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三、下一步打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
(2)提出加快建设全市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管理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市级经济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调节全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按权限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和调整由市级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参与拟订市级财政、金融、土地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市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推进省级和市级开发区发展工作。
(5)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落实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6)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拟订全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组织拟订全市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并推动实施。安排市级财政政策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市级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省级和市级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相关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市级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能源行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服务业及现代物流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全市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推进落实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协调落实国家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以及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调控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全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配合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14)承担组织协调全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落实,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军粮供应、行业管理、产业发展、流通市场监管,粮食收储、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测,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推动粮油市场体系建设和粮油产业发展等职能。
(15)监测预警价格变动,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修订市级政府定价目录建议,拟订综合性价格规范性文件。组织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研究提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改革建议及收费标准。研究提出重要商品和要素价格改革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重要商品价格相关政策。拟订市级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拟订成本调查制度和办法。组织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
(1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干部编制40人,行政工人编制3人,工勤人员2人;委属事业单位4个,其中市农业区划办公室参公编制3人;市节能监察中心公益一类编制3人,市军粮供应中心公益一类编制5人,市价格认证中心公益一类编制2人。机关内设科室如下:
(一)办公室(政策研究科)
(二)人事教育科(老干部科)
(三)国民经济综合和运行调节科(发展战略规划科和评估督导科)
(四)体制改革科(法规科)
(五)固定资产投资科
(六)地区经济科
(七)农村经济科
(八)基础设施发展和交通战备科(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市支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市能源建设办公室
(十)长江经济带发展科
(十一)工业发展科(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十二)服务业发展科
(十三)高技术产业科
(十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市人民政府节能办公室)
(十五)社会发展科(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科)
(十六)财贸外经科(市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办公室)
(十七)信用建设科(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八)价格管理科
(十九)成本调查监审科(开发区管理科)
(二十)行政审批科
(二十一)重点项目建设科(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十二)财务科
(二十三)粮食调控和仓储科
(二十四)粮食执法督查科
(二十五)机关党委
第二部分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市发改委部门收入1712.59万元,比上年增加541.84万元,增长46.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2.59万元,比上年增加676.27万元,增长65.26%;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级机构改革,市粮食局、市物价局的工作职能和人员并入市发改委。年初结转和结余152.46万元,比上年增加18.03万元,增长13.41%。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市发改委部门支出1395.12万元,比上年增加224.37万元,增长19.16%,其中:基本支出1051.33万元,比上年增加289.08万元,增长37.92%;项目支出343.79万元,比上年增加178.64万元,增长108.17%。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市级机构改革,机构改革中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并入发改委,基本支出从发改委开支,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原市粮食局6个项目并入发改委,导致项目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469.92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随州市发改委汇总“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5.73万元,比上年16.27万元减少0.54万元,下降3.32% 。
1、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减少0.00万元。
2、2019年,保有公务车辆6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2.35万元,比上年增加6.55万元,增长112.93%。主要是因为市机构改革,原粮食局并入发改委。
3、2019年,公务接待费支出3.38万元,比上年减少7.09万元,减少67.72%。主要原因是单位开展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公用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开支等原因所致 。全年共接待71批次430人次。
四、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19年度,发改委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0.74万元,比上年138.39万元增加52.35万元,增长37.83%。其中办公费15.50万元;印刷费11.17万元;咨询费3.6万元;水费0.00万元;电费8.88万元;邮电费6.2万元;物业管理费0.29万元;差旅费13.88万元;维修(护)费5.91万元;租赁费0.15万元;会议费0.43万元;公务接待费0.51万元;劳务费2.08万元;委托业务费6.56万元;工会经费10.24万元;福利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5万元;其他交通费42.4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21万元。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市机构改革,原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并入发改委,导致发改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市发改委严格执行政府货物采购目录,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1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市发改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发改委共有公务车辆6辆,均为保留的应急公务用车。市发改委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的各项管理规定,对资产登记造册,管理落实到人,每年核对一次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配置数量,确保账实、账表相符。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019年,我委共有预算编制项目9个(其中、市发改委3个、原市粮食局6个),预算资金741.01万元。实际发生项目8个,实际支出项目金额354.30万元(不含市粮食储备公司粮油储备补贴),总体执行率88.9%。此次绩效评价项目有1个(为随州市级储备粮补贴项目)年初纳入原市粮食局预算,预算资金405万元,实际支出金额359.91万元,因储备粮油抡换有抡入期限和架空期,其补贴是按实际库存期补贴,且其补助资金从财政直接支付给企业。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我委总体情况良好,整体支出自评得94.62分,预算编制质量较好,预算信息公开符合要求;预算执行进度良好,年末基本无结转结余;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项目预算编制时,是根据往年部门工作计划或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安排项目支出,未结合实际对项目支出预算及时修正,造成项目支出预算在执行中出现偏差。
(二)整改措施
对2019年绩效自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支出预算前期要加强调查研究,根据需要进行预算,严格论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执行性,合理测算所需资金,避免在执行中出现偏差。二是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管,严格按照规定的额度和标准执行,定期进行调度,确保项目资金执行到位。加强对相关业务科室的督导,提高工作质量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效益。
三、下一步打算
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制定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使财政资金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按照预算安排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当年的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离休干部和退休人员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7.项目支出:指为完成专项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附:1、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
2、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本级)
目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三、下一步打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
(2)提出加快建设全市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管理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市级经济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调节全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按权限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和调整由市级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参与拟订市级财政、金融、土地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市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推进省级和市级开发区发展工作。
(5)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落实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6)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拟订全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组织拟订全市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并推动实施。安排市级财政政策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市级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省级和市级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相关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市级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能源行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服务业及现代物流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全市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推进落实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协调落实国家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以及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调控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全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配合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14)承担组织协调全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落实,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军粮供应、行业管理、产业发展、流通市场监管,粮食收储、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测,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推动粮油市场体系建设和粮油产业发展等职能。
(15)监测预警价格变动,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修订市级政府定价目录建议,拟订综合性价格规范性文件。组织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研究提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改革建议及收费标准。研究提出重要商品和要素价格改革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重要商品价格相关政策。拟订市级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拟订成本调查制度和办法。组织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
(1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干部编制40人,行政工人编制3人,工勤人员2人。机关内设科室如下:
(一)办公室(政策研究科)
(二)人事教育科(老干部科)
(三)国民经济综合和运行调节科(发展战略规划科和评估督导科)
(四)体制改革科(法规科)
(五)固定资产投资科
(六)地区经济科
(七)农村经济科
(八)基础设施发展和交通战备科(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市支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市能源建设办公室
(十)长江经济带发展科
(十一)工业发展科(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十二)服务业发展科
(十三)高技术产业科
(十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市人民政府节能办公室)
(十五)社会发展科(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科)
(十六)财贸外经科(市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办公室)
(十七)信用建设科(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八)价格管理科
(十九)成本调查监审科(开发区管理科)
(二十)行政审批科
(二十一)重点项目建设科(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十二)财务科
(二十三)粮食调控和仓储科
(二十四)粮食执法督查科
(二十五)机关党委
第二部分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市发改委本级收入1607.71万元,比上年增加568.21万元,增长54.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7.71万元,比上年增加667.49万元,增长70.99%;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级机构改革,市粮食局、市物价局的工作职能和人员并入市发改委。其他收入0.00万元,比上年减少0.1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4.38万元,比上年增加15.2万元,增长15.33%。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市发改委本级支出合计1289.26万元,比上年增加249.76万元,增长24.03%,其中:基本支出945.46万元,比上年增加276.37万元,增长41.31%;项目支出343.79万元,比上年增加178.64万元,增长108.17%。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市级机构改革,机构改革中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并入发改委,基本支出从发改委开支,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原粮食局6个项目并入发改委,导致项目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432.83万元,比上年增加227.56万元,增长110.86%。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随州市发改委本级“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3.99万元,比上年16.27万元减少2.28万元,下降14.01% 。
1、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减少0.00万元。
2、2019年,保有公务车辆6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0.61万元,比上年增加4.81万元,增长82.93%。主要是因为市机构改革,原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并入发改委。
3、2019年,公务接待费支出3.38万元,比上年减少7.09万元,减少67.72%。主要原因是单位开展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公用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开支等原因所致 。全年共接待71批次430人次。
四、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19年度,发改委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7万元,比上年135.43万元增加51.27万元,增长37.86%。其中办公费15.42万元;印刷费11.17万元;咨询费3.6万元;水费0.00万元;电费8.88万元;邮电费6.2万元;物业管理费0.29万元;差旅费13.88万元;维修(护)费5.91万元;租赁费0.15万元;会议费0.43万元;公务接待费0.51万元;劳务费2.08万元;委托业务费6.56万元;工会经费10.24万元;福利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1万元;其他交通费40.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21万元。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市机构改革,原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并入发改委,导致发改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市发改委严格执行政府货物采购目录,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1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市发改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发改委共有公务车辆6辆,均为保留的应急公务用车。市发改委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的各项管理规定,对资产登记造册,管理落实到人,每年核对一次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配置数量,确保账实、账表相符。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019年,我委共有预算编制项目9个(其中、市发改委3个、原市粮食局6个),预算资金741.01万元。实际发生项目8个,实际支出项目金额354.30万元(不含市粮食储备公司粮油储备补贴),总体执行率88.9%。此次绩效评价项目有1个(为随州市级储备粮补贴项目)年初纳入原市粮食局预算,预算资金405万元,实际支出金额359.91万元,因储备粮油抡换有抡入期限和架空期,其补贴是按实际库存期补贴,且其补助资金从财政直接支付给企业。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我委总体情况良好,整体支出自评得94.62分,预算编制质量较好,预算信息公开符合要求;预算执行进度良好,年末基本无结转结余;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项目预算编制时,是根据往年部门工作计划或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安排项目支出,未结合实际对项目支出预算及时修正,造成项目支出预算在执行中出现偏差。
(二)整改措施
对2019年绩效自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支出预算前期要加强调查研究,根据需要进行预算,严格论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执行性,合理测算所需资金,避免在执行中出现偏差。二是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管,严格按照规定的额度和标准执行,定期进行调度,确保项目资金执行到位。加强对相关业务科室的督导,提高工作质量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效益。
三、下一步打算
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制定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使财政资金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按照预算安排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当年的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离休干部和退休人员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7.项目支出:指为完成专项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附: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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