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地方性规章,组织纳入定价目录的价格听证工作。
2.提出综合运用价格政策和其他经济政策,以及法律、行政等手段调控市场,保持全市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建议,制定全市价格工作规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价格走势,监测预测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以及价格总水平变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的建议。
3.贯彻执行国家、省价格、收费政策,负责全市价格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以及下级人民政府的价格工作,指导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
4.研究提出市级管理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的原则和作价办法;对中央、省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国家机关收费标准提出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提出市级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国家机关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拟订反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实施细则,研究提出价格调控和监管的建议。
5. 组织开展全市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各种价格违法和乱收费行为,指导全市价格行政复议并按规定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健全价格举报制度,推行明码标价,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指导并承担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协调仲裁工商企业之间、部门之间的价格矛盾和纠纷,为社会提供价格政策咨询和价格信息服务。
6. 负责全市农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及国家机关收费的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
7. 负责全市涉案财产的价格鉴证工作,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鉴证工作。
8.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编报范围及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编制原则,2016年纳入随州市物价局预算编报范围的包括:市物价局行政单位全部收入和支出;单位构成为市物价局机关本级: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农产品与环境资源价格科、收费管理科、工业品与服务价格科、成本调查监审科(随州市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
二、随州市物价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市物价局2016年部门总预算为483.68万元,其中:
(一)收入情况
2016年收入483.6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02.23万元,财政拨款补助281.45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6年预算支出为483.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6.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4万元,医疗卫生11.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04万元。
三、2016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37.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1.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7.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三公经费和上年38.03万元减少0.92万元,减少原因是单位有一名干部退休,新增的转业干部工资没有审批到位,相关费用没有列入2016年预算,等相关手续办好,财政将追加预算,收支会小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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