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策、规定及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中心城区保障安居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中心城区政策性住房产权变更的管理;承担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指导全市房产市场的管理;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导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审查和实施情况的监督;负责中心城区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管理;负责中心城区房屋租赁的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市房产物业服务的管理工作;拟订规范发展物业服务管理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健全物业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物业服务管理行为;负责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五)指导和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发展与战略研究;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城市供排水发展规划、地方性法规、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储备和前期编研工作;组织编制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指导、督促、推进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建设;负责全市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污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城市防洪排涝和城区防汛工作;负责城市燃气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
(六)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工作;负责建设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查、协调、综合上报工作。
(七)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市场和城市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设计审查的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市政行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建设监理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建设工程风险管理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和引导市政公用企业、建筑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参与市场劳务、技术合作,推进企业发展壮大。
(八)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的地方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的抗震设计规范;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定期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九)指导村镇建设管理;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制订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以及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建设和特色示范镇创建工作;指导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工作。
(十)负责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安全生产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和参与各类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鉴定和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查处。
(十一)指导全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城镇节能减排、墙体材料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行业产业政策、规章制度;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发展散装水泥;指导和推进重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项目建设;组织实施重点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十二)指导全市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名城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评审和报批工作,并监督组织实施;负责名城保护宣传、发展研究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拟订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十四)在随州城区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1、城市工程建设领域工程质量安全及节能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2、房产市场、城市供排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行政处罚权。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决算和1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
3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
4.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事业发展中心
5.随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6.随州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
7.随州市房产市场管理所
8.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
9.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研究所
10.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11.随州市住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单位人员编制情况:行政编制23名,参公编制12名。2023年底实有行政在职人员33人,离休干部1人,退休干部47人。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关内设机构情况:内设科室15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企业管理办公室)、城建科(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燃气管理办公室)、村镇建设科、勘察设计与科技科(名城保护办公室)、建筑业管理科、房产市场科(房屋征收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物业监督科、财务审计科、供排水管理科、机关党委和老干部科。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所属事业、企业单位:直属事业单位11个,即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事业发展中心、随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随州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随州市房产市场管理所、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研究所、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随州市建筑行业技术培训中心和随州市住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直属企业单位1个,中房集团随州公司,三级单位企业4个,分别为住宅合作社、住宅经营公司、拆迁事务所、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
第二部分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2769.6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173.47万元,增长182.6%,主要原因是住建系统2023年度新增随州市市本级排涝泵站、老城区污水收集管网、污泥无害化处置、以及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等项目的收支。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2759.9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963.92万元,增长20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21.1万元,占本年收入85.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4738.83万元,占本年收入14.5%。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2760.3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793.26万元,增长198.7%。其中:基本支出4203.6万元,占本年支出12.8%;项目支出28556.75万元,占本年支出87.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8028.6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558.41万元,增长230.9%。主要原因是住建系统2023年度新增随州市市本级排涝泵站、老城区污水收集管网、污泥无害化处置、以及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等项目的财政拨款收支。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31.56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151.5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住建系统2023年度新增污泥无害化处置和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等项目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89.55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851.6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住建系统2023年度新增随州市市本级排涝泵站和老城区污水收集管网等项目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不变。决算数持平不变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31.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1.5%。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49.79万元,增长125.5%。主要原因是住建系统2023年度新增污泥无害化处置和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等项目财政拨款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31.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万元,占0.4%。主要是用于数字随州建设(工改系统升级)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68.4万元,占6.5%。主要是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费用,以及拨付离退休干部统筹待遇等。
3.卫生健康支出(类)169.39万元,占1.6%。主要是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离休干部医疗费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2094.34万元,占20.3%。主要是用于排水中心实施的污泥无害化项目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4403.02万元,占42.6%。主要是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城市维护费等项目经费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20万元,占0.2%。主要是用于购买城区防汛用储备物资支出。
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191.32万元,占1.9%。主要是用于解决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契税补贴资金支出。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9.79万元,占0.3%。主要是用于“乐居随州房地产交易会”参展企业补贴及活动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2656.2万元,占25.7%。主要是用于铁树片区31、32号楼棚户区改造、公租房改造装修、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费、以及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项目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53.11万元,占0.5%。主要是用于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和排水设施风险普查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19.5万元,支出决算为1033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此支出功能科目主要为数字随州建设(工改系统升级)项目,该项目由市政数局统筹,项目支出未纳入我单位年初预算,故导致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52.11万元,支出决算为18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5%,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干部统筹待遇由社保局统发,不再有单位发放,故导致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82.81万元,支出决算为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局属二级单位决算填报没细化功能科目,没有使用此支出功能科目,故导致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3.31万元,支出决算为35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补缴了2022年度1-12月养老保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职业年金为退休时做实再缴纳,因此年初暂不预算,待职工退休时根据核定金额缴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房产市场所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统筹待遇发放,因编制决算时受系统审核限制,不能使用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功能科目,故导致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7.41万元,支出决算为10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4.2%,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用于弥补按规定办理的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2.95万元,支出决算为6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9%,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对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不再包含单列核定绩效工资,故导致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排水中心对财政局下达指标统筹安排,打通使用。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由建投公司进行申报,排水中心不确定资金下达时间,未编制年初预算。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47.48万元,支出决算为6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进一步强化过“紧日子”的意识,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支出,压减一般性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为305.06万元,支出决算为39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局增补了市房产市场所的单列核定绩效预算。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76.94万元,支出决算为114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8%,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此支出功能科目中支出决算数包含上年结转资金支出,故导致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91.62万元,支出决算为10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9%,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资金支出功能科目与财政局实际下达资金支出功能科目不符,故导致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904.61万元,支出决算为99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局属二级单位决算填报没细化功能科目,都列入了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功能科目中,故导致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此支出功能科目包含的是省级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和省级城乡建设发展引导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中,故导致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已纳入年初预算,但资金下达时支出功能科目发生改变,故导致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
1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此支出功能科目包含的是解决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契税补贴资金支出,为根据当年度实际工作需要所安排的临时项目,不在年初预算编制范围内,故导致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
1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局增补“乐居随州”项目预算。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此支出功能科目包含的是铁树片区31、32号楼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为根据当年度实际工作需要所安排的拆迁补偿款,不在年初预算编制范围内,故导致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年初预算为402万元,支出决算为54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4%,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费需根据合同规定,每半年付款一次,尾款年底考核结束后付清,本年度支出包含上年度尾款,而编制预算时是按照合同金额数编制,2023年9月份对年初预算数进行了调增;二是市级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公租房改造装修项目在指标下达时归入了此支出功能科目中,故导致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发放需按照当年度实际申报情况进行拨付,故导致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8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此支出功能科目反映的是城区老旧小区红线外配套微循环道路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支出,此项目资金为上年度结转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故导致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08.97万元,支出决算为16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存在人员退休情况,人员经费支出进行了调整。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5.97万元,支出决算为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3%,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人员项目经费打通使用,未按此支出功能科目进行核算。
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此支出功能科目为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项目,支出资金为上年度结转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编制,故导致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9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44.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73.96万元、津贴补贴278.05万元、奖金312.9万元、伙食补助费16.5万元、绩效工资923.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7.2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7.7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9.3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78万元、住房公积金241.85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5.28万元、离休费4.58万元、退休费176.46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58.63万元、生活补助18.23万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补助0.24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9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6万元。
公用经费252.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97万元、印刷费2.5万元、咨询费0.5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3.36万元、电费24.36万元、邮电费8.12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11.78万元、差旅费21.5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4.4万元、租赁费4.3万元、会议费0.04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2.09万元、专用材料费0.06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2.42万元、委托业务费3.43万元、工会经费36.28万元、福利费18.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2.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4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7689.55万元,本年支出17689.5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决算为3193.38万元,主要用于绕城南路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政府付费资金、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资金、随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风貌规划、污水处理设施养护维修费用以及污水输送费方面支出。
(二)其他支出(类)。支出决算为14496.1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城区老旧小区红线外配套微循环道路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随州市城市应急水源工程、老城区污水收集管网项目以及市本级排涝泵站项目等方面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43.98万元,支出决算为27.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1.5%。较上年减少13.31万元,下降33%。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住建系统机关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厉行节约。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住建系统机关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预算数保持不变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没有安排人员出国。决算数较上年数保持不变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和上年度没有安排人员出国。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本年度未安排人员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36.23万元,支出决算为24.9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8.9%;较上年减少13.76万元,下降35.5%。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了部门公车使用、管理和维护,节约公车运行开支费用。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部门无公务车购置情况;二是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了部门公车使用、管理和维护,节约公车运行开支费用。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4.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的正常运行、维修保养、车辆保险以及过路过桥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7.76万元,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6.9%,较上年增加0.44万元,增长26.7%。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公务接待经费支出要素审核,从严控制陪同人数和接待标准。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住建系统的各类调研检查工作有所增加,故导致公务接待活动也有所增加。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9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住建厅来随开展调研、检查的工作组、和项目建设编制规划专家组、以及湖北省其他地市州及县市区等考察学习人员,主要是开展接受上级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督导,和对接项目建设编制规划,以及考察调研等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2个,2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2.2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7.59万元,降低33.6%。主要原因是:住建系统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从严控制支出范围和标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2023年一般性支出较上年实现了压减,确保将有限的经费用在工作急需上。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84.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91.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8.7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8.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8.9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28.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9.4%,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3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工地验收业务用车和城区内河保洁冲水用三轮摩托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9个,资金865.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住建厅正确指导下,全市住建系统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聚焦聚力花园城市建设,扎实开展“破冰提能”行动,持续擦亮“先锋住建”品牌,推动住建干部强作风、提能力、重实干,着力补短板、强功能、提品质,实施“四好”建设,抓紧抓实行业专项治理,推动城市集中高质量发展,省定目标任务争先进位、政府民生实事全面完成,全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多项工作荣获省市荣誉称号。
1、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2023年度部门整体预算支出总额3978.99万元,实际支出总额3978.9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98分。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度市住建局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以花园城市建设为抓手,城市高质量发展推进有力;以强产业稳增长为重点,两大产业在逆势中奋进;以绿色低碳为指引,城市人居环境变美变靓;以提升民生福祉为目标,民生保障事业不断增强;以宜居宜业为方向,村镇建设特色彰显;以问题整改为突破,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大提升;以严执法强监管为支撑,住建领域安全稳定堤坝筑牢筑稳;以党建引领为动能,干部作风能力得到新提升,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2、存在的问题:一是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尚不健全。绩效评价管理还处于探索学习阶段,尚未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无与实际相结合并具有指导意义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和流程,绩效评价开展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够完善、合理。住建部门项目支出金额大、项目多,项目之间差异性大,真正能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在标准设计上存在难度,导致评价内容不够全面、评价指标制定不够科学,评价数据采集缺少充分的调查和严密的分析。
三是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短,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加上缺乏系统的培训,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精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3、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导致考核指标严重超标。
《2023年度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六部分附件。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城市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2.34万元,执行数为72.3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成本指标:(1)会议费较上年减少94.19%;(2)一般性支出较上年压缩2.29%。二是产出指标:(1)查处燃气违法案件30起,处罚近34万元;(2)已完成《中心城区城市风貌规划》编制。三是效益指标:(1)海绵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全市6座城市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连续3年走在全省前列;(2)荣获“全省住建系统创建青年文明号先进集体”“随州工人先锋号”等荣誉;(3)“先锋住建”品牌入选全省“机关党建创新”案例。四是满意度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98%;(2)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满意率100%。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因城市维护费项目属于常年性项目,项目支出涉及面广且复杂,所以导致预算编制不够细致,特别是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偏差,实际支出经济科目与预算不匹配。
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预算和决算的编制工作,提高专业水准。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下一年度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工作。
《2023年度城市维护费项目自评表》详见第六部分附件
2、离休干部医疗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1万元,执行数为1.91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成本指标:保障离休干部人数1人,医疗费报销率100%。二是产出指标:落实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及时办理离休干部医疗费报销工作。三是效益指标:保障离休干部生活,增强老干部群体稳定性,关爱老干部生活身体。四是满意度指标:离休干部满意率100%。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因离休干部医疗费项目属于常年性项目,且是根据当年度支出情况实报实销,所以导致预算编制不够细致,绩效指标设置较为单一。
下一步改进措施: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和指标值,细化绩效指标,要设置最能反映项目实施绩效的关键性指标、可量化指标,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工作。
《2023年度离休干部医疗费项目自评表》详见第六部分附件
3、数字随州建设(工改系统升级)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万元,执行数为4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产出指标: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已完成系统升级建设。二是效益指标:提高了项目审批效率。三是满意度指标:系统使用的申报单位满意度100%。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数字随州建设(工改系统升级)项目为2023年度延续性项目,绩效指标较为单一且不易进行评价,应结合下一年度计划安排进一步具体化绩效指标。
下一步改进措施: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和指标值,细化绩效指标,要设置最能反映项目实施绩效的关键性指标、可量化指标,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工作。
《2023年度数字随州建设(工改系统升级)项目自评表》详见第六部分附件
4、市级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公租房改造装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4.42万元,执行数为104.4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产出指标:(1)完成公租房改造装修17套;(2)入住条件达到100%;二是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85%。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编制预算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合同付款要求,预算编制水平待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预算和决算的编制工作,提高专业水准。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2023年度市级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公租房改造装修项目自评表》详见第六部分附件
5、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3.48万元,执行数为143.4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成本指标:压缩开支,以优惠的价格购买优良的服务。二是产出指标:完成4个试点小区购买服务,提升了运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三是满意度指标:公租房小区住户满意度85%。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费项目根据合同规定,每半年付款一次,尾款年底考核结束后付清,编制预算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合同付款要求,预算水平待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预算和决算的编制工作,提高专业水准。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2023年度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自评表》详见第六部分附件
6、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95万元,执行数为45.9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成本指标:按照省级预算标准,通过省级核查。二是产出指标:核查全部供水管网设施和场站设施,包含2座水厂,5座加压泵站、211个二次加压设施(58个水箱式,153个无负压罐式),829条管线862.78km管线。三是效益指标:为后期市政基础设施管护打基础。四是满意度指标:满意度98%。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项目预算编制内容不成熟,绩效指标单一,预算编制水平待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预算编制工作,提高专业水准。2023年度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项目决算收支与年初预算相当,下一步将结合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依照此项目合同规定,科学、合理地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方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2023年度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项目自评表》详见第六部分附件
7、解决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契税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1.32万元,执行数为191.3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成本指标:(1)实行购房补贴政策,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契税补贴;(2)补贴标准: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以内的,按已缴契税额度的50%补贴;建筑面积超过90㎡(含90㎡)的,按已缴契税额度的20%补贴。二是产出指标:(1)补贴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契税户数1088户,补贴资金191.32万元;(2)及时受理购房户契税补贴申请。三是效益指标:减轻购房户购房压力,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四是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解决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契税补贴资金项目为2023年度新增项目,项目预算编制内容不成熟,绩效指标单一,预算编制水平待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预算编制工作,提高专业水准。下一步将结合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依照此项目支出特性,科学、合理地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方案,设置最能反映项目实施绩效的关键性指标、可量化指标,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工作。
《2023年度解决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契税补贴资金项目自评表》详见第六部分附件
8、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81万元,执行数为200.81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成本指标:(1)保证两个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了项目;(2)通过载体创建提高节水氛围,完成了市传媒大厦节水型载体创建。二是产出指标:(1)以点带面促进传媒大厦16家单位全部为省级节水单位,;(2)检查井篦完好率达98%,确保污水处理厂污水提升输送分别达到标准。三是效益指标:(1)谋划2024年实施花园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建设98项;(2)改善居民生活居住环境和镇区景观,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3)推进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功能。四是满意度指标:服务受益对象满意度100%。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因2023年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项目涉及面广且复杂,所以导致预算编制不够细致,预算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偏差。
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预算和决算的编制工作,提高专业水准。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下一年度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2023年度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项目自评表》详见第六部分附件
9、铁树片区31、32号楼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9万元,执行数为59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成本指标:(1)住户搬迁货币化安置补偿户数3户;(2)拆迁补偿方案执行到位。二是产出指标:(1)完成拆迁户数3户;(2)资金发放合规;(3)及时支付拆迁补偿款。三是效益指标:稳步推进改善城市面容,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四是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8%。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铁树片区31、32号楼棚户区改造项目为2023年度新增项目,项目预算编制内容不成熟,绩效指标单一,预算编制水平待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预算编制工作,提高专业水准。下一步将结合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依照此项目支出特性,科学、合理地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方案,设置最能反映项目实施绩效的关键性指标、可量化指标,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工作。
《2023年度铁树片区31、32号楼棚户区改造项目自评表》详见第六部分附件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一是加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根据工作实际开展情况,设计建立适用、合理的绩效指标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二是对项目管理人员加强培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高全员对绩效管理工作认识,提升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并根据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支出的差异,合理、精准地编制下年度预算。
3、公开情况。一是及时将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反馈到财政部门,针对绩效评价所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积极整改,增强绩效评价工作的约束力。二是通过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
(一)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随州市住建系统(汇总)财政专项支出预算23086.88万元,决算支出9035.57万元,比预算减少了14051.31万元,下降60.9%,主要是原因一是因财政当年度未下达此专项支出资金,故2023年度无此项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如老旧小区及九大片区改造市级配套资金、城市体检及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随州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专项经费、国家海绵城市示范城市申报、城市重点项目谋划经费、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等项目。二是因部分财政专项支出项目需按照工程项目合同进度支付,或者下达资金存在缺口,导致2023年度预算资金未能支付,如绕城南路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政府付费、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资金、随州市工程建设审批升级服务、随州市市本级排涝泵站项目、老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等项目。
(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住建系统无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
1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
1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
二、2023年度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一)城市维护费项目
(二)离休干部医疗费项目
(三)数字随州建设(工改系统升级)项目
(四)市级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公租房改造装修项目
(五)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六)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项目
(七)解决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契税补贴资金项目
(八)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项目
(九)铁树片区31、32号楼棚户区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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