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24-11-06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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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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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市本级住房保障工作。具体负责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住房保障对象动态管理、租赁补贴发放、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及后续管理,公租房运营管理购买服务,市本级住房保障信息系统。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本级)隶属于随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2023年度独立编制机构1个,核算机构1个,与上年相同。单位内设办公室、监管一室、监管二室。2023年末,单位编制数10人,实有在岗人数11人,其中:在职在编9人,长期聘用2人。

纳入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74.0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11.07万元,下降43.12%,主要原因是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收入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74.0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11.07万元,下降43.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3.44万元,占本年收入76.17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其他收入160.64万元,占本年收入23.83%。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74.0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11.07万元,下降43.12%。其中:基本支出154.8万元,占本年支出22.96%;项目支出519.28万元,占本年支出77.04%;上缴上级支出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13.4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6.23万元,下降  17.14%。主要原因是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收入减少。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3.44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6.23万元,下降17.14%。主要原因是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收入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3.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76.17%。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6.23万元,下降17.14%。主要原因是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3.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23.42万元,占4.56%。主要是用于缴纳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5.68万元,占1.1%。主要是用于缴纳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3. 城乡社区支出(类)88.95万元,占17.32%。主要是用于人员、日常费用。

4. 住房保障支出(类)395.39万元,占77.01%。主要是用于项目支出和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3.44  万元,支出决算为51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77 万元,支出决算为19.7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65万元,支出决算为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5.68万元,支出决算为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8.95万元,支出决算为 8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年初预算为296.42万元,支出决算为29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年初预算为88.12万元,支出决算为8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10万元,支出决算为9.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75万元,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7.3万元、津贴补贴6.31万元、奖金15.46万元、绩效工资22.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5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73万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4万元、住房公积金9.1万元。

公用经费9.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77万元、印刷费0.04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0.42万元、邮电费0.4万元、差旅费0.33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劳务费0.78万元、工会经费2.93万元、福利费2.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4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1.01万元,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  0.23万元,下降1.55%。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业务招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0 %。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数较上年无变化。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0.93万元,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13万元,下降12.26 %。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节约开支。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公务用车购置需求。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9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加油维修保养。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0.08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100%,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55.56%。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业务招待减少。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未开展工作。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来访对象主要是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8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住建部,主要是开展调研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个,1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本单位当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区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9个,资金519.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7%。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在组织过程中,严格按规定实施。项目经费的使用上,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各项专项资金都安排专门责任人,按专项资金的用途专款专用。在使用专项资金时,严格执行专项资使用制度和财务制度,同时对各项目资金的使用流程进行监督,定时查看财务报表检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设置为100分,其中:共性指标30分,绩效目标70分。自评评分总分100分,从整体情况看,我中心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1.住房保障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聘用人员充实力量,加大公租房巡查力度,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加强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科学性,以进一步提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严格考核机制,从而提高人员的积极性以及整体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公租房小区修缮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0万元,执行数为192.34万元,完成预算92%。主要产出和效益:保障公租房住户居住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维修人手紧张,维修效率和服务质量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制定详细可行的维修计划,尽可能节约维修成本。

3.住房保障中心暂收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5.98万元,执行数为134.74万元,完成预算24%。主要产出和效益:支付花木公司地下室回购款。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资金使用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科学性。

4.公租房小区红色物业创建相关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9.88万元,完成预算99%。主要产出和效益:创建红色物业,丰富公租房小区住户精神文化生活。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5.住房保障档案整理及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3.7万元,完成预算98%。主要产出和效益:维护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6.随州市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住房保障子系统开发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万元,执行数为5.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维护住房保障信息系统,便于查询房产、低保、婚姻等信息。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7.公租房小区规范管理评价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提升公租房小区规范管理,提高公租房住户满意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8.发放城镇城区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9.56万元,执行数为79.5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解决我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外来务工、新就业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加强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科学性,以进一步提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严格考核机制,从而提高人员的积极性以及整体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9.发放住房租赁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56万元,执行数为8.5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解决我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外来务工、新就业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加强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科学性,以进一步提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严格考核机制,从而提高人员的积极性以及整体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与预算紧密结合。在总结今年项目绩效管理基础上,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并根据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支出的差异,合理、精准地编制下年度预算。二是反馈问题建议。及时将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反馈到财政部门,针对绩效评价所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积极整改,增强绩效评价工作的约束力。三是及时公开。通过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财政专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住房保障工作经费

80.00

80

公租房小区修缮维护

210.00

192.34

住房保障中心暂收款项目

555.98

134.74

公租房小区红色物业创建相关费用

10.00

9.88

住房保障档案整理及维护费

4.00

3.7

随州市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住房保障子系统开发建设

5.50

5.5

公租房小区规范管理评价

5.00

5

发放城镇城区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

79.56

79.56

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8.56

8.56

合计

958.60

519.28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当年无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5)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2080506)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 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 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2)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2120199)

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2210106)

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反映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2210107)

7.住房保障支出 (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 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 住房公积金。(2210201)

8.住房保障支出 (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 (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2210202)

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2299999)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无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二、2023年度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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