,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3784.1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94.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3.69万元。

  本级部门支出928.8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70.2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1.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87万元。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86.10万元,增长率为20%。支出增加原因:2017年职工增资及单位项目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局系统汇总财政预算拨款3328.92万元,本级部门财政预算拨款686.80万元,与上年684.73万元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7年,局系统与本级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局系统汇总机关运行经费3032.7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804.10万元,公用支出228.68万元。公用支出中办公费22.23万元,印刷费8.8万元,水费1.76万元,电费11万元,邮电费12.18万元,取暖费0.6万元,物业管理费6.00万元,差旅费40.87万元,维修费9.0万元,会议费8.4万元,培训费3.16万元,公务接待费5.35万元,工会经费11.57万元,福利费4.8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58.3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52万元。

  本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611.8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19.04万元,公用支出92.76万元。公用支出中办公费0.43万元,印刷费1.8万元,水费0.4万元,邮电费4.82万元,取暖费0.6万元,差旅费28.38万元,维修费3.0万元,会议费5.4万元,培训费2.16万元,公务接待费3.35万元,工会经费4.57万元,福利费2.8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8.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4.95万元,减少率为13.88%。减少原因:一是公车改革减少了公务用车交通费用。二是办公费用减少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局系统汇总“三公”经费预算17.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9万元,公务用车费3.55万元。

  本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5.9万元,比上年25.21万元减少9.31万元,减少了58.5%。其中公务接待费3.35万元,比上年增加0.2万元,原因:省厅调研项目增加。因公出国(境)费9万元,比上年增加9万元,原因:上年因公出国在预算项目中列支。公务用车费3.55万元,比上年减少18.51万元,减少率为521%,减少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单位公务用车由上年5辆减少到1辆,减少了公务用车交通费用。

 

                                                        2017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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