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随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随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
(二)坚持发展民族经济,推进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帮助民族企业发展生产,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共同繁荣。
(三) 承办民族成份的管理和负责城市和散居民族工作;承担参与散居民族工作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参与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和扶贫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培养和使用工作。
(四)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做好爱国宗教人士教育培养工作。指导爱国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范围内按照各教特点开展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办理的有关事务。
(五)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全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会同外事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六)参与协调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揭露和打击打着宗教旗号进行的各类破坏和其它犯罪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内设办公室。负责局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局机关行政编制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在职4人。“以钱养事”聘用人员1名。
随州市民宗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民宗局2017年预算收入总计124.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96.69万元,其他收入12.15万元,上年结转1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5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民宗局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124.14万元,分为基本支出77.0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5.20万元,较上年增加7.7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80万元较上年增加0.9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3.93万元较上年增加1.28万元;提租补贴支出0.82万元较上年增加0.17万元;公用支出24.33万元较上年增加16.05万元),项目支出47.06万元(其中民族事务支出13.06万元较上年减少18.94万元;宗教事务支出34万元较上增加2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市民宗局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96.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5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事项的说明
市民宗局2017年办公费支出预算0.7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64万元。印刷费支出预算0.0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08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预算支出0.38万元,较上年减少0.12万元。邮电费预算支出0.6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交通费预算为0,较上年减少5.51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预算支出0.07万元,较上年增加0.07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预算支出0.12万元,较上年增加0.12万元。差旅费预算3.35万元,较上年增加2.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4万元,较上年增加0.4万元。日常维修费预算支出0.05万元,较上年增加0.05万元。会议费预算支出0.4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培训费预算支出0.24万元,较上年增加0.24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4万元,较上年增加0.03万元。工会经费预算支出0.58万元,较上年增加0.58万元。福利费预算支出0.72万元,较上年增加0.7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预算支出3.94万元,较上年增加3.9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11万元,较上年增加0.11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未安排政府采购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随州市民宗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0.4万元,比上年增加0.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预算增加。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4万元,比上年增加0.0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一名副局长。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5.5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单位公务用车被核减。
未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开支。
三、名词解释
预算科目“类”“款”“项”的具体说明:
2012301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民宗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012302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市民宗局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即民族类项目经费。
2012402 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市民宗局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即宗教类项目经费。
2012404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宗教工作专项(项):指市民宗局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即宗教类项目专项经费。
2101101 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民宗局用于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2210201 一般公共服务(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市民宗局用于对机关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210202 一般公共服务(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支出(项):指市民宗局用于对机关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市民宗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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