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卫生健康委2019年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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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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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本级及汇总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二、支出决算说明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绩效情况

第三部分:有关科目名称解释

第四部分:2019年度部门本级和汇总决算及部门经费支出绩效自评表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随财函〔2020〕170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随财函〔2020〕171号)文件精神,现将随州市卫生健康委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措施,监督实施卫生健康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健康随州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全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执行国家药典。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监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市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负责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的组织实施。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拟订实施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组织开展全市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组织开展全市中医药资源普查。

(十一)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市性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市计划生育协会。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健康湖北战略随州实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略)。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红十字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有关规定,开展备灾救灾;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推动;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和教育、关心爱护及人道救助工作;依法开展募捐活动。

市避孕药具管理站负责制定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药具发展规划,制定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负责全市免费发放计划生育药具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对下级工作进行部署、检查、指导、考核和评估;负责拟定全市年度计划生育药具专项经费分配方案;负责审核、编制全市各类计划生育药具需求、分配计划,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计划生育药具新产品的推广和应用,以及使用效果的评价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在流通领域的计划生育药具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机构设置

2019年根据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市编委会关于调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机构调整为16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规划信息科、财务科、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健康随州建设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医政医管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办公室)、中医药管理科、基层卫生健康科(老龄健康科)、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宣传科、干部保健办公室,机关党委和老干部科。

随州市卫生健康委机关行政编制28名,实有28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名,实有1人。市计生协会核定编制3人,实有2人。市红十字会核定编制3人,实有3人。市避孕药具管理站,核定事业编制2人,实有2人。市卫计委下属单位有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市中心血站等,另有市红十字会、市计生协会、市避孕药具管理站与市卫计委合署办公,财务与机关统一核算。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绩效自评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本级及汇总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本级收入决算1433.39万元,与2018年同比增加35.03%(下同),增加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后,我委承担了老龄工作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的工作职责,对此,中央和省市资金投入也相应增加。2019年经费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2019年汇总收入决算136968.05万元,与2018年同比增长10.49%(下同),增长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卫健系统职能增加增加工作经费,二是中心医院新院投入使用而增加事业收入。其中,2019年财政收入7383.56万元,占比5.39%,同比下降;上级补助收入58.4万元,占比0.04%,同比下降;事业收入127208.84万元,占比92.87%,同比增加;其他收入2317.26万元,占比1.69%。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本级支出决算1374.98万元,与2018年同比增加11.79%,增加原因主要一是机构改革后职能增加相应支出增加,二是健康扶贫和农村改厕工作需要增加支出。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374.98万元,年初预算完成率为106.02%。其中基本支出787.88万元,占比57.3%;项目支出决算587.1万元,占比42.7%。

2019年汇总支出决算135277.11万元,与2018年同比增长15.26%,增长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职能增加相应支出增加,二是新的医疗卫生机规模增大增加医疗设备购置费。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7443.96万元,年初预算完成率为100.82% ;其中基本支出128860.7万元,占比95.26%,项目支出决算6416.41万元,占比4.74%。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04万元,支出占预算数的22.05%,与2018年同比总量下降2.42%,下降原因压缩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同比上升20.39%,主要是机构改革后职能增加和加大对健康扶贫工作力度导致相应费用增加,本年无新增购置公务用车和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汇总“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1.05万元,支出占年初预算数31.42%,与2018年同比总量下降4.28%,下降原因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53.79%;公务用车运行费同比上升5.06%;当年无出国经费。
  2019年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1.08万元,全部用于国内公务接待,接待18批次,148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6万元,主要是用于现有两辆公务车的维护、保养及购买保险费。本年我单位无出国出境行为。

2019年汇总“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公务接待费2.38万元,全部是国内公务接待,接待67批次,356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67万元,主要用于58辆车的运行维护、保养及购买保险费用,当年无新购置车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78.48万元,与2018年同比上升30.71%,上升原因主要是根据新的财务制度要求,今年将公务交通补贴计入日常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科目,去除此项,与2018年同比下降17.78%。与年初预算数减少55.13万元,,降低41.2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维修、会议、公务接待、设备购置和其他支出。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明细为:办公费3.02万元,印刷费1.43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5.09万元,邮电费1.45万元,物业管理费0.99万元,差旅费11.76万元,维修(护)费0.36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56万元,培训费0.28万元,公务招待费1.08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1.97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8.45万元,福利费5.4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68万元。

2019年汇总机关运行经费92.39万元。与2018年同比下降87.97%,下降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费5.11万元、维修6.54万元、会议费7.89万元、培训费2.28万元、公务接待1.32万元、委托业务528.23万元和其他支出137.08万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明细为:办公费3.5万元、印刷费1.43万元、手续费0.09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5.09万元、邮电费1.95万元、物业管理1.35万元、差旅费13.26万元、维修(护)费0.9万元、会议费0.56万元、培训费0.28万元、劳务费1.97万元、工会经费10.66万元、福利费9.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4万元。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市本级财政拨款政府采购支出9.49万元,主要用于印刷费、车辆维修保养、办公设备购置和信息化购置更新。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9。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73%。

汇总财政拨款政府采购支出12.28万元,主要用于印刷费、车辆维修保养、办公设备购置和信息化购置更新。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33。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07%。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和系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和保有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2辆车,都为一般公务用车,当年运行维护费4.96万元,主要是用于车辆维护、保养及购买保险费;当年无新增购置公务用车。本单位无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市直卫计系统共有58辆车,其中:公务应急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5辆,其他用车13辆。当年运行维护费28.67万元,主要是用于车辆维护、保养、加油及购买保险费;无新增购置公务用车。大额设备方面,其中: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台、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81台,主要是医疗设备。

二、部门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和财政部、省财政厅及市财政局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市卫计委制订了《随州市卫计委机关工作制度汇编》,对财务管理、差旅费管理、公务接待工作、公务用车管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制度进行了规范,明确了相应原则和要求、开支范围、程序、办法及标准、审批权限等;明确了财务行为和财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工作要求;加强了财务管理体制、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物资及固定资产管理。上述制度规定基本得到执行。

2019年,市卫生健康委本年总收入1555.9万元,其中财政拨入1433.39万元,往年结转和结余经费122.51万元。

2019年经费支出1374.98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预算总体使用绩效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做到了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责任指标,无越级上访事件发生,无责任安全事故发生。

2019年,财政安排我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787.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1.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68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总体使用绩效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业费、干部保健费专项、卫生技术职称和资格考试专项、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事务支出专项等。由于干部保健费专项经费全额以体检卡形式发放到符合条件对象进行体检,卫生技术职称和资格考试专项除本级组织考务工作经费外全部上缴省级财政,而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事务支出专项主要用于机关运转,因此按照“资金量较大、代表性较强”的原则,我委从本级预算安排中选择计生事业费项目开展支出绩效评价。2019年项目支出共计587.1万元。

1、项目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一是计划生育事业费(常年性项目)。2019年度计生事业费预算情况。预算专项资金209.8万元,来源主要是当年财政预算拨款140万元,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15万元,国家计生协会专项20万元,上年结转34.8万元。项目实施内容为计划生育事业的利益导向、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和管理运行的经费。通过抓项目实施推进计生事业目标实现。2019年度计生事业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支出总额209.66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为99.93%。本绩效评价经财政局委托第三方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做优,评价分100分。

二是卫生技术资格考务费是常年性项目。2019年度卫生技术资格考务费预算情况。预算专项资金58.62万元,来源主要是省卫生健康委划转。项目实施内容为“医师资格考试”和“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19年度计生事业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支出总额50.87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为86.78%。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及绩效自评情况。为了确保项目资金投入的准确性,省、市先后出台《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116号)、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卫人发[2001]164号)、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等文件,我们严格按照以上文件精神进行了支出安排和核算,真正做到了立项有依据,支出有规范,事后有考核、监督,项目完成良好,基本达到了预算效果。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随财函〔2020〕170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随财函〔2020〕171号)文件精神,我委成立了由副主任陈春华同志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评价小组采取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目标要求和省、市卫计委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深入推进健康随州建设,增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全面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提升卫生健康治理能力等工作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在市委市政府的年度考核中表现优异,被评为目标责任优胜单位、党建优胜单位、市级文明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预算安排不够精准,部门一些费用明细项存在节余问题,预算执行力度有待提高。专项资金管理质量、好操作的个性化指标还有所欠缺。

(六)今后努力方向

一是明确绩效长期目标与年度目标,建立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值。二是将绩效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绩效管理考核等其他工作结合起来。三是将项目绩效指标分解到相关科室,明确责权利。四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五是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实行预算管理,业务科室参与预算编制工作,科学、准确编制下一年度项目预算,促使项目资金使用的严格按照计划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绩效性与预算计划挂勾,明确绩效管理就是印证资金预算,强化资金使用最大化效益,严格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管理

第三部分:有关科目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运行(21001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第四部分:2019年度部门本级、决算公开表和部门整体支出、计生事业费项目经费、卫生技术资格考务费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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