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24-11-05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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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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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拟订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监督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负责建筑业企业安全资质的初审、报批工作;参与组织省、市优质工程的评审和申报工作;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鉴定和处理工作;参与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工作;负责受理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投诉工作;参与全市建筑新标准、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工作。

3.在城市规划区内(含淅河镇、大洪山风景管理区),负责承办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出具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负责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初审、报批和发证工作;负责建筑预制构件的质量监督;对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程序报批后立案查处;负责监督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履行质量责任行为;监督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及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4.负责城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

5.指导县、市、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置随州市建设委员会及其直属机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随编发[2003]35号)文件精神,设置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编制21名,2015年核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单位人数37人,其中在岗人员31人(在职在编21人,在职不在编10人),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2023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95.8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13.34万元,增长44.2%,支出增加204.2万元,增长41.5 %,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付了2022年部分单列绩效核定工资。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95.8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2.6万元,增长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5.15万元,占本年收入99.9%;其他收入0.74万元,占本年收入0.1%。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95.8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4.2万元,增长41.5%。其中:基本支出596.19万元,占本年支出85.7%;项目支出99.7万元,占本年支出1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95.1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总计各增加250.78万元,增长56.4%。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付了2022年部分单列绩效核定工资。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5.15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50.7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无增减。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无增减。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5.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0.78万元,增长增长56.4%。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付了2022年部分单列绩效核定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5.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城市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支出695.15万元,占100%。主要是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94.01万元,支出决算为69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逐类分析,简述本部门使用科目)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城市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594.01万元,支出决算为69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5.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9.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7.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8.19万元,支出决算为3.5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3.6%。较上年减少18.87万元,下降84%。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厉行节约。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2023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和上年决算的0万元持平。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数均无增减变化。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7.05万元,支出决算为3.5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0.6%;较上年增加减少18.87万元,下降84%。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了单位公车使用、管理和维护,节约公车运行开支费用。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2023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5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的正常运行、维修保养、车辆保险以及过路过桥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1.1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和上年决算的0万元持平。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数均无增减变化。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市直部门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本部门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5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7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办公经费也相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 3 辆;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9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6.7%。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度,市质安站在市住建局正确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保障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开展智慧工地信息化监管平台、建筑起重机械第三方检查、消防验收检查,不断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切实履职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度市质安站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我站共办理房屋市政工程监督手续67项,面积84.8万平方米(其中房屋建筑工程37项,面积84.8万平方米;市政工程30项,造价11.3亿元,不含上年转接工程);工程竣工备案73项,198.9万平方米(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备案72项,市政工程备案1项,造价0.04亿元);办理消防工程验收备案97项;申报既有建筑加装电梯43部,办理竣工验收44部。先后有1项工程获国际安全奖,15项工程获省结构优质工程、3项工程获省建设优质工程“楚天杯”、10项工程获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2项工程获省建筑施工现场党建、质量、安全、绿色、智慧、文明“六个工地”示范项目;城区范围内未发生一般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根据《2023年度随州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自评表》中绩效指标分析评分,市质安站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5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建筑工程消防监管验收管理抽样检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数量指标:(1)完成消防验收工程97项;(2)完成消防验收管理97项;(3)完成消防备案抽查97项。二是质量指标:保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消防质量安全。三是时效指标:按时按量完成监督验收工作;四是效益标准:(1)是经济效益保证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2)社会效益保证全市建筑工程消防项目的质量安全;(3)环境效益保证全市在建工程的扬尘治理工作。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编制预算时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预算,预算编制水平待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预算和决算的编制工作,提高专业水准。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2. 湖北省城乡建设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该项目主要四加快随州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智慧工地”建设工作全覆,加快“互联网+监管”进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湖北省质量、安全监督系统手机APP应用。项目成本指标:社会成本指标-智慧工地监管平台≥120项目;产出指标-开展智慧工地平台在建项目≥120项目。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实现在建工程智能化监管≥120项目。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编制预算时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预算,预算编制水平待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预算和决算的编制工作,提高专业水准。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3.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7万元,执行数为39.7万元,完成预算100%。该项目立项依据:我市在省安委会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大督查和省住建厅组织开展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反馈意见中,存在安全专业检测设备不足,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第三方现场巡查次数过少、房建公建消防隐患排查次数过少等问题。对房屋市政工程实体质量、消防检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大检查,需对建设项目进项现场抽样检测,已核查实体质量。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数量指标:(1)完成起重机械隐患排查400项;(2)完成实体质量抽查200项;(3)完成消防备案抽查97项。二是质量指标:(1)保障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质量安全;(2)保障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实体及消防质量安全。三是时效指标:按时按量完成监督验收工作;四是效益标准:(1)是经济效益保证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2)社会效益保证全市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3)环境效益保证全市在建工程的扬尘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编制预算时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预算,预算编制水平待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预算和决算的编制工作,提高专业水准。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市质安站财政专项支出预算115万元,决算支出40万元,比预算减少了75万元,下降65%,主要是原因我站其他专项项目没有资金开展。

(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市质安站无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

二、2023年度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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