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政府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社会性、公益性事业单位,担负着全市疾病监测、卫生检测、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科研和培训、卫生宣传与健康教育、卫生监督执法、卫生监督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等任务。按照工作性质,经费来源应由政府全额投入。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是1个独立的机构。中心内设4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党办、人事科教科、财务科。13个业务科室,分别为:卫生应急与监测预警科、职业病防治所、艾滋病结核病防治所、健康教育所、质量管理科、卫生检验检测所、医疗卫生监督科、公共场所与学校卫生监督科、急性传染病防治所、免疫规划科、慢性非传染病防治所、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科、预防医学门诊部。我单位现有职工224人,其中在岗人员136人(在编127人、聘用人员9人)、退休人员97人,编制核定116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预算总收入6602.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78.13万元,经费拨款2638.13万元(人员经费2046.13万元、公用经费127万元、项目经费46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240万元。财政专户300万元,事业收入2729.17万(疫苗成本收入250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收入694.85万元。今年预算总收入比上年预算数9531.17万元减少了2929.02万元,减少了30.73%。主要变化原因:公共卫生能力提升项目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填列,根据财政要求,先建立项目库,暂未填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预算总支出6602.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11.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1.39万元,公用经费201.13万元,其他运转类2500万元,项目支出1197.85万元;2025年预算总支出万元比上年预算9531.17万减少了2929.02万元,减少了30.73%。主要变化原因:公共卫生能力提升项目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填列,根据财政要求,先建立项目库,暂未填列。
按资金性质分类:经费拨款支出2638.1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拨款支出40万元,其他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2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30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支出2729.17万元,预计上级专项支出603万元,预计上级结算支出91.85万元。
按功能分类的经济分类支出:总支出6602.1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13.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25.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9.0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85万元。比上年减少30.73%,减少原因是公共卫生能力提升项目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填列,根据财政要求,先建立项目库,暂未填列。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78.13万元,与上年财政经费拨款与上年2488.38万元,增长了15.66%,其中:人员经费由上年的1937.38万元增加到2286.13万元,增长了18%,公用经费由上年的111万元减少到127万元,下降了14.41%。特定运转类项目资金由上年的440万元增加到465万元,增长了5.68%。主要变化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合并,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增加了卫生监督监测项目2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原因是公共卫生能力提升项目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填列,根据财政要求,先建立项目库,暂未填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预算公用经费127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111万元增加17万元,增加了14.41%,增中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合并,人员增加。从构成情况看,其中:办公费1.8万元、印刷费2万元、手续费0.7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30万元、维护费8万元、租赁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福利费5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邮电费0.8万元、差旅费9万元、会议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5万元、劳务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4万元、专用材料费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和支出30.2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4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0万元,比上年减2.5万元,减少了11.11%,主要原因是:进一步缩减开支。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4年一致;
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5.5万元减少2.5万元,同比减少45.45%,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缩减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与上年持平。
2025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24年一致。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预算政府采购总额394.25万元,较去年预算的3483.53万元减少了88.68%。从资金构成情况看:经费拨款补助394.25万元、面向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采购金额339万元,份额比例85.98%。
政府采购货物364.25万元,比上年政府采购货物456.73万元减少了92.48万元,减少了20.24%。主要原因:缩减开支,设备购置减少。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5年初总资产14540.59万元比2024年初总额增加774.26万元,增加5.62%,其中:流动资产5257.31万元增加1900.37万元,同比增加56.61%;固定资产净值7495.36万元减少1134.96万元,同比减少13.15%(房屋及构筑物5013.62万元同比减少2.9%、设备2286.24万元同比减少30.86%、家具用具116.71万元同比增加37.88%、车辆10台78.79万元同比减少11.8%);在建工程1778.24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形资产净值为9.67同比增加91.73%。变动主要原因:1.机构改革,与卫生监督执法局合并,资产全部划归疾控中心;2.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基建工程未完工转固,疾控业务大楼在建工程转固,在建工程增加,房屋建筑物价值增加;3.今年新增无形资产23.21万元,故无形资产增加91.73%。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
长期目标为
目标1:信息化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目标2:持续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控、慢性病防治,地方病防治、落实各项慢病防控策略保障市民健康;
目标3:以四大卫生为中心,做好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干预与评价;
年度目标为
目标1: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规范开展健康影响因素分析,保障全市人民公共卫生安全;
目标2:做好职业病防治、随州市学校卫生和预防性健康体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基本公卫工作;
目标3:做好公众教育、健康促进与疾病预防指导。
目标4:完成国家、省下达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监测任务
2、长期目标1:信息化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网络直报覆盖率100%;暴发疫情规范处置指数≥0.8%;暴发疫情调查率100%;疫情报告督导覆盖率100%;散发疫情规范处置指数≥0.8%。指标设立依据是疫情防控、传染病防控相关要求。
效益指标:传染病防控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
长期目标2:持续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控、慢性病防治,地方病防治、落实各项慢病防控策略保障市民健康,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对各县市区完成督导每年2次;对区乡镇完成督导每年1次;传染病监测完成率达100%;重点传染病规范处置≥0.8;手足口病、禽流感省级监测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湖北省地方病防治“十三五”规划》《随州市地方病防治“十三五”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效益指标:预防控制传染病、提高核心知识知晓率,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讲究个人卫生,预防疾病。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加强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扩大检测和治疗,减少二代传播。强化地方病防治,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指标设立依据是《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
长期目标3:以四大卫生为中心,做好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干预与评价,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死因监测、恶性肿瘤登记、心脑血管事件报告覆盖率100%;慢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慢阻肺监测≥33%;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完成率、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监测任务完成率100%;化学污物监测、微生物致病因素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样品完成率、心脑血管事件报告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湖北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随州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湖北省慢性病监测工作方案》鄂卫通[2013]138号)、《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效益指标:核心知识知晓率≥70%;慢性病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疾病,预防疾病发生发展;倡导积极预防癌症,推行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食品安全风险和食源性疾病暴发及时处理率;提高核心知识知晓率,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讲究个人卫生,预防疾病。指标设立依据是慢性病防治中长期规划、《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
长期目标4:推进健康随州行动和“323”攻坚行动,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法定传染病登记报告率≥90%;流感人群病毒监测30株病毒株;抗病毒治疗率91%。指标设立依据是《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
效益指标:完成或超额健康素养水平35%。指标指标设立依据是:《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
3、年度目标1: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规范开展健康影响因素分析,保障全市人民公共卫生安全;
产出指标:全市发现和治疗活动性肺结核患者618例、学校肺结核单病例预警信号响应及时率≥95%;血吸虫病潜在流行区人群监测≥600人、环境钉螺监测≥5处、人群监测当年2—11月完成、环境钉螺监测当年5—11月完成;艾滋病防治病例核查报告质量95%、监管场所监测人数300人;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1100份、公共场所卫生监测1400份、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完成率100%;手足口病监测180份、布鲁氏病人群带菌监测200份;禽流感检测100份血清121份、外环境样标本核酸检测数1040份;新生而接种率≥90%;地方病防治样本检测率100%;死因监测、肿瘤登记、危险因素监测覆盖率100%;致病菌识别网分子分型、耐药性检测、全基因测序毒株150例,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结核病普通患者成功治疗率≥90%;控制血吸虫疫情及潜在传播风险;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成功率95%;公共场所环境稳定向好率100%;为流感疫苗株的推荐及抗病毒药物的使用提供依据;预防控制地方病,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年度目标2:做好职业病防治、随州市学校卫生和预防性健康体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基本公卫工作
产出指标:职卫及放卫项目监测80家、职业病防治率100%、重点职业病监测覆盖率100%、职业病宣传4月25日至5月1日;完成化学污物监测340份、微生物致病因素监测190份、审核食源性疾病监测200份;健康证办理6000人、项目监测学校10家。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年度目标3:做好公众教育、健康促进与疾病预防指导。
产出指标:完成宣传次数2次、活动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居民健康素养率持续提升。指标指标设立依据是:《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
年度目标4:完成国家、省下达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监测任务。
产出指标:监测份数达到200份;准率大于等于98%。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9】1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77号及《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随机监督抽查和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
效益指标:监督监测公开率达到100%;年度监督监测任务按时完成率达到100%;服务对象满意度:监督人员被投诉次数小于3次。指标设立依据是:(鄂卫办通【2019】82号、湖北省物价局物价费规(2014)14号、省人民政府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8】92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重大公卫传染病防控项目”主要内容是:重大传染病防治,疾病监测,卫生应急处置、公共卫生监测、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致病菌识别网、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等项目。2025年预算安排773万元,其中:17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03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各项公共卫生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配合完成中央、省、市及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绩效指标考核要求。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艾滋病防治病死率80%以下、发病率5/10万以下;结核病人就诊率达常住人口的3‰、发现并规范治疗肺结核病人治疗率达100%、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治疗规范管理率达100%;以乡镇为单位疫苗接种率达90%;全市一类疫苗接种54万剂次:全市新生儿建卡2.7万张;减少学校疫情发生控制学校疫情进展恶化;手足口病监测180份;布鲁氏病人群带菌监测200份;禽流感检测100份血清121份外环境样;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1952份;公共场所卫生监测4480份;完成化学污物监测200份;物资有效率100%;调用及时率可随时按需调用;物资完整率到2022年,达到省标准的80%;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监测206份;流感人群病毒监测30株病毒株;致病菌识别网分子分型、耐药性检测、全基因测序毒株150例;致病菌识别网菌株复核鉴定100例;消除疟疾项目治疗率100%;死因监测、恶性肿瘤登记、心脑血管事件报告覆盖率100%;慢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慢阻肺监测≥33%。指标指标设立依据是:1、法律法规:《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食品安全法》《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职业病防治法》、《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文件要求:中央及省卫计委各项工作实施计划及任务指标。
效益指标:健康促进100%;大众知晓率≥85%;慢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队伍能力;群众满意度90%;预防控制传染病提高防控队伍能力。指标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中央及省卫计委各项工作实施计划及任务指标。
2、“病媒生物监测与防制”主要内容是:定期适时开展病媒生物生态学和抗药性监测,掌握辖区病媒生物种类、分布、密度水平和季节消长动态,掌握主要病媒生物对本地常用卫生杀虫剂的抗药性情况,为有效防控病媒生物传播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以及科学、合理用药提供依据;定期开展病媒生物的侵害调查,掌握辖区内社区、单位、公园、农贸市场、建筑工地、餐饮店、食品店、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垃圾中转站、机场、车站、通信机房等重点场所或重点行业病媒生物的侵害状况,持续保持除四害先进城区C级标准以上。2025年预算安排50万元,其中:5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举办培训班1次;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C级或以上;病媒生物侵害率水平达到C级或以上;每月进行病媒生物生态学监测;每年7月、8月进行病媒生物抗药性监测;每年9月进行侵害率调查。指标指标设立依据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随政发[2023]11号随州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第五条。
效益指标:病媒生物性传染病传播下降率达到1%及以上;生态环境优化率提升1%及以上。指标指标设立依据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随政发[2023]11号随州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第五条。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内容是:1免费承担市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化妆品、医疗卫生用品等专业生产,幼托机构保育等行业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体检,主要检查内容为:血常规,大便常规,肝功能三项,胸部透视,内外科常规,体检合格者发放健康证明。2了解我市食品中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污染水平和趋势,确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来源,掌握主要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国家及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跟踪评价等提供科学依据。发现食品安全风险和食源性疾病暴发隐患,以利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和监管措施.3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拥有湖北省卫计委颁布的职业健康监护资质,职业病诊断资质以及放射卫生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我中心职业卫生服务工作主要集中在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诊断、重点职业病检测、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2025年预算安排50万元,其中:5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2023年为随州市市级辖区免费进行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20000人次;食品污染及食品中的化学性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含兽药残留):食品中的有害元素、生物毒素、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有机污染物、加工过程产生的有害物质、禁用药物、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食品污染及食品中的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食品中的卫生指示菌、食源性致病菌和病毒等指标。食源性疾病监测开展食源性疾病的主动监测及溯源:沙门氏菌、副溶血弧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志贺氏菌、诺如病毒等病原的分离及复核、分子分型和药敏试验及病原的溯源;3对辖区105家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项目申报,完成辖区内85家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测,完成重点职业病个案卡报告数量,完成10例尘肺病人诊断及辖区内非医疗机构放射诊疗。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职业病防治完成培训每年1次、完成督导季度1次;全市放射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慢性病防治对各县市区完成督导每年2次、对区乡镇完成督导每年4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样品完成率100%;。指标指标设立依据是:《湖北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鄂卫生计生通〔2014〕83号);《湖北省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效益指标: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服务对象满意度95%;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80%。指标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4、“城区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管理工作经费”主要内容是: 城镇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供水水质监测制度,加强对城镇供水水质的监督。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监测,建立饮用水卫生监测信息发布制度,每日在当地政府网站和其他主要新闻媒体发布监测信息。2025年预算安排100万元,其中:10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监测,建立饮用水卫生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生活饮用水日监测3650份;城乡水质月监测216份。指标指标设立依据是:《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实施〈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方案》的通知(鄂卫生计生通〔2015〕84号)、《随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随政发〔2016〕20号)、《国家生活饮用卫生标准》。
5、“基因组测序项目”主要内容是: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5月被评为第一批湖北省新冠病毒基因测序重点实验室,按照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新型冠状病毒基因组测序分析工作的通知》,在2022年采购测序相关的仪器设备耗材,按要求开展基因测序工作,积极推进基因测序分析技术在传染病“多病同防”和多点触发预警工作中的应用。2025年预算安排50万元,其中:5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加强基因测序能力建设及测序数据分析能力,在重点传染病、新发突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因鉴定与溯源调查等方面广泛应用基因测序技术,逐步建立完善全省共享互通的传染病病原体基因数据库。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病毒基因测序80份;基因序列拼接、信息汇总和数据上传80份;基因测序检验检测完成率100%。指标指标设立依据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进一步加强全省新型冠状病毒基因组测序分析工作的通知》
效益指标:及时对核酸检测阳性病毒标本进行测序。指标指标设立依据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
6、“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项目”主要内容是:按照《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工作措施的通知》(鄂卫办通[2023]96)号,相关精神,从提升基础能力包括推进疾控信息专网建设、国产密码应用、监测预警基础建设、强化数据采集与传输、优化平台功能等方面入手,快速提升各级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2025年预算安排84万元,其中:84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随州市传染病建设预警中心硬件设施建设,逐步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提升随州市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提高传染病早发现能力,切实降低传染病暴发疫情风险。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建设不低于60平米高标准监测预警办公场所;省市县互联互通达到100%;确保信息安全达到100%。指标指标设立依据是:按照《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工作措施的通知》(鄂卫办通[2023]96)号。
效益指标:及时发现疫情苗头,降低传染病暴发疫情发生风险。指标指标设立依据是:《关于印发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作任务的通知》。
7、“卫生监督监测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医疗卫生、学校卫生、妇幼健康、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等专业“双随机、一公开”卫生监督监测,2024年国家、省下达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监测任务552单,2025年双随机任务增加5%,共有590单需要完成。2025年预算安排25万元,其中:25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监测份数达到200份;准率大于等于98%。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9】1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77号及《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随机监督抽查和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
效益指标:监督监测公开率达到100%;年度监督监测任务按时完成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鄂卫办通【2019】82号、湖北省物价局物价费规(2014)14号。
满意度指标:监督人员被投诉次数≤3次。指标设立依据是省人民政府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8】92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我中心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2024年一致。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反映公共卫生支出。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 :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项)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5.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6.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8.水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等支出。
7.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8.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部分 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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