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国土整治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国土整治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国土整治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国土整治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国土整治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国家和省级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审查、现场踏勘、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审查、招投标方案审查、施工实施过程中的监管、规划设计变更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储备补充耕地指标,建立占补平衡指标储备库,承担市级占补平衡任务。参与编制全市土地整治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监管,负责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土地整治项目信息报备及核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国土整治中心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州市国土整治中心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随州市国土整治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随州市国土整治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 216.49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01 万元,增长 0.5 %,主要原因是单列绩效增加,项目经费保障减少,导致变化不大。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 216.49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 1.01万元,增长 0.5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13.13 万元,占本年收入 98.4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本年收入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本年收入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其他收入 3.35 万元,占本年收入 1.6 %。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 216.49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 1.01 万元,增长 0.5 %。其中:基本支出176.49万元,占本年支出81.5%;项目支出40万元,占本年支出18.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占本年支出0 %。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 213.13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7.91 万元,增长 3.9 %。主要原因单列绩效增加,项目经费保障减少,导致变化不大。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73.13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 41.09 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单列绩效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0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 33.18 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保障减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 0 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2 %。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09万元,增长31.1%。主要原因是单列绩效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26万元,占15 %。主要是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
2.卫生健康支出(类) 6.14万元,占3.5 %。主要是用于医疗救助。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 129.21万元,占74.6 %。主要是用于人员支出、日常公用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11.78 万元,占6.8%。主要是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租金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73.13万元,支出决算为17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21.21万元,支出决算为 21.2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79万元,支出决算为 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6.14万元,支出决算为 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9.21万元,支出决算为 129.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9.83万元,支出决算为 9.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1.9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9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73.13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64.1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48.98 万元、津贴补贴 14.79 万元、奖金 32.62万元、伙食补助费 0.97 万元、绩效工资 20.97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4.41 万元、职业年金缴费 4.79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14 万元、住房公积金 10.46 万元。
公用经费 9 万元,主要包括:水费 0.06万元、电费 0.21万元、差旅费 0.5万元、工会经费 2.37万元、福利费 2.44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07 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 40 万元,本年支出 4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 0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 2.35 万元,支出决算为 2.35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100 %。较上年增加 0.49 万元,增长 26.3 %。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工作量加大,公务车工作量加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数较上年无变化。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 2.35 万元,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 0.49 万元,增长 26.3 %。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工作量加大,公务车工作量加大。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 万元,主要是无公务用车购置需求。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工作量加大,公务车工作量加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 0 万元,主要是无开展工作。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0 个, 0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来访对象主要是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 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无,主要是无开展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0 个, 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副区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社会效益较好,可持续性强,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自评总得分为98分。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预算执行进度较好,预算信息公开符合要求,部门总体情况良好,自评总得分为98.5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土地整治项目核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对全市土地整治项目进行监管及验收前后的核查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建设完成并达到验收标准,新增耕地稳定耕作,为全市重点项目落地提供耕地指标保障。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强,对相关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高。但实际工作中,现有工作人员缺乏绩效管理经验和实践经历,业务能力还不能满足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导致绩效考核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具体量化指标不够等问题,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土地整治 有关文件、标准、规范的学习,熟练掌握专业知识。二是加强对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绩效评价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严格执行预算,杜绝超范围、超标准开支,不随意调整预算支出项目,做到每一笔开支都在预算范围内,提高项目资金效益。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一是将绩效自评结果与下年度预算编制相结合,对实施效果好的项目优先保障项目资金预 算,并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对绩效目标及指标进一步梳理完善;二是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管理监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与问题,提高项目执行率。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当年无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5)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0506)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 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 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2101102)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2120806)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200101)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反映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的支出。(2200104)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2200150)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2200199)
9.住房保障支出 (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 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 住房公积金。(2210201)
10.住房保障支出 (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 (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2210202)
11.其他支出 (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 (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2299999)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无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随州市国土整治中心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二、2023年度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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