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预算说明]
一、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概况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9号)和《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随发〔2010〕2号)精神,设立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随州市汽车产业办公室牌子。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负担监督工作。
3.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参与紧急运输协调工作,协调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4.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市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5.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依托国家、省和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6.主管电力行政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履行《电力法》授予的电力监督检查权和行政执法权。
7.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的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8.组织拟订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县域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监测分析县域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县域经济目标考核工作。
9.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编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中小企业统计工作。
10.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11.负责机械、汽车、石化、信息、轻工、纺织、冶金、建材、磷化、盐业、食品、医药、煤炭、包装等工业行业管理和医药储备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和所监管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2.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政策;负责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和促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负责协调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承担市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3.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和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担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14.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协调推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跟踪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15.负责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管理工作。
16.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承担市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经信委设12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政策法规科(企业负担监督办公室)。
3.规划与科技科。
4.经济运行科。
5.企业发展科(市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6.县域经济与产业政策科。
7.电力科(市 “三电”工作办公室)。
8.行业管理科。
9.电子信息产业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产业办公室、市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10.政工人事科。
11.老干部工作科。
12.汽车机械产业科。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28个。其中:主任1个,副主任4个,总经济师1个;市汽车产业办公室主任1个,副主任1个;正科级领导职数12个。
另核定机关“以钱养事”工勤编制3个。
二、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总体收支情况
依据《随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6年随州市经信委预算指标如下:
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494.6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94.61万元;支出预算总额为494.61万元,其中,住房保障支出29.16万元,教育支出48.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9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0.36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03.5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随州市经信委2016年财政拨款为494.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318.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3.24万元,其他支出16万元。
按照财政局制定的《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划分,分别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91.99万元,用于委本级单位行政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占经费拨款的18%。
2.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27.50万元,用于委本级医疗费支出。占经费拨款的5%。
3.行政运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2150801):413.50万元,用于委本级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支出。占经费拨款的84%。
4.住房公积金(2210201):27.82万元,用于委本级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占经费拨款的5%。
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19.08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6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附件 :
随州市经信委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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