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粮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20-10-28
  • 信息来源:
  • 编辑: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审核: 黄振忠

                       随州市粮食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粮食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粮食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粮食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体落实粮食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制定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粮油流通产业政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的建议;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

(二)承担全市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粮食产销合作,组织粮食品种、数量的余缺调剂;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粮食价格管理和调控;制定粮食在供求失衡情况下的应急措施,提出启动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

(三)建立和完善地方粮食储备制度,承担市级和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工作;制定全市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拟订全市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批并核查粮食收购资格;承担全市范围内军粮供应网点的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

(五)制定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的政府投资项目,加快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全市粮食流通市场体系。

(六)指导和推进全市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制定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七)拟订全市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提出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流通政策;建立粮食经营台帐,报送粮食购销、储存、加工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落实粮食最低和最高库存量;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加强粮食质量管理和检测体系建设,拟订地方粮食质量标准,负责全市粮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

(九)指导全市粮食经营企业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和统计法规,制定全市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审核汇总和上报全市粮食财务报表,组织落实全市粮食财务挂帐的处理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对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管。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建立粮食供需抽查制度;依法发布粮食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粮食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社会粮食流通管理和全市粮食行业管理。内设6个科(室),即办公室、调控科、监督检查科、财务审计科、仓储科、产业发展科。人员编制数15人(行政编制14人、工勤编制1人)。车辆编制数1辆,实有车辆1辆。列入2019年财政预算管理的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随州市军粮供应中心,人员编制数5人,实有人员3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粮食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随州市粮食局2019年收入总计236.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41万元,比上年减少122.38万元,减38.51%。主要原因是市级机构改革,原粮食局并入发改委;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减少8万元,减少100%;其他收入40.62元,比上年减少125.59万元,减少75.56%;上年结转和结余64.92万元,比上年增加39.76万元,增加84.64%。

二、支出决算情况

随州市粮食局2019年支出总计296.37万元,比上年减少230.79万元,减少43.78%;其中基本支出280.92万元,比上年减少109.71万元,减少28.09%;项目支出15.46万元,比上年减少49.42万元,减少76.17%。主要原因是市机构改革,原粮食局并入发改委,基本支出从发改委开支,导致粮食局基本支出减少,原粮食局6个项目并入发改委,导致粮食局项目支出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4.57万元,比上年减少67.09万元,增加93.62%。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随州市粮食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31万元,比上年4.01万元减少2.7万元,下降67.33%。

1、2019年公务接待费0.61万元,共接待9批次共78人,比上年减少0.47万元,下降43.5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2、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3、2019年公务用车1辆,运行维护费0.7万元,比年2.92万元减少2.22万元,下降76.03%,主要原因是市机构改革,原粮食局并入发改委,公务车费用缩减。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随州市粮食局机关运行经费10.28万元,其中:办公费0.46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1.24万元,邮电费1.36万元,差旅费1.55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6万元,劳务费1.97万元,委托业务费0.13万元,工会经费1.18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79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0.51万元。当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36.47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机构改革,原粮食局并入发改委,费用从发改委列支,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随州市粮食局政府采购货物严格执行采购目录。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随州市粮食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粮食局共有公务车辆1辆,属应急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市粮食局因机构改革并入市发改委,2019年度涉及项目1个已纳入市发改委年度绩效管理和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其他公务交通补助:指实行车改后随工资发放的公务交通补助。    

附件:

1、随州市粮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

       2、随州市粮食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随州市粮食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本级)

目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粮食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粮食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粮食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体落实粮食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制定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粮油流通产业政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的建议;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

(二)承担全市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粮食产销合作,组织粮食品种、数量的余缺调剂;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粮食价格管理和调控;制定粮食在供求失衡情况下的应急措施,提出启动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

(三)建立和完善地方粮食储备制度,承担市级和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工作;制定全市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拟订全市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批并核查粮食收购资格;承担全市范围内军粮供应网点的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

(五)制定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的政府投资项目,加快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全市粮食流通市场体系。

(六)指导和推进全市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制定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七)拟订全市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提出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流通政策;建立粮食经营台帐,报送粮食购销、储存、加工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落实粮食最低和最高库存量;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加强粮食质量管理和检测体系建设,拟订地方粮食质量标准,负责全市粮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

(九)指导全市粮食经营企业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和统计法规,制定全市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审核汇总和上报全市粮食财务报表,组织落实全市粮食财务挂帐的处理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对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管。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建立粮食供需抽查制度;依法发布粮食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粮食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社会粮食流通管理和全市粮食行业管理。内设6个科(室),即办公室、调控科、监督检查科、财务审计科、仓储科、产业发展科。人员编制数15人(行政编制14人、工勤编制1人)。车辆编制数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随州市粮食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随州市粮食局本级2019年收入总计177.02万元,比上年减少289.39万元,减少62.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46万元,比上年减少122.7万元,减少43.49%。主要原因是市级机构改革,原市粮食局并入市发改委;其他收入17.56元,比上年减少131.53万元,减少88.22%;上年结转和结余58.24万元,比上年增加23.08万元,增加65.64%。

二、支出决算情况

随州市粮食局本级2019年支出总计235.26万元,比上年减少231.15万元,减少49.56%;其中基本支出224.75万元,比上年减少117.35万元,减少34.3%;项目支出10.51万元,比上年减少48.37万元,减少82.15%。主要原因是市级机构改革,原市粮食局并入市发改委后,基本支出从发改委开支,导致粮食局基本支出减少,原粮食局6个项目并入发改委,导致粮食局项目支出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比上年减少65.43万元,减少100.00%。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随州市粮食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31万元,比上年4.01万元减少2.7万元,下降67.33%。原因是市级机构改革,市粮食局并入市发改委以及开展厉行节约使“三公”经费减少。

1、2019年公务接待费0.61万元,共接待9批次共78人,比上年减少0.47万元,下降43.5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2、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3、2019年公务用车1辆,运行维护费0.7万元,比年2.92万元减少2.22万元,下降76.03%,主要原因是市机构改革,原市粮食局并入市发改委,公务车费用缩减。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随州市粮食局机关运行经费9.91万元,其中:办公费0.46万元,印刷费0.00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1.24万元,邮电费1.36万元,差旅费1.51万元,维修(护)费0.00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26万元,劳务费1.97万元,委托业务费0.13万元;工会经费0.84万元,福利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79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0.51万元。当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35.73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机构改革,原市粮食局并入市发改委,费用从发改委列支,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随州市粮食局政府采购货物严格执行采购目录。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随州市粮食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粮食局共有公务车辆1辆,属应急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市粮食局因机构改革并入市发改委,2019年度涉及项目1个已纳入市发改委年度绩效管理和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其他公务交通补助:指实行车改后随工资发放的公务交通补助。   

附件:随州市粮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本级)

                 随州市粮食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

     

                        随州市粮食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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