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随州市人民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9号)和《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随发〔2010〕2号)精神,设立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二、工作职责
按照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规定,市安监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主要有15项主要职责。主要包括拟订全市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市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全市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准入和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承担全市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市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组织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为市安监局机关本级。
四、部门决算报表(附后)
五、2015年决算情况及说明
1、2015年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收入579.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3.74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26.11万元。2015年支出422.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1.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72万元,其他支出224.06万元。年未各项资金结转结余157.01万元。
2、“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28.7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99万元;公车运行费11.81万元%;出国(境)费4.9万元。我局决算中反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均有减少主要原因是自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六条意见实施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厉行节约精神和公车改革有关规定,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3、关于公开内容政府性基金表无数据的说明
2015年,我局因无政府性基金,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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